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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麒元:社会主义十问

卢麒元:社会主义十问

卢麒元 云阿云智库•国际共运

导读:中国的未来,取决于人民主人翁意识的觉醒。中国人民对精英专政的迷信与盲从必须结束了。中国青年,应以布衣左翼为荣,应以为人民服务为荣。中国青年,耻于血统权力,耻于世袭资本,耻于卖身投靠,耻于不劳而获,耻于奢华糜烂,耻于破坏环境。中国青年觉悟之日,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复兴之时。

一、什么是人民。

人民(英语:People),是组织起来的群众。

没有组织的群众(英语:Themasses),叫做黎民、百姓或公民。人民成为人民的必要条件就是有组织。

组织群众成为人民的那个组织,需要带领人民赢得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需要代表人民行使政治治权和经济治权。

人民一旦失去组织,人民就失去了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组织一旦失去人民性,组织就失去了代表人民行使政治治权和经济治权的合法性。

人民与组织无二无别。失去了组织性,人民就变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失去了人民性,组织就蜕化成了权贵与资本勾结的利益集团了。

组织可以再造,人民将会永恒。

只要有了人民,就可以创造一切人间奇迹。

二、什么是民主。

民主(英语:Democracy),是人民享有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

民主的形式,表达为政治权力的共有制,表达为经济权力的公有制。

政治主权的核心就是立法权。人民享有政治主权,就是人民必须直接拥有立法权。经济主权的核心就是财产权。人民享有经济主权,就是人民共同拥有共和国的一切公共财产,就是人民必须人人拥有他们必须的生活资料,以及拥有他们通过劳动创造的劳动成果(私人财产)。

人民要确保民主权力,就必须限定执政组织的权力边界,也就是必须对执政组织进行系统地宪政约束。执政组织失去宪政约束,民主就一定会变质。人民主权中蕴含着资产阶级法权,执政组织一旦代表人民行使主权,执政组织就能够拥有资产阶级法权;执政组织一定会被资产阶级法权腐蚀,执政组织必然蜕化变质从而丧失人民性,脆弱而短暂的人民民主不可避免地异化成为精英代主。如果,人民不能对执政组织进行及时而有效地宪政约束,那么,执政组织必然堕落并走向精英专政。

结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对执政组织进行宪政约束。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民主的真正敌人是精英代主。精英代主,在中国表达为人民代表模式。精英代主最喜欢人民民主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精英代主最不喜欢人民民主宪政。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后,始终不能稳固地建立人民民主,就是因为无法超越精英代主模式。只要精英代主模式存在,必然是精英代主专政,本质上就是精英专政。中国的代主资格,有着复杂的形成逻辑。当下,血统、资本、学历、资历等条件,构成无形和有形的代主资格。当下的代主资格,是经典的精英逻辑,根本不是人民民主的逻辑。於是,在精英代主模式下,人民民主专政就变成了经典的精英专政。

完善人民民主宪政后,执政组织就不能代表人民行使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了,执政组织只能接受人民授权行使部分政治治权和部分经济治权。落实人民民主宪政后,精英代主模式就结束了。如果,执政组织僭越人民主权,代行人民政治主权,代行人民经济主权,人民民主将不复存在,社会主义将名存实亡。至此,中国左翼必然崛起,中国左翼运动必然兴起,中国左翼必然建设新社会主义,中国左翼必将再造执政组织人民性。鉴于此,在中国,左翼运动就是人民民主运动,左翼运动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在人民民主宪政未完善之前,中国左翼运动就是中国人民民主历史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下中国,民主运动,表达为左翼对执政组织人民性的再造。老百姓对民主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民主既不是资本精英主导下的选主游戏,民主也不是权贵精英表演的代表游戏。我们还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民主更不是颠覆执政组织和政府的颜色革命。请牢牢记住:中国民主运动追求的是执政组织的人民性。经历了近现代的惨痛历史,中国人最明白组织起来的深刻含义,我们反对一切去组织化的运动,我们反对一切无政府主义的运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一个具有人民性的强大执政组织。我们解决执政组织的变质问题,既不是去组织化,也不是政党轮替,我们就是要再造执政组织的人民性。没有人民组织,就没有人民,就没有人民民主。同样,执政组织丧失了人民性,公和国也必然丧失人民民主。

在这里,我们强调的是人民民主。之所以在民主一词之前,加一个人民定语,是为了强调人民的直接民主,也就是说人民必须直接拥有立法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既不接受君主,也不接受代主,更不相信救世主。我们只接受——人民直接民主。没有人民直接民主,就没有人民民主宪政,就没有真正的社会主义。在现代资讯技术条件下,人民直接民主已经成为可能,从民意汇集到完成立法已经可以成为现实了。如果,中国在二十一世纪仍然延续精英代主模式,我们将无法面对子孙,我们将无法面对世界,我们将失去中华民族的未来。

就哲学而言,优良的民主是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的历史性均衡。我们必须同时拒绝偏执的个人主义和偏执的集体主义。

三、什么是公有制。

公有是人民共同拥有与个人均衡拥有之集合。

一般而言,公有制(英语:Publicownership)是平均共有制与均衡私有制之混合体制。其特点,是政治权力上的全民平均共有,是经济权力上的全民均衡占有。全民均衡占有,就是多数人拥有大部分财产,就是劳动者拥有他们全部的劳动成果。

