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城: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越性在于“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
张城 · 2022-11-20 ·云阿云智库•学界
导读:较之于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越性在于“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而全面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身份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只有不忘初心、永远奋斗,中国共产党才能永葆朝气、永远年轻。
党的领导与中国社会主义的制度特质
张 城
【内容提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的新中国,国体是前提和基础,只有首先明确国体即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政权性质才能确定。国体高于政体,政体是国体的制度延伸和实践路径。中国共产党从不歆羡西方形式民主之虚名,而是注重密切联系群众,人人起来负责,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全过程实质民主。制度决定一个国家的走向,社会主义制度扎根于中国社会历史文化土壤,具有强劲的生命力。较之于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越性在于“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进而全面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身份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时,“坚持党的领导”居于首位:“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扭转近代以后的历史命运、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历史和现实都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二十大报告在论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时,特别强调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的五项重大原则,排在首位的即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延安时期,毛泽东曾有豪迈之言:“中国的事情,要靠共产党办,靠人民办。”百年大党的奋斗历程业已充分证明: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习近平指出:“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是我们的最大制度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领导一切。党的领导事关国运兴衰、民生福祉,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光明前景。
一、国体与政体:中国共产党政治领导权的制度基础
清末民初以来,伴随维新立宪之体制改良与辛亥共和之政治革命,“国体”问题逐渐变成舆论焦点,成为社会知识精英广泛关注、讨论的重要议题。改良派与革命派激烈争论背后的君主立宪制与共和民主制,实质都关涉国体问题,一时聚讼纷纭。别有用心者甚至一度主动设置议题,讨论国体问题,袁世凯即其中臭名昭著之一例。为变更共和政体实现帝制自为,袁世凯煞费苦心,授意筹安会“六君子”及外国顾问古德诺、有贺长雄等,掀起喧嚣一时的国体问题讨论,为其复辟帝制大造舆论声势。对此,梁启超忍无可忍,作《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之檄文与之针锋相对:“在现行国体之下,而思以言论鼓吹他种国体,则无论何时皆反对之。”在梁启超看来,如果国体与国情不相适应,则为社会致乱之大源。
“国体问题,从前清末年起,闹了几十年还没有闹清楚。”直至延安时期,毛泽东才明确指出国体问题之本质:“它只是指的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而以往的统治阶级总是用一个迷惑性极强的词汇“国民”来遮蔽各阶级在国家政治权力结构中之地位。但历经“五四”洗礼一经觉悟了的中国无产阶级登上历史舞台并成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领导阶级之后,这种欺瞒便不再行之有效。国体问题之本质首要在于明确各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之地位。毛泽东指出:“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无论就其斗争阵线(统一战线)来说,就其国家组成来说,均不能忽视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和其它小资产阶级的地位。谁要是想撇开中国的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和其它小资产阶级,就一定不能解决中华民族的命运,一定不能解决中国的任何问题。中国现阶段的革命所要造成的民主共和国,一定要是一个工人、农民和其它小资产阶级在其中占一定地位起一定作用的民主共和国。换言之,即是一个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其它一切反帝反封建分子的革命联盟的民主共和国。这种共和国的彻底完成,只有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才有可能。”在之后的演讲中,他进一步指出:“中国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和其它小资产阶级,乃是决定国家命运的基本势力。这些阶级,或者已经觉悟,或者正在觉悟起来,他们必然要成为中华民主共和国的国家构成和政权构成的基本部分,而无产阶级则是领导的力量。”这为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政治领导地位的真正确立,为人民主体地位的真正实现,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正如历史学家章开沅所言:“民主、共和不仅是政体的变革。