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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金融30条专题:金融赋能南沙, 打造大湾区开放新引擎
   日期 2025-5-14 

南沙金融30条专题

金融赋能南沙深化粤港澳合作

打造大湾区开放新引擎

云阿云智库•粤港澳大湾区项目组

导读:5月12日,央行等五部门推出“南沙金融30条”,涵盖创新金融服务、深化开放等六大方向,助力南沙成金融开放示范窗口与湾区发展新引擎。全文共12500字,由云阿云智库•粤港澳大湾区项目组提供。

五部门联合发布 30 条举措

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

贺觉渊  云阿云智库•粤港澳大湾区项目组

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要求,坚持“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

《意见》共提出30条重点举措,包括在创新金融服务上,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在发展特色金融服务上,大力发展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上,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在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上,支持南沙对标国际高标准制度规则等。

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

为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意见》明确将支持科技创新产业、高端制造产业、数字产业、海洋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支持青年创新创业。

《意见》提出,加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支持南沙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和科创票据,探索股债混合型融资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制造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融资。

《意见》提出,支持在南沙建设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关键数字技术与金融场景融合应用的数据算力中心、研发认证中心、测评中心以及监管平台等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海洋产业,商业航天、全域无人产业的支持力度。

为支持青年创新创业,《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及入驻南沙青年创业平台的企业、项目同等享受当地创业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企业保险补贴、贷款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吸纳港澳居民就业、实习。

为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意见》明确将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和国际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有序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银行范围。支持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合作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稳步推动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mBridge)建设。

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资管中心

在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方面,《意见》明确将创新服务低碳发展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面向未来的数字金融业务,发展服务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航运金融业务,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创新发展国际租赁和保理业务。

其中,《意见》提出,鼓励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探索电力期货。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及可持续债券。支持南沙深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加强与港澳在平台建设、融资对接、标准制定等领域合作。

《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证券公司通过新设或并购等方式取得公募基金资质。大力发展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鼓励跨国公司在南沙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公司依法合规探索发展国际保理业务。鼓励南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租赁领域发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租赁产业高地。

为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意见》明确将探索适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资金结算政策。支持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积极探索期货品种国际合作新模式。支持南沙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简化申办流程。探索依托现有数字化服务平台提供线上办理跨境股权投资服务。

支持南沙对标CPTPP、DEPA制度规则

为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意见》明确将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探索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

在对外开放方面,《意见》提出,积极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积极引入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

在跨境人民币业务方面,《意见》提出,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交易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结算银行可直接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本金入账结算业务,无需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在遵守相应利率约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存为定期存款及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在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南沙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制度规则,探索在金融领域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精简限制性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

重磅利好!国家加码支持,广州南沙要火

耿旭静 云阿云智库•粤港澳大湾区项目组

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下称“南沙金融30条”)。

“南沙金融30条”围绕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南沙金融30条”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将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的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进一步强化金融对广州南沙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大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助力金融高水平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金融深化改革,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助力广州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将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的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

1.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符合南沙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票据贴现产品、增加票据融资支持,加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同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

2.支持高端制造产业发展。支持政府引导基金聚焦南沙重点产业及重点制造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清单,引导社会资本精准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制造业供应链核心企业接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健全信息共享与应收账款确权机制。支持南沙符合条件的制造企业、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和科创票据,探索股债混合型融资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重点制造企业在境内外上市挂牌融资。

3.支持数字产业发展。支持在南沙建设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关键数字技术与金融场景融合应用的数据算力中心、研发认证中心、测评中心以及监管平台等机构。支持广州数据交易所完善数据流通交易综合性服务,与香港获许可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加强合作对接,创新数字资产交易服务方式。

4.支持海洋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海洋产业,商业航天、全域无人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海洋高技术产业,强化对重大海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海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支持保险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发展海上保险。

5.支持青年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及入驻南沙青年创业平台的企业、项目同等享受当地创业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企业保险补贴、贷款风险补偿等扶持政策。进一步便利港澳创业青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支持金融机构吸纳港澳居民就业、实习。