共有是共同拥有且平均分享。共和国的一切政治权力全体国民必须共同拥有;共和国的自然资源、公共设施、战略性资产等国有资产必须共同拥有。我们必须明确界定共有与公有之差异。社会主义强调的是政治共有制,而不是经济共有制;社会主义强调的是经济公有制而不是政治公有制。经济共有制是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这个理想在当下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能成为现实。同样,我们也坚决反对政治权力公有(坚决反对精英代主模式),共和国的一切政治权力必须共有(人民直接拥有立法权)。人民必须牢牢记住:人民必须直接拥有主权,人民主权绝对不能代为行使。人民直接拥有主权,目的是牢牢控制资产阶级法权,就是为了不让执政组织丧失人民性。化共为公,化公为私,私相授受,以权谋私,这不是公有制,人民必须坚决反对!

一般而言,政治权力的共有制,是经济权力公有制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政治权力被私有,经济权力公有将变得毫无意义。长久以来,我们片面地认为,社会主义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我们曾经天真地认为,实施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后,就正式地建立完成了社会主义制度了。事实上,社会主义本质,是人民民主宪政,而不仅仅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如果,没有人民民主宪政,没有立足于立法的动态生产资料调解机制,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是无法长期持续下去的。全球社会主义史一再证明了这一基本判断。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核心,必须是政治权力共有制。执政组织必须保障政治权力共有,保障政治权力共有就是保障执政组织的人民性。执政组织丧失了人民性,也就丧失了执政的合法性。一切腐败,都是源于政治权力私有化。腐败,是依托政治权力谋取个人私利的准税收行为。治理腐败的唯一出路是建立人民民主宪政。精英立法,代表着政治权力共有之破裂,亦代表着人民民主之结束;无边际之私有化,代表着经济权力公有之结束,亦代表着人民民主之结束。政治权力共有制和经济权力公有制结束,代表着社会主义制度之结束。古今中外,如无人民民主宪政,就不会有良性的精英治理。精英专政,必然亡党亡国。

社会主义公有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对私人、组织以及政府的权力进行宪政约束。限定权力和节制资本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根本要旨。

真正落实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就能够在制度上剥夺执政组织的资产阶级法权,就能够避免资产阶级在执政组织内部化生,就能阻止资本主义复辟。我们必须懂得,政治权力共有是限制资产阶级法权的唯一方法,经济权力公有仅仅是政治权力共有的必然结果。因此,若想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就必须落实人民民主宪政。

四、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本质上是人民民主独裁。

独裁(英语:Autocracy),不受法律及传统的制衡,以个人意志来进行统治。古今中外,专政(Dictatorship)都是非常态,是社会剧烈转型时期的临时性措施。当社会转型完成之后,就必须用宪政代替专政。历史地看,我国由人民民主专政向人民民主宪政的转型遭遇了挫折,文革转型模式(民粹模式)和改革转型模式(精英模式)均存在严重缺陷。

人民民主专政,有着深刻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经济意义。政治意义容易理解,被压迫者夺取了政权,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国家。但是,人民对人民民主专政的经济意义却理解不深。人民民主专政,本质上是全社会强制进行产权重组,是以革命方式重新确立新型的产权关系(生产关系)。没有这种激烈的产权重组,中国就无法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中国就无法迅速完成工业化,中国就无法建立现代化的国防,更不可能有建国后的经济奇迹。大凡经济奇迹,都要支付惨痛的代价。

历史地看,经济奇迹往往建基于铁血专政。早期资本主义原始积累,主要依靠对殖民地实施铁血专政。资本主义中后期,则主要是对内实施铁血专政。希特勒对德国的资产重组就是依靠法西斯专政,希特勒对犹太人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灭绝,破解了困扰德国现代化的容克地主封建统治。在激烈的产权重组后,资本和劳动力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德国的生产力效率提升到令人震惊的水平,为德国进行第二次世界大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当然,也为日后两德统一和欧洲统一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斯大林治下的苏联,也是凭借铁血专政迅速完成工业化的。毛泽东对旧中国的重组比希特勒和斯大林温和得多。但是,不剥夺官僚买办资本、不剥夺地主富农的土地、不有序收购兼并民族资本,就无法积累完成工业化所必须的资本,积贫积弱的中国就无法迅速地发展起来。彻底的产权重组很难温良恭俭让,毛泽东以最低代价完成了共和国的产权重组。况且,毛泽东的产权重组,铁血专政与钢铁自律并肩而行,毛泽东与周恩来等并未在重组中获利,他们以苦行僧般的修行完成了一个农业国的工业化。毛泽东将中国的生产力效率提升到了一个农业国的极限,为中华民族百年内重新傲视全球奠定了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代价怎能没有,伤痛在所难免,呻吟还在回响,旧精英心中充满了怨恨。然而,大历史容不下私情,历史的偶然中蕴含了哲学的必然。好在,中国人民渐渐地理解毛泽东了,中国人民渐渐理解人民民主专政了,中国人民自然会有自己的历史观。