今天我们可以看到南美、印度的政体变革,但其产生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毛泽东的话也是有道理的,国体比政体更重要。君主立宪与民主共和是政体的不同选择,但更重要的是人民地位的变化,这就是民主实现程度的问题。”这种党的政治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在国旗设计理念中得到形象生动之呈现:国旗的红色象征革命,旗上的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着大五角星的中心点,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五颗五角星的相互关系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星红旗图案表现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现在要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2015年2月,习近平十分形象地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党中央是坐镇中军帐的‘帅’,车马炮各展其长,一盘棋大局分明。如果中国出现了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局面,不仅我们确定的目标不能实现,而且必定会产生灾难性后果。中国近代以后到新中国成立之前的100多年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与国体紧密相关的就是政体问题。曾长期旅居中国的意大利耶稣会传教士利玛窦对中国王朝政权的政治制度属于何种政体类型颇为困惑,不知如何按照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政体分类学说(政体主要有三种类型: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及其变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给王朝政权性质分类。在利玛窦看来,王朝政权有一个高高在上的皇帝,很明显是一个属于君主政体的国家,“从远古以来,君主政体就是中国人民所赞许的唯一政体。”“我们已经说过中国的政府形式是君主制。”但利玛窦认为政府大事并非皇帝一人说了算,治国理政还需要君臣共治,因此王朝政权还有属于贵族政体的性质:“它还在一定程度上是贵族政体。虽然所有由大臣制订的法规必须经皇帝在呈交给他的奏折上加以书面批准,但是如没有与大臣磋商或考虑他们的意见,皇帝本人对国家大事就不能做出最后的决定……我已做过彻底的调查研究,可以肯定下述情况是确凿无疑的,那就是:皇帝无权封任何人的官或增加对任何人的赐钱,或增大其权力,除非根据某个大臣提出的要求这样做。”同时,他敏锐觉察到士人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标志着与西方一大差别而值得注意的另一重大事实是,他们全国都是由知识阶层,即一般叫做哲学家的人来治理的。井然有序地管理整个国家的责任完全交付给他们来掌握。”并且士大夫阶层的产生并非如西方贵族那样通过世袭,而是通过中国独特的选拔方式——科举考试而来,所以王朝政体还有一部分属于民主政体性质。他提到科举考试“有三种学位,授给通过每种学位的笔试的人。……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初试,有时一个地区就有四、五千人应试”。有学者把这种按西方政体框架无法归类中国政体的案例概括为“利玛窦困惑”。的确,中华民族历经数千年的文明发展进程,中国政体有着中华文明自身特有的“文化基因”,决不能按西方政体分类简单剪裁之。就梁启超而言,虽然他极力反对袁世凯更改中华民国共和政制奠基以来之国体,但他并不看重国体而是更看重政体,认为变革国体乃革命家所为,政论家只能就政体问题发表意见:“以政论家而容喙于国体问题,实不自量之甚也。故曰不能问也。岂惟政论家为然,即实行之政治家亦当有然。常在现行国体罄础之上,而谋政体政象之改进,此即政治家唯一之天职也。苟于此范围外越雷池一步,则是革命家之所为,非堂堂正正之政治家所当有之事也。”在他看来,政体问题却关乎国家治乱之大原:“平心论之,无论何种国体,皆足以致治,皆足以致乱,治乱之大原,什九恒系于政象而不系于国体。”
作为领导革命建国核心力量的中国共产党,其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政党属性决定了其所追求建立的新国家之政权性质。只有首先明确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政权性质才能确定。毛泽东指出:“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政体的具体制度形式就是民主集中制,即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早在1937年,针对外国记者关于“民主集中”的困惑,毛泽东颇为自信地指出:“政府的组织形式是民主集中制,它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将民主和集中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在一定形式上统一起来。”民主和集中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二者对于中国都属必需。1956年党的八大报告把民主集中制明确视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优势所在,报告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一节中明确指出:“我们的国家制度是高度的民主和高度的集中的结合。这个制度已经在我国过去几年的历史中表现了它的优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亦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反复强调要不断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这项制度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而又有效率的制度。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