(二)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支持打造城市高质量发展新标杆。

6.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有序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银行范围,探索试点开展信用卡视频面签。支持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合作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稳步推动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建设。

7.推动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允许在南沙和港澳地区均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开展内部数据跨境流动试点。在港澳居民同意前提下,允许在南沙的港资或澳资银行共享其母行掌握的同一居民信用状况。

8.推动国际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推行更为便利、更为广泛的专业资格互认和专业服务跨境执业。大力引进和培养国际化金融人才,支持粤港澳三地院校在南沙建设高级金融学院、国际化金融研究机构,搭建跨境金融专业人才库。

(三)发展特色金融服务,健全现代金融产业

9.创新服务低碳发展的绿色金融业务。鼓励广州期货交易所积极探索电力期货,做精做深新能源期货品种体系。加强企业碳账户、碳核算能力机制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基于企业碳账户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按照最新标准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及可持续债券。支持南沙深化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加强与港澳在平台建设、融资对接、标准制定等领域合作。加强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应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绿色电力消费水平对企业给予支持。培育绿色认证机构。

10.发展面向未来的数字金融业务。依法支持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与金融领域应用,积极开展智能信贷、智能投资研发、智能风险控制等智能化金融服务。建立数字金融发展研究智库,支持企业和金融机构开展数字金融项目跨境合作。

11.发展服务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航运金融业务。引导和鼓励航运企业国际海运费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加快航运保险发展,研发创新型航运保险产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依托现有交易场所,携手港澳开展航运交易,支持金融机构为航运企业提供高效便利的资金结算、存管、融资等金融服务。

12.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证券公司通过新设或并购等方式取得公募基金资质。大力发展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鼓励跨国公司在南沙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13.创新发展国际租赁和保理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保理公司依法合规探索发展国际保理业务。支持满足条件的境内机构使用自有外汇收入,向境内租赁公司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含飞机、船舶、大型设备)外币租金。支持金融租赁公司对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取消船舶和飞机境外融资资本金限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鼓励南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租赁领域发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租赁产业高地。

(四)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加快建设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

14.探索适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资金结算政策。提升自由贸易账户系统功能,优化账户规则,进一步拓展自由贸易账户试点银行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自由贸易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等为境外机构提供国际结算、资金交易、全球授信、跨境资金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

15.构建便利内外联动的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支持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积极探索期货品种国际合作新模式。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稳妥有序将已上市的期货期权产品申请为允许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的特定品种。支持南沙建设商品期货交割中心,完善覆盖期现货市场的一体化产业服务体系。

16.构建便利开展跨境保险业务的交易规则。支持为符合政策规定的经常项下保险业务提供便利化理赔、续保等服务。探索以多种方式提升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便利化水平。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合作开发适合南沙区居民的商业医疗险、商业保险年金、跨境车辆保险等跨境保险产品。

17.构建便利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业务的制度安排。支持南沙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简化申办流程。探索依托现有数字化服务平台提供线上办理跨境股权投资服务。

(五)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18.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积极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积极引入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高标准建设南沙国际金融岛、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期货产业园等平台,为港澳金融机构跨境办公提供空间载体。

19.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交易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结算银行可直接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本金入账结算业务,无需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在遵守相应利率约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存为定期存款及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20.完善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管理机制。鼓励银行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提供便利的跨境结算和贸易融资等服务。优化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规则,实行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促进南沙产业发展的企业,在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方面实施便利化措施。支持南沙区内基金公司参与交易所交易基金互挂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探索与港澳在债券发行机制、评级标准等方面互认的可行路径。

21.加快建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综合服务基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国际投融资综合服务体系,为中国内地企业“走出去”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提供资金融通、信息共享、项目对接等专业化服务。简化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境外投资备案流程,在基金发起设立的前置部门核准后,支持银行按有关规定试点基金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

22.构建金融领域国际交往新平台。高质量举办国际性金融活动,持续推进国际金融交流与合作。支持建立与港澳金融合作的沟通对话机制,充分发挥广州南沙粤港合作咨询委员会、广州南沙粤澳发展促进会等民间机制作用。鼓励引导港澳金融领域商会协会在南沙设立代表处。