专政总是痛苦的。人民民主专政过程使得旧精英痛不欲生,形成了后来充满怨恨的伤痕文学,旧精英对毛泽东和执政组织恨入骨髓,一九七六年后的政治报复和经济清算何等激进而惨烈。最终,人民民主专政变质,走向了精英专政。精英专政难道不残酷吗?八十年代,数量惊人的所谓“文革造反派”(大多是激进的社会主义者)被清算,其中不少人惨死于整肃过程中。九十年代,工人阶级被整体进行了清算,工人阶级彻底失去了政治上的领导地位,工人阶级也同时失去了曾经优越的经济地位,重新堕入了社会的底层。二十一世纪初,农民阶级被整体进行了清算,农民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被剥夺,农民阶级整体上沦为了新佃农(所谓的农民工),他们事实上变成史上最庞大的奴工群体。精英专政不仅残酷,而且更加血腥。创造了经济奇迹的周秀云们,他们的遭遇比之右派的遭遇能好一点儿吗?恐怕更恐怖!唯一不同的是,周秀云们的伤痕不能文学,中国的托尔斯泰们尚未复活。人民民主专政有代价,精英专政也有代价,专政怎么可能没有代价!我们不能不经历专政,但是我们必须用宪政代替专政。

人民民主没有宪政保障,执政组织就必然僭越人民主权,人民民主很容易异化为精英代主。人民民主独裁一旦变成精英独裁,就异化成了精英专政。精英专政,必然导致人民主权的丧失,必然导致社会主义变质,必然导致资本主义复辟。大范围地强拆,全方位地维稳,就是精英专政的经典特征。反腐败,只能部分解决精英滥权,却不能解决精英专政问题。所以,一旦形成精英专政,就必须再造执政组织的人民性。只有完成执政组织的人民性再造,才有可能实现人民民主宪政。

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是寻找专政向宪政转型的试验。毛泽东发动文化革命,目的在于用和平方式实现执政组织的人民性再造。文化革命,倡导大众民主,落实三结合领导班子,是在尝试抵制精英专政,是意图建立人民民主宪政。很遗憾,这个伟大的试验,缺乏足够的理论准备和组织准备,年轻而激进的社会主义者将试验推向了无政府主义。无政府主义,对社会稳定和生产力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毛泽东逝世后,文革被迫终止,并被长期污名化,精英主义开始了报复性反弹,精英专政得以全面落实,人民民主宪政被搁置了。百年之内,从五四到文革,我们搞了两次思想解放,两次思想解放都未能解决人民民主宪政问题。大无畏的毛泽东,用左手压制了右翼精英(反右),又用右手钳制了左翼精英(文革)。无私的毛泽东,一生都在追求人民民主,爲了人民民主得罪了天下精英(旧精英和新精英),以致於天下精英在其生时和死后都无法释怀。然而,毛泽东对精英的冷酷,恰恰是对人民的深爱,他的专政何尝不是伟大的布施。毛泽东走远了,人民终于开始理解他了,人民终于能够理解人民民主了,人民终于懂得必须建设人民民主宪政了。现在,我们即将开始进行第三次思想解放,我们希望在未来的十年内解决人民民主宪政问题,为本世纪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执政组织不能自觉完成从专政向宪政的转型,执政组织的蜕化变质将不可避免。辩证地看,执政组织的蜕化变质,并不必然代表社会主义事业失败。中国左翼的崛起,代表着中国优秀知识分子的觉醒,代表着中国社会主义者对理想的信守,预示着执政组织人民性再造的可能性,意味着人民民主运动之新生,预示着中国新型社会主义事业的蓬勃发展。中国左翼的崛起,将遏制苏联解体的悲剧在中国重演。中国左翼的存在,是中国政治进步和经济繁荣的可靠保障。帝国主义对中国左翼的仇视恰好证明了这一点,中国精英对中国左翼的压迫也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历史地看,人民民主专政是创立社会主义必经的历史过程。但是,人民民主专政却不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和常态。我们在通过人民民主专政完成对旧制度的改造后,必须立刻将新制度稳定于人民民主宪政之下。人民民主宪政才是我们的目标,才是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常态。请人民牢牢记住:没有人民民主宪政,就不能确保执政组织永远伟大、光荣、正确。

五、什么是人民民主宪政。

宪政(英语:constitutionalism),又称立宪主义,是一种国家权力来自人民并被基本法严格约束的政治主张。这个基本法即宪法。宪政的要义有两点:第一是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力和自由;第二是限制公共权力,一切公共权力的权威与合法性来自于宪法。

人民民主宪政,是人民通过人民立法,行使人民主权和管理人民治权的制度模式。我们之所以在宪政一词前面,加上人民民主的定语,是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政来源、宪政主体、宪政执行均由人民主导。在中国,不是君主立宪,不是党主立宪,不是贵族立宪,不是精英立宪,而是人民立宪。

人民民主宪政,确保人民主权高于精英治权,使个人、组织和政府置于人民管辖之下。在人民民主宪政确立后,人民应建立高于一切世俗权力的人民宪法法院。人民宪法法院将成为宪法解释和违宪裁决的最高权威机构。

人民民主宪政,不接受任何个人权威,不接受任何组织权威,阻止任何形式的专政,当然也包括精英专政。任何个人承担公职,必须宣誓效忠于宪法,并誓死捍卫宪法之尊严。任何组织决定,必须接受宪法约束,组织决定僭越宪法条文,组织领导者必须承担违宪责任。

