京津冀营商环境建设再升级
口岸协同与国家行动双轮驱动区域一体化发展
云阿云智库•京津翼项目组
编者按:本文由《统筹推进京津冀营商环境建设》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组成。本文共2900字,由云阿云智库•京津翼项目组提供。
统筹推进京津冀营商环境建设
杨学聪 云阿云智库•京津翼项目组
日前,京津冀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在河北唐山曹妃甸召开,北京市商务局、天津市商务局、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共同签署了《京津冀深化口岸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将进一步加强京津冀区域口岸合作,提升京津冀通关便利化水平,提高三地跨境贸易便利化协同发展水平。
这一框架协议围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从口岸服务、通关便利、政策协同、“单一窗口”共建等方面提出合作事项12条,将通过合作,加强京津冀三地口岸部门常态化对接沟通,提升口岸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常态化对接、监管业务协同,这是京津冀三地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再进一步。口岸深度合作的背后,是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这盘大棋局中,将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从区域协同发展的角度进行的系统谋划。
走向一体化的,远不止是通关。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已是大势所趋。面向未来,要做的事情还不少。
在商事制度协同改革方面,需要统一规范企业登记服务,建立健全认证数据共享互认机制,推动实现京津冀企业注册登记、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等业务“跨省通办”,推动商事登记领域电子营业执照互认互通。同时进一步推行京津冀跨省(市)涉税事项迁移便利化措施,保障跨区域迁移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衔接。
在推进协同监管方面,需要着力加强区域标准、技术规范协同,共同制定三地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计量技术规范,为重点领域量值溯源提供计量保证。完善京津冀(晋)公共信用信息标准,实现公共信用信息跨地区共享。在交通、旅游、医疗等重点领域推进京津冀三地守信联合激励和信用监管联动。
在强化政务服务合作方面,需要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增加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社保缴费、公积金补缴等“跨省通办”事项。围绕京津冀自贸试验区政务服务“同事同标”,大力提升“网上办”“自助办”“专区办”深度。
在促进跨境贸易协同开放发展方面,需要不断深化口岸合作和通关监管一体化改革,支持三地海关口岸“提前申报”“两步申报”、进口“船边直提”和出口“抵港直装”等监管改革,完善“直提”“直装”联动运作机制,提高三地通关效率。
在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方面,需要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体系,通过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营机制,联合发布三地知识产权交易信息,加快三地中小企业专利技术供需对接。
京津冀三地正携手,围绕现代化都市圈和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破解制约区域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可以预见,未来三地区域合作将更紧密、通关将更高效、管理将更科学、智联将更顺畅。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文,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
云阿云智库•京津翼项目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行动方案》立足破解区域协同发展突出问题,着眼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目标,明确了多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吴小雁在解读时表示,《行动方案》是京津冀加快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的“任务书”和“施工图”。
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行动方案》提出,持续规范市场环境,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其中,在优化经营主体登记管理方面,三地将推进企业开办、变更、注销规则和流程统一,清理取消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和缺乏法律法规依据要求企业在特定区域注册的规定,推动京津冀跨区域投资企业登记注销信息共享。
《行动方案》也明确了要素流动和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围绕科技要素,提出建立完善三地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清单机制,在梳理盘活存量专利的基础上加快转化和产业化,建设共性技术平台等;围绕人才要素,重点是为人才流动提供良好条件,包括加强三地人力资源服务协作等消除流动障碍的措施,也包括定向支持雄安新区发展的人才支持政策,如将雄安新区纳入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探索建立高端人才双聘制,吸引北京人才到雄安新区创新创业等。
同时,《行动方案》着眼产业发展不平衡问题,特别提出要优化重点产业链营商环境,聚焦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等。
针对雄安新区,《行动方案》提出,支持雄安新区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功能疏解项目落地。聚焦重点项目和疏解企业办事需求,持续推动更多关联事项集成办,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创新用地政策,推动产业项目用地灵活选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加快形成具有雄安新区特色的土地供应模式。
吴小雁表示,针对涉企服务,举措的关注重点在于“创新”与“简化”,涵盖了从项目审批、土地和资金要素保障等企业落地建设的全流程。用地政策上,提出产业项目用地可灵活选择不同方式,形成具有雄安新区特色的土地供应模式;审批事项上,突出更多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并联审批等。
政务服务协同提速
“政务服务方面,《行动方案》突出‘便利’与‘互通’,以经营主体感受为重点,明确了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加强数据信息互认共享、融合线上线下办事渠道等方面具体措施。”吴小雁说。
《行动方案》提出,提升异地办事便利度。梳理推出“同事同标”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三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为异地办事打开方便之门;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探索推动一批高频“一件事”在京津冀地区实现跨域通办、异地可办;深入推进京津冀资质资格互认、电子签名认证服务互通互认,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三地互认。
《行动方案》提出,融合线上线下办事渠道。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将京津冀区域通办事项全部纳入京津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区,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加强京津冀与雄安新区自助终端服务应用对接,推动更多高频办理事项纳入京津冀通办专区。全面提高线下“一窗综办”和线上“一网通办”水平,做到线上线下标准统一、全面融合、服务同质。
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行动方案》提出,促进教育资源协同发展。完善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合作机制,推动京津优质中小学、幼儿园与河北省学校开展跨区域合作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组建京津冀高水平大学、应用(技术)型高校、师范院校等不同类型的高校联盟,促进高等教育资源集聚优化。稳步推进京津冀高职院校开展跨区域高职单独考试招生试点和职业院校跨区域中职三年加高职两年联合培养。
在推进医疗资源共建共享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建设京津冀医联体,深化合作共建和远程医疗,增强卫生服务整体能力。继续扩大异地就医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范围,为三地参保人员提供便捷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动京津冀三地医疗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互认。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对于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
吴小雁说,《行动方案》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务实举措,回应居民最关切的问题,将增强居民对协同发展战略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认同感、参与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