23.探索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支持南沙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制度规则,探索在金融领域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精简限制性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

(六)完善金融监管机制

24.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加强中央与地方监管协同,严格执行中央统一的金融管理规则,接受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坚持既管合法更管非法,确保金融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坚持管行业就必须管风险。

25.探索金融监管创新与合作。构建适应南沙建设的金融监管创新机制,确保风险防控与金融改革创新相匹配。大力发展金融监管科技,提升金融科技监管统一性、专业性和穿透性。

26.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加强对南沙跨境资金异动的监测,加强金融风险研判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推动金融风险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强化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合作。完善风险研判机制,加强对金融创新产品、创新交易模式的法律风险评估。

27.加强金融法治保障。深化金融监管与司法协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搭建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涉港澳金融纠纷解决平台,构建国际化、多元化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推动促进金融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实质化解,加强和规范行业调解和行政复议工作,助推金融监管部门有效开展纠纷化解工作,不断优化金融纠纷诉讼、仲裁、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衔接协作的工作机制,构建一体化协同解决平台。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保障措施

28.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金融党建的引领保障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培养和增强领导干部金融思维和金融工作能力。

29.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业务指导和赋权力度,授权由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派出机构会同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办法。支持南沙以清单式申请授权方式,在金融领域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坚持香港、澳门和内地“一盘棋”原则,一起统筹规划,一并落实推进。

30.加大配套政策支持。支持出台住房、人才、教育等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手段,支持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建设,协调采取给予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便利等措施,为具有金融领域职业资格的境内外专业人士来南沙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6日

“南沙金融30条”落地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迈出关键一步

胡群

“南沙金融30条”并非“平地起高楼”,而是在南沙已有扎实基础和稳慎探索阶段,实现了政策供给与实际需求间的动态匹配,金融服务与产业特色间的有效对接,制度型开放与创业创新活力间的积极互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监管间的统筹协调。 

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南沙金融30条”),从六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将广州南沙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和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该政策一经发布,便引发业界广泛关注。5月13日,在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南沙金融30条”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表示,“南沙金融30条”围绕将广州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承载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的战略目标,部署了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产品、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6个方面、27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具有三个方面的突出亮点和特色。

六大方向,27项改革

“南沙金融30条”围绕将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承载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的战略目标,部署了六大方面、27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1. 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鼓励银行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新模式,支持保险资金投资科创企业,并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2. 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支持打造城市高质量发展新标杆。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

3. 发展特色金融服务,健全现代金融产业。支持海洋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发展海上保险等特色保险业务。

4. 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加快建设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鼓励金融机构利用自由贸易账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开展跨境合作,推动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

5. 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研究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设立金融机构。

6. 完善金融监管机制。搭建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涉港澳金融纠纷解决平台,构建多元化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以开放促改革发展,以金融支持创业创新

5月13日的发布会上,陆磊表示,“南沙金融30条”是在南沙已有探索基础上,实现了政策供给与实际需求的动态匹配,体现了金融服务与产业特色的有效对接。他指出,在外部环境深刻变化的背景下,推出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彰显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以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陆磊特别强调,“南沙金融30条”并非“平地起高楼”,而是在南沙已有扎实基础和稳慎探索阶段,实现了政策供给与实际需求间的动态匹配,金融服务与产业特色间的有效对接,制度型开放与创业创新活力间的积极互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监管间的统筹协调。

2015年广州南沙自贸区挂牌以来,金融业迅猛发展,已跻身南沙五大重点产业之一。南沙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15年几乎为零,上升至2023年的8%。十年来南沙累计落户持牌法人金融机构17家,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658亿元、3207亿元,近三年年均增速达20%以上,远高于广东省、广州市平均水平。

陆磊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广州南沙金融产业发展,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为南沙开发开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金融支撑。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金融机构业务的指导,积极推动各项金融创新业务开展。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更精准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和市场中投融资便利化设计,助力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贡献更多更好的金融力量。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试验田”