人民民主宪政,将保障人民直接行使立法权。人民立法,核心在于人民赢得厘定税赋的权力。税赋权,是衡量宪政文明的核心指标。人民厘定税赋的权力,是人民民主宪政的必要条件。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绝无可能免除对资产持有和资本利得的课税,绝无可能将所有税赋强加在全体劳动者身上,绝无可能制度性鼓励食利阶层不劳而获,绝无可能将劳动者变成工奴(我国尚有超过四千万的黑工)。

人民民主宪政,要求一切治权均由人民授权。无论任何个人或组织,不能凭借治权僭越主权,剥夺人民的立法权。任何僭越主权的人,将成为全国人民的公敌,必须接受人民的审判。

人民民主宪政之下,才存在真正的社会主义。国人长久以来一直被误导,认为人民民主专政就是社会主义,这是极端荒谬且十分危险的认识。任何专政都与社会主义水火不容。人民民主专政下,只能是建设国家资本主义,而绝无可能建设社会主义。换言之,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失败,恰恰是源于未能结束专政而落实宪政。在这个问题上,马克思是有先见之明的,他已经意识到了资产阶级法权的力量。很遗憾,英年早逝的马克思没有来得及提出系统解决方案。

人民民主宪政与资产阶级宪政有着本质区别。在社会主义国家,立法权理应属于人民,而不应该属于精英。让资本(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社会将必然蹈入精英专政的泥潭。近现代西方宪政制度进化,是西方社会主义者奋斗的结果,是西方社会主义运动的制度成果,而不是一般意义上资本主义制度的成功。在西方国家宪政开始具有了人民性的时代,中国不能倒退回由资本主导立宪和立法的野蛮时代,尤其不能倒退回需要殖民者来搞顶层设计的屈辱时代。

就哲学意义而言,人类历史远未终结,人民民主宪政尚在发展,伟大的中国人民正在创造崭新的历史。

六、什么是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英语:socialism),是人民享有主权和人民管理治权的思想理念,是建立了完善的人民民主宪政的共和体制国家,是一种敬畏自然和友善生命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社会主义的经典标志:第一,人民拥有立法权;第二,人民共同拥有不可分割的国家财富;第三,人民人人拥有必须的生活资料并直接拥有自己的劳动成果;第四,人民关注环境保护和社会各种族与各阶层的平等与和谐。

社会主义制度下,执政组织具有鲜明的人民性。社会主义制度下,执政精英被严格地排除于行使主权的范畴,执政精英被严格地限定于行使治权的范畴。社会主义必须有效限定执政精英的权力边际;社会主义必须有效制约金融资本的财富边际。社会主义实现了政治权力的平衡和经济权力的均衡。社会主义高度关注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社会主义不接受寡头专治政治权力和寡头垄断社会财富。

社会主义高度重视一次分配,社会主义通过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产权重组与均衡占有。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更加高度重视再分配,社会主义通过人民民主宪政实现产权均衡占有的历史性平衡。社会主义实行针对财产与劳动的均衡税赋。社会主义对资产持有和资本利得课以累进制税赋,以确保人民的基本生存权和基本发展权。社会主义不鼓励食利者,社会主义不鼓励投机倒把,社会主义不鼓励政策性掠夺(例如超级地组模式)。社会主义坚决反对以发展的名义破坏自然环境和破坏社会环境。

社会主义原则必须纳入宪法法案。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宪法的行为,均须受到法律的严厉追究。

社会主义强调社会的意义,社会的意义具有双重性。社会主义既反对精英主义,社会主义也反对无政府主义。社会的意义在于将人民组织起来,人民组织起来才能管理和制约执政精英。社会主义反对的是精英专政,社会主义宪政的对像是执政精英,社会主义并不歧视和约束普通社会精英,社会主义改造精英为光荣的劳动者,社会主义精英是国家和民族的栋梁。真正的社会主义,并不反对私有化、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而是反对精英主导下的私有化、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人民必须清醒,没有人民立法,没有人民民主宪政,深化改革开放将导致人民主权的彻底丧失。执政精英本身是无害的,他们在持有资产阶级法权后,就立刻会异化成为一种社会公害。社会主义不是要消灭精英,甚至不是想要严厉制约精英,社会主义是要扼制资产阶级法权。新社会主义理论,找到了扼制资产阶级法权的方法。

新社会主义,新在两个方面:

第一,人民直接享有政治主权。与之对应,执政组织将归还人民的政治主权。执政组织不拥有政治主权,执政精英将不能施行代主模式,执政精英将无法获得资产阶级法权,这就避免了资本主义重新复辟的可能性。

第二,人民直接享有经济主权。与之对应,执政组织将归还人民的经济主权。人民将直接拥有共有产权之权益,人民将直接拥有必须的生活资料和劳动成果。执政组织在人民立法之下,接受委托履行经济治权,执政精英将无法透过立法、司法、行政权力牟取私人经济利益。

哲学地看,社会主义不仅仅是一场制度革命,更是一个实现权力均衡的、漫长的制度建设过程。所以,社会主义不仅仅是一次性生产资料分配,而是对生产资料占有的不断再平衡的过程。当人民拥有立法权之后,人民会在人民民主宪政下,通过税法和预算法不断地调适和完善社会分配,以实现在漫长历史进程中社会经济权力的动态平衡。

中国有新民(新社会主义者),自然会产生新社会主义。我们不准备走古典资本主义的邪路,我们也不准备走传统社会主义的老路。我们已经找到新社会主义道路,我们要努力落实人民立法,我们要真正落实人民主权,我们要建设人民民主宪政,我们要建立和完善新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正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准备攀登人类历史的最高峰。

新社会主义,不仅改善我们的社会制度,也会重新塑造我们的灵魂,我国人民的精神面貌在新社会主义建设中将焕然一新。

七、如何认识左翼的使命。

左翼,是拥护人民民主理念并推进人民民主宪政的社会主义者之集合。

中国左翼,包括了中国体制内的社会主义者与体制外的社会主义者。

社会主义者,并不必然是无产者。虽然,他们更关心无产者的命运。社会主义者,往往是具有道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的优秀知识分子。中国的社会主义者,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希望。

中国左翼,是中国执政组织人民性的思考者、定义者、规划者;中国左翼,是中国执政组织人民性的监督者、推动者、完善者;中国左翼,是中国执政组织丧失人民性后的人民性再造者。中国左翼,是无私无畏的社会主义者之集合,左翼整体上不追求自身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

中国左翼必须具有主体性和独立性,中国左翼是监督和制约执政精英的决定性力量。中国左翼必须具有实践性和创造性,中国左翼必须卓有成效地推动并完善人民民主宪政,中国左翼必须依据本国国情创造出具有普世价值的人民民主宪政模式。中国左翼在特殊历史时期,将发挥其独特的领导力和创造力,在危机时刻阻止共和国陷入无主和动荡的局面,中国左翼将和平地促成共和国的政治转型和经济转型。中国左翼的出现,客观上消除了颜色革命的可能性,不仅仅维护了人民主权的独立完整,也同时维护了国家主权的独立完整。

中国左翼必须清醒地认识与执政组织的关系。中国左翼是人民民主宪政的推动者,中国左翼是中国执政组织的领路者,中国左翼是执政组织人民性的监督者和再造者。中国左翼不是中国执政组织的政治附庸,中国左翼不是政府资助的一般性社会团体。跪倒在权力和资本面前的是奴隶而不是左翼;站在墙头观风景的自诩左翼是机翼而不是左翼。一味地强调团结,一味地强调斗争,都是不正确的。再造执政组织的人民性绝非易事,我们必须预备下足够的热情和勇气,我们一定能够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

中国左翼是中国政治稳定和经济繁荣的基石。中国左翼,在当前共和国政体之下,一般以非暴力方式解决执政组织人民性问题。中国左翼,在执政组织丧失人民性之后,一般以非暴力方式完成对执政组织人民性之再造。中国左翼,坚决反对极端左翼以暴力方式解决执政精英蜕化变质问题。中国左翼,坚决反对极端右翼借助外部势力解决中国的内部事务。一般而言,中国左翼反对右翼势力没有边际的私有化、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一般而言,中国左翼支持在人民立法之下有序地进行改革开放。

中国左翼不主张再发动一场民粹主义革命。中国左翼不主张继续实施人民民主专政。中国左翼决定以和平方式完成人民民主宪政建设。中国左翼决定创立和发展可以普世普适的新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左翼的力量,来自于伟大的包容,而不是惨烈的斗争。我们必须跨越旧精英的悲情,我们必须抚平新奴工的伤痛,我们必须完成对中国现代史上所有悲剧的历史性超越。

中国左翼的使命:首先,是发起新社会主义的思想解放运动。其次,是再造执政组织的人民性。最后,是建立完善人民民主宪政。

中国左翼明确指出:第一、中国左翼不会组织一个或多个政党,与现执政组织进行组织对决,中国左翼反对政党轮替。中国左翼将全力推进现执政组织人民性之再造。第二、中国左翼反对使用文革模式重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中国左翼主张建立健全人民立法权,将司法权和行政权纳入人民立法管辖之下。中国左翼主张全面收回人民的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第三、中国左翼反对重返人民民主专政模式,中国左翼更加反对当下的精英专政模式,中国左翼努力建设人民民主宪政,中国左翼努力推进新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第四、中国左翼支持人民立法之下的改革开放,反对精英专政下的改革开放。中国左翼主张增加资产持有和资本利得课税,减轻针对劳动者的赋税。中国左翼主张新社会主义模式,政治权力共有,经济权力公有。第五、中国左翼扎根于人民,中国左翼立足于实践,通过具体的行动解决现实的问题。中国左翼关注黑工权益问题、食品安全问题、超级地租问题等民生问题。中国左翼在解决现实问题中实现人民立法权重建,在重建人民立法权过程中建设人民民主宪政。第六、中国左翼高度警觉国内外右翼势力对中国左翼的渗透和利用。左翼同志要保持清醒,我们的目的是要再造组织的人民性,我们坚决反对无组织和无政府的图谋,我们绝对不允许敌对势力趁虚而入,我们反对代主的目的是人民民主,乔装打扮的新殖民主义可以休矣。中国左翼有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我们不需要洋设计师来规划中国未来的宪政蓝图。总之,中国左翼要时刻与自身的极端主义倾向做斗争,我们反对激进的左翼革命,我们也反对消极的左翼观望,我们更反对无耻的左翼投机。中国左翼,已经崛起,正在成熟,好想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

中国左翼的崛起,敲响了境内外右翼势力的丧钟,结束了帝国主义颜色革命的迷梦,给渴望自由民主的人民带来了希望,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入了强大的正能量。