近年来,南沙落深落细重大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的重要“试验田”。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南沙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13项便利化措施全部落地,累计办理试点业务超1.5万笔,累计交易金额超340亿美元;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累计12家基金管理企业获批额度超250亿元人民币,投向生物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等科创领域,落地全国首个券商私募QDLP基金境外投资项目、全省最大规模QFLP基金;气候投融资试点储备应对气候变化项目超150个,建设全国首个气候金融集聚区、成立全国首家商业银行气候支行、落地全国首个“气候融担”贷款等多个首创产品;累计开立FT账户数量超8000户,办理FT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超1.1万亿元;通过融资租赁累计交付飞机282架、船舶103艘,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飞机船舶租赁集聚区;落户南沙的广州期货交易所已上市工业硅、碳酸锂品种,交易额超9万亿元;南沙粮食通用码头仓库成为首批工业硅交割仓库之一,吸引12家期货法人机构落户南沙。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曾圣钧认为,“南沙金融30条”将更好赋能大湾区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和各类投资机构集聚南沙,提升其在大湾区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不断壮大金融支持力量。二是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鼓励银行为贸易新业态提供服务,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发展,提升大湾区贸易的便利化和国际化水平。三是为科技创新、高端制造、海洋产业等重点产业提供精准金融支持,加速产业集聚和升级,推动大湾区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南沙有望成为跨境资管中心

2022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了南沙的发展定位和任务,金融支持政策是落实这些部署的重要举措。南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在科技创新、高端制造、海洋产业等领域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需要金融的有力支持来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陆磊认为,“南沙金融30条”一是突出立足湾区,重在创业创新,这是湾区持久的核心竞争力。意见坚持以南沙所能服务湾区所需,推动绿色金融、数字金融、航运金融、跨境资管、国际租赁和保理等特色金融产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产业、高端制造产业、数字产业、海洋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例如,鼓励银行业同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海洋高技术产业,强化对重大海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海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

二是突出协同港澳,重在金融服务便利化、现代化、数字化,这是粤港澳三地居民企业的重要需求。意见围绕社会民生金融服务、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重点领域,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助力将广州南沙建设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例如,便利港澳居民跨境支付探索试点、开展信用卡视频面签,支持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保险产品。

三是突出面向世界,重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这是南沙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意见明确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积极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积极引入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加快建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

南沙作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正通过一系列开放举措加速构建跨境资管高地。专家预测,凭借跨境资管中心建设、金融机构资质拓展及跨国企业服务优化三大路径,南沙将在2025年实现跨境资产管理规模突破1.2万亿元的里程碑。

曾圣钧认为,面对“南沙金融30条”带来的重大机遇,银行机构亟需准确解读政策,做好配套金融创新服务。一是结合南沙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发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应链金融产品等,加快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二是加强跨境金融业务布局,利用政策便利,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融资、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加强与港澳金融机构的合作。三是积极参与金融市场建设,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的发展,参与相关期货品种的交易和结算服务;同时关注南沙国际金融岛等平台建设,利用公募REITs等产品满足大额资金需求。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用好政策优惠,吸引国际化金融人才加入,同时加强与粤港澳三地院校的合作,培养适应南沙发展需求的专业金融人才

“南沙金融30条”深度解读

普通人如何抓住大湾区新风口?

广州南沙又双叒叕上热搜了!

这次不是因为海边美景,而是央行等五部门联合甩出的“南沙金融30条”超级大礼包。

从跨境理财到科技金融,从人才补贴到企业上市,条条都是真金白银的干货。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要问了:这政策跟咱老百姓有啥关系?别急,今天咱就扒开文件看门道,手把手教你如何搭上这趟财富快车!��

为什么是南沙?国家战略下的“天选之子”

打开地图就能发现,南沙就像一把钥匙,插在大湾区地理中心的位置。

前有香港深圳,后有澳门珠海,左手握着珠江口航运枢纽,右手牵着广深港澳科技走廊。

更关键的是,这里早被定位为“湾区之心、开放门户、未来之城”,国家层面砸下千亿基建,18号线地铁直达珠江新城,深中通道20分钟到深圳,高铁30分钟到香港西九龙,这配置堪称湾区“六边形战士”。