八、如何再造执政组织的人民性。

在马克思逝世前一年即1882年,当法国工人党表现出“幼稚病”时,他脱口说出“我本人无论如何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一般马克思主义者,往往只拿着马克思的只言片语,他们已经远远地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真谛。马克思写下了《共产当宣言》,马克思、列宁、毛泽东基本解决了建立无产阶级革命组织的问题。但是,伟大的导师们,没有来得及解决革命组织执政后的制度建设问题。晚年的马克思,对无产阶级的组织充满了忧虑,他已经意识到组织执政后的人民性问题了。毛泽东是优秀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在晚年也敏锐观察到执政组织的人民性问题了。很遗憾,导师们没有来得及解决这一历史性难题。这一伟大的命题,留给了未来的新社会主义者。

中国左翼和中国人民都必须对执政组织的人民性有一个清醒的评估。任何组织并不天然拥有人民性,执政组织更不可能永葆人民性。曾经拥有人民性的组织,一旦拥有了资产阶级法权,必然会逐渐地丧失人民性,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毛泽东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敏锐地洞察到了这一规律,他意图通过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来遏止执政组织丧失人民性的严重问题。很遗憾,天妒英年,毛泽东未及落实人民立法,毛泽东未能完善人民民主宪政。在毛泽东逝世之后,执政组织的人民性不可遏止地丢失了,中国的社会主义几乎彻底地改变了颜色。如果,我们将中国立法机构和政治协商机构代表的资产列出,那么,我们对执政组织的人民性问题已经无需再做任何解释了。

肇始于一九七八年的精英主义回潮,已经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完成了对执政组织的精英主义改造。历史地看,近三十八年来,中国已经基本实现了无产阶级专政向精英专政的转变。精英专政,在私有化、市场化、资本化、国际化的大背景下,必然转向资本专政。三十八年来的系统清理,使得组织内部左翼健康力量严重受损,他们早已经无法在组织内部发挥决定性作用,认为组织内个别同志可以力挽狂澜是天真的、幼稚的、不负责任的。基于对执政组织辉煌的历史的眷恋,人民依旧对执政组织自新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然而,数十年过去了,客观规律是冷酷的,唯物主义者不应该生活在幻想中。所以,中国左翼必须清醒,中国左翼必须与人民一道,努力完成执政组织人民性再造的历史使命。

执政组织的人民性,包括思想的人民性、组织的人民性、制度的人民性。

思想的人民性,意味着执政组织思想的社会主义性质。在中国,能否坚持毛泽东的主义,就是组织思想人民性的根本检测标准。封建主义的血统决定论,资本主义的资本决定论,无论披上何种现代文明的外衣都是野蛮落后的思想,都是对执政组织思想人民性的破坏,必须予以纠正。

组织的人民性,意味着执政组织构成的社会主义性质。在中国,能否保障劳动者的立法资格,就是组织构成人民性的根本检测指标。血统逻辑和资本逻辑,是对社会主义性质的根本否定,血统逻辑和资本逻辑下的精英立法,是对执政组织构成人民性的严重破坏以至于颠覆,必须予以纠正。

制度的人民性,意味着执政组织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在中国,能否建立政治权力共有制和经济权力公有制,就是制度人民性的根本检测标准。人民没有立法权,人民没有财产权,意味着制度丧失了人民性。精英阶层对制度的垄断与扭曲,就是对执政组织制度人民性的破坏,必须予以纠正。

执政组织的人民性,现实地表达为组织与左翼的良性互动,执政组织应接受左翼关于人民民主宪政的主张,执政组织应接受左翼提出的落实人民立法的具体建议,执政组织应从左翼社会主义者中选拔优秀人才,执政组织应谦恭地接受左翼的监督批评。执政组织丧失了人民性,现实地表达为与国内外右翼势力的暗中勾结甚至公开合作,现实地表达为对社会主义者进行残酷地迫害。执政组织如果具有人民性,就不应容留右翼势力特别是极端右翼势力(用立法资格和资政资格搞统战),就不应该在体制内豢养官僚买办利益集团(金融等垄断行业的家族化),就不应该耗费巨额公帑资助敌对势力(教育、学术、传媒等国营事业的全盘西化)。是否还有人民性,人民心里有杆秤。

再造执政组织的人民性,要点在于剥夺执政组织手中的资产阶级法权。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一句话,必须将人民的主权归还给人民。人民主权的核心是政治主权,也就是立法权,必须交还人民。马克思不相信一些人的善意,毛泽东不信任一些人的党性,今天看来他们是英明正确的,他们是真正的唯物主义者。归还人民主权,建立人民民主宪政,这当然不属于组织内部事务,必须全民一起建立国家的根本制度。这个根本制度,才能彻底解决执政组织人民性问题。

中国左翼高度警觉中国政治形势的异动。体制内外的右翼势力,体制外的激进左翼,境内外敌对势力,都意图借助左翼的崛起,瓦解现执政组织的合法性,使中国陷入无政府的混乱状态。中国左翼再造人民性的主张,正是破解这种图谋的系统方案。我们是幸运的中国社会主义者,我们已经超越了革命和专政的冲动,我们比前辈们更懂得马克思主义真谛。所以,我们不搞政党轮替,我们要建立人民民主宪政。再说一遍,我们要在现执政组织执政下,有序而完整地建立人民民主宪政。