但这次“金融30条”的出台,彻底撕掉了南沙“睡城”标签。文件明确提出要打造“跨境金融创新高地”,啥意思?简单说就是让南沙成为连接境内外资金的“超级接口”。

举个例子,以前内地人买港股要换汇出境,未来在南沙就能直接投资境外理财产品,香港保险公司也能在南沙设立服务中心,这波操作直接打通了粤港澳三地金融血脉。

政策红包雨:企业主和打工人都能领的福利

翻开政策清单,第一条就亮瞎眼:对符合条件的金融企业,按地方经济贡献100%给予奖励!这是什么概念?

假设企业年纳税1000万,政府直接返你1000万,相当于白捡两年利润。

更狠的是对科技型企业,上市奖励从300万直接翻倍到600万,这力度连深圳前海都直呼“内卷”。

但真正让普通人兴奋的是这些条款:

1. 跨境理财通2.0:港澳居民可用人民币直接投资内地理财,内地居民也能买港币计价的保险产品,再也不用担心汇率波动吃闷亏

2. 人才补贴天花板:对金融科技人才,最高给予个人经济贡献100%的奖励,相当于政府帮你交一半个税

3. 创业融资绿色通道:初创企业拿政府引导基金更容易了,风投机构来南沙注册还能领百万级落户奖

这些行业要爆发:提前占坑就是赚到

政策东风一吹,哪些行业会率先起飞?��

跨境金融服务商:想想看,当南沙成为连接7000万粤港澳居民的“财富管理中心”,帮客户做跨境资产配置的机构不得赚翻?

现在入驻南沙的基金公司、家族办公室,就像20年前的陆家嘴金融从业者,踩中的都是时代红利。��

金融科技企业:政策专门提到要建设“数字人民币示范区”,这意味着从跨境支付到供应链金融,到处都是未被开发的金矿。某支付平台已经在南沙测试跨境汇款新模式,手续费比传统渠道低30%,这生意模式想想都刺激。��

航运金融新贵:南沙港集装箱吞吐量全球第五,但航运保险、融资租赁等高端服务却被新加坡垄断。现在政策明确要补这块短板,做船舶租赁、海事仲裁的老板们,机会来了!

普通人怎么分蛋糕?三个实操方向

1️⃣跨境理财早布局:现在开个香港银行账户要排队半年,但在南沙的“跨境理财通”试点银行,用内地身份证就能直接买港股基金。建议先从小额开始试水,等经验值攒够了,再考虑配置海外房产信托。

2️⃣考个金融牌照傍身:政策鼓励发展“金融顾问”“家族财富管家”等新职业,现在考个CFP(国际金融理财师)证书,说不定就能进驻南沙的跨境理财服务中心,服务对象都是身家过亿的富豪。

3️⃣抓住人才补贴红利:如果你是海归金融硕士,或者有CFA、FRM等硬核证书,来南沙工作不仅能领最高50万安家费,子女教育、医疗保障都是顶级配置,这待遇比北上广深还香。

避坑指南:别被这些“伪风口”割韭菜

看到政策利好就往里冲?小心成为接盘侠!

❌警惕“政策套利”陷阱:有些中介忽悠你注册空壳公司领补贴,但政策明确要求“实际经营地必须在南沙”,一旦被查不仅要吐出奖金,还会上征信黑名单。

❌别盲目追高房价:虽然南沙房价只有深圳1/3,但政策限制炒房,想靠买房暴富的趁早打消念头,不如把钱投到实体产业。

❌小心“伪金融创新”:打着跨境金融旗号的P2P、虚拟币项目已经开始冒头,记住:所有承诺“保本高收益”的都是骗子!“南沙金融30条”不是一张空头支票,而是国家用真金白银画的“藏宝图”。记住:站在风口上,猪都能飞,但能飞多远的,永远是那些提前长出翅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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