我们将在建立人民民主宪政的进程中,一并完成对执政组织人民性的再造工作。

九、如何建立人民民主宪政。

人民民主宪政,是全体人民达成的,人民行使主权和人民管理治权的国家制度公约。

孙中山先生曾经提出军政、训政、宪政三部走的主张。很遗撼,早产的民国,未能出现真正的人民组织。国民党获得军政资格后,随即堕落为官僚买办利益集团,具有鲜明精英特质的国民党是不可能完成人民民主宪政的。中国共产党在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后,爲了维护脆弱的国家主权,爲了建设新型的政治体制,爲了完成新中国的资产重组,必须实施人民民主专政。建国后,新中国虽然推出了宪法,却始终无法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向宪政的转型。建国十五年后,国家建立了稳定的政治经济基础,理应开始人民民主宪政转型了。然而,已经掌握了资产阶级法权的执政组织迅速精英化了,组织已经无法通过自身的自觉完成由人民民主专政向人民民主宪政的转型了。毛泽东一生做了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人民民主专政,很成功;第二件事情就是人民民主宪政,未成功。这件事情,只能留给了今天的新社会主义者了。

在文革结束后的改革初期,曾经出现过短暂的宪政思潮。但是,非常遗憾,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恰恰是全球社会主义低潮,中国的社会主义者根本无法抵御如洪水般涌入的新自由主义思潮。中国传统社会主义与新自由主义猛烈交锋,最终达成一种神奇而现实的妥协,政治上维持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上改行新自由主义。政经分离,既有积极的意义,也有消极的后果。积极的意义,在于经济快速地发展;消极的后果,在于社会急剧地分化了。处于大时代的知识分子们,在经历了冰火两重天之后,开始对宪政有了新的领悟。於是,新社会主义者诞生了。新社会主义者,重新思考了历史和实践,提出了建设人民民主宪政的主张。这个主张,沉淀了自戊戌变法以来,无数中国仁人志士的思考,经历了百余年血与泪的陶冶,吸纳了文艺复兴以来西方富强的经验。我们决定,走一条中国自己的道路,我们将之定义为新社会主义。建设新社会主义,就必须建立人民民主宪政。

人民民主宪政,本质上就是将主权与治权分离。将人民主权归还给人民,人民再将一部分国家治权通过立法授权委托给执政组织。就形式而言,这与西方的宪章运动有某种相似性,宪政的本质是纳税者立法限定执政组织(王权)的权力边际。所不同的是,西方国家是贵族或精英立宪限制执政者(国王)权力,中国则是人民立宪限制执政组织的权力边界。人民立法,人民直接持有人民主权,这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制度实践。中国左翼,也就是体制内外的新社会主义者,准备在未来的十年内完成这一光荣的历史使命。

中国左翼提出:

第一、必须将人民享有主权和人民管理治权的思想理念写入宪法。

第二、必须将人民立法权落实于宪法以及全部的立法程序当中。

第三、必须将人民对司法和行政的管辖权落实于制度和实践。

第四、必须将司法和行政僭越的立法权全部予以收回。

第五、必须将人民对司法和行政的监督、管理、弹劾等权力落实于制度和实践。

人民民主宪政与资产阶级宪政有着形式上的相似性,但立宪主体不同决定着它们本质上的差异。人民主导立宪还是资本主导立宪,决定着宪政的性质,决定着社会的性质。诚然,西方的左翼运动使得资产阶级宪政具有了一定的人民性。但是,资产阶级宪政的人民性并不稳定,近二十五年资产阶级宪政急剧地倒退了,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日益严重了,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就是历史的证明。现实地看,西方的左翼运动蓬勃兴起,左翼几乎在西方主要国家获得执政地位,全世界左翼也正在寻找一种崭新的制度模式。历史正在做出新的选择,历史的选择或许就在幸运的中国。

中国的人民民主宪政实践,将为全世界提供一种更为科学进步的制度模式。

十、如何建立当代中国的新型社会主义制度。

新型社会主义制度,就是指建立于人民民主宪政之下的立法、司法、行政体系。

由专政向宪政转型,充满了危机和陷阱。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目前无一成功,传统资本主义国家大多也以失败而告终。距离中国最近的失败案例,一个是苏联,一个是台湾,教训深刻。苏联共产党和台湾国民党都无法独立完成执政组织人民性之再造。当执政组织被淘汰后,权力真空必然留给权贵资本,人民非但不能在转型中获利,还将成为宪政转型的牺牲品。我们必须汲取前人的惨痛教训,我们必须以卓越的建设代替空洞的批判和盲目的斗争。

首先,左翼认为,没有新社会主义理论,就没有新社会主义实践。因此,左翼必须系统地解释新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左翼发起的,中国第三次思想解放运动,将推进新社会主义思潮和新社会主义运动达到崭新的高度。在新社会主义思潮中,将涌现出中国当代的伟大思想家和伟大政治家。同时,通过左翼全体同仁的不懈地努力,形成全体国民对建设新社会主义的高度共识。左翼将推进新社会主义共识成为执政组织的指导思想,成为执政组织的行动依据。

中国左翼不仅仅拥有理论的客观性,中国左翼更加拥有理论的实践性。中国左翼并不渴求执政组织的理论自觉和实践自觉。左翼将深入地发动群众,开启民间的伟大的新社会主义运动。中国民间的伟大的新社会主义运动将成为组织进化的强大动力。中国左翼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中国左翼已经开始推动黑工立法问题、转基因标识立法问题、对资产持有及资本利得课税问题等具体问题的解决。我们用行动,推进人民立法,推进人民民主,推进人民民主宪政。使之成为中国社会的全民共识,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其次,左翼认为,没有人民的组织,就没有人民民主,就没有人民宪政,就没有社会主义。再造执政组织人民性,是左翼新社会主义运动的第一目标,是建立人民民主宪政的前提和基础。

中国社会庞大复杂,中国不能陷入无组织、无法制、无政府的状态。中国左翼明确地主张,不能踢开执政组织搞宪政,必须下功夫对执政组织进行人民性再造,并通过具有人民性的执政组织具体落实人民立法。中国左翼希望,执政组织也能够不辱使命,尽早提出人民民主宪政的目标,规划人民民主宪政的路线图。历史给予了中国政治家伟大的历史机遇,人民期待着中国伟大政治家去创造辉煌的历史。

再次,必须首先确立执政组织内部三权分立的原则,有序开始重建立法权的人民性和权威性。

为了破解立法、司法、行政一体化(经典的精英专政模式),执政组织必须首先完成党内立法、司法、行政三权的分割与相对独立。所谓分割,就是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党的干部只能拥有立法、司法、行政之单一权力。任何级别的领导都不能独揽三权,任何领导在任何时候都不得跨越三权边界。所谓相对独立,就是立法者绝对不得介入司法、行政,司法者绝对不得介入立法、行政,行政者绝对不得介入立法、司法,但他们都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的立法、司法、行政工作者。举例:人大代表,不得担任司法、行政职务;司法干部,不得担任人大代表、行政职务;行政干部,不得担任人大代表、司法职务。意思是,除非你成为总书记(国家元首),你不得拥有任何双重或多重身份。

分割是再造的前提。将上帝的还给上帝,将凯撒的还给凯撒,才能破解固有的集权体制。不过,我们再次强调,我们只主张执政组织内三权分立,我们坚决反对执政组织外三权分立,我们必须维护执政组织的总体执政权威,我们必须遏制转型过程的无组织、无法制、无政府状况。

最后,在人民宪政逐步完善成熟后,应逐步增强宪法之下人民立法的主导性、代表性和社会性。

主导性,是指必须收回一切属于立法权的司法权和行政权。以红头文件僭越立法权的习惯做法必须废止。

代表性,是指立法者必须具有界别和区域的代表性。三亿农民工仅有两个代表的历史必须结束。

社会性,是指无需司法管辖和行政管辖之权力必须归还社会。

例如,在宪法之下,由社会组织形成平等机会委员会,处理和裁决更为广泛和细腻的社会事务。例如,在宪法之下,由社会组织形成民间调解和仲裁机构,处理和裁决更为广泛和细腻的社会性事物。例如,在宪法之下,由社会组织形成市场经济体系的管理机构,处理和裁决更为广泛和细腻的社会性事物。逐步地完善人民立法权的社会化体系,逐步将集中于政府的权力向社会分解,形成更具社会意义的社会主义宪政模式。最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体制。

总之,社会主义的要旨在于人民性。个人、组织、政府必须服从于人民、服务于人民。人民才是共和国真正的主人,主人的权力当然不需要仆人的确认,反而仆人的权力必须得到主人的确认。所以,人民不需要任何个人、组织、政府以民为本,人民不接受任何个人、组织、政府依法治国。我国人民,应该重新建立中国人的政治审美逻辑,尊重为人民奋斗的优秀社会主义者,蔑视依靠血统和资本窃取权力的利益集团。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中国的未来,取决于人民主人翁意识的觉醒。中国人民对精英专政的迷信与盲从必须结束了。中国青年,应以布衣左翼为荣,应以为人民服务为荣。中国青年,耻于血统权力,耻于世袭资本,耻于卖身投靠,耻于不劳而获,耻于奢华糜烂,耻于破坏环境。中国青年觉悟之日,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复兴之时。在中华民族历史转折关头,左翼擎起新社会主义旗帜,提出系统可行的政治经济主张,再造执政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的人民性,领导并组织人民赢得人民的立法权,终结腐朽没落的精英专政,建立完善人民民主宪政,建设我们的新社会主义共和国。

结语:一八四七年马克思完成《共产党宣言》,一百六十八年来共产主义运动风起云涌,将全人类带入了伟大的社会主义时代。虽然,以社会主义命名的国家在消失,全球共产主义运动陷入了低潮,但是,社会主义者却越来越多了,社会主义运动蓬勃兴旺起来了,左翼政党在大多数西方国家赢得了执政权。中国的左翼运动,是世界左翼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左翼运动,正在推动中国的新社会主义建设,正在创造科学的新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的再次崛起,不仅仅是依靠强大的经济实力,也不仅仅是依靠强大的军事实力,我们也同样拥有足以普世的道德力量,我们也拥有无与伦比的制度优势。我们期待,在《共产当宣言》发表两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将用新社会主义制度的奇迹为人类的共产主义运动做出历史性总结。那时侯,中国人将会为自己的社会主义国家感到骄傲,全世界都会向往拥有先进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谨以此文恭祝辛勤的劳动者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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