与毛泽东一脉相承,对于中国社会政治语境中的国体与政体问题,习近平指出,国体与政体问题在新中国制定的社会主义人民宪法的政治制度设计中得以确立,由此确认和巩固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合法性与政治领导权:“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我国宪法“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特别是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是我国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国体是前提和基础,国体高于政体,政体是国体的制度延伸和实践路径,是保障国体的组织形式。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国体叙事,深知此关乎党的政治领导权与合法性,关乎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长期稳定,关乎人民主体地位的真正落实。
二、委托政治与实质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特质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明确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近代以来面对西方坚船利炮,腐朽的朝廷屡战屡败,特别是在经历甲午之战和日俄战争后,中国知识分子受西方政体分类学说影响,认为这并非旧式战争,而是两种制度之战,专制王朝不敌民主之国,遂逐渐开始接受专制与民主的政体二分法,把中国数千年的历史用封建专制一笔概括,崇尚西方所谓多党竞争、一人一票的选举民主,并把这种形式上的民主制度逐渐鼓吹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所谓的“普世价值”。但在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评价体系中,古圣先贤最为看重的并非政治制度的形式,而是运行这套政治制度所能达到的目标或效果。有学者把关于中西两种政治制度不同类型的思考称之为政体思维(西方)与政道思维(中国):“政体思维与政道思维的不同在于,前者关注的只是政治秩序的形式,而后者的着眼点是政治秩序的实质。”其实,就当下的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与中国社会主义民主而言,本质上就是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之别。诚如孙中山在国民党一大上所言:“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也。于此有当知者:国民党之民权主义,与所谓‘天赋人权’者殊科,而唯求所以适合于现在中国革命之需要。”孙中山漂泊在外多年,熟稔欧美政治,对西式民主有切身感受与深入研究,对资本主义民主的虚假本质可谓深恶痛绝。他力图引进民主之精髓,使其与中国水土相符落地生根,真正实现多数人所有的民主政治。
这种超越西方式选举民主的中国式实质民主,先秦以来便有其思想基础,可以孟子与学生万章之对谈为例,对“君权谁授”即王权来源之合法性问题进行集中讨论。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孟子曰:“否。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曰:“天与之。”“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曰:“天子能荐人于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于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于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曰:敢问荐之于天而天受之,暴之于民而民受之,如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孟子·万章上》)
这段论述在孟子的政治哲学中十分重要,讨论“君权谁授”即君权合法性问题自古以来即是儒家士人关注的核心问题。就一般理解而言,在尧舜禹的禅让制时代,君权都由上一代君主禅让而来,正当性的来源是上任君主之权威,弟子万章就是这种看法的代表。但孟子认为并非如此,天子不能以天下私相授受,天下即王权的正当性源于天而非源之于君,正如朱熹为本章作注时所言:“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私有故也。”进而孟子给出“天与之”的回答,这看似有“君权神授”的理论逻辑,但接下来孟子的论述才是重点,“天不言”,天并非是有神秘意志之人格神,“天意”背后实则为“民意”。而民意又如何显现呢?主要通过“行与事示之”。“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虽不能言,但民可言,孟子顺理成章得出结论,“天与之,人与之”。由此,君权授予的正当性来源看似为“天与之”的“君权神授”,实则是“人与之”的“君权民授”。“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这即通常所谓之民心,民心所向就是最大的政治,就是古代君权的最大合法性。孟子以此为《尚书·太誓》中“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作了最好诠释,把古代政治中最为核心的“君-天-民”背后蕴含的理论逻辑充分揭示出来。民意才能代表天意,天意就是民意,民心即天下,得民心者“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由此可见,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所谓的民主政治,但这种民主政治并非西方一人一票选举式的形式民主——正如孙中山对这种所谓“选举式”西式民权所发之直接感触:“实行民权的原始,自美国革命之后,人民所得的头一个民权,是选举权。当时,欧美人民以为民权就是选举权算了,如果人民不论贵贱、不论贫富、不论贤愚都得到了选举权,那就算民权是充分的达到了目的。”——而是得到群众真正拥护获得人民充分信任的实质民主。这种民主政治的本质就是真正代表民心民意的政治。正如毛泽东所言:“同志们,人民要解放,就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的、能够忠实为他们办事的人,这就是我们共产党人。我们当了人民的代表,必须代表得好。”人民把权力委托给能够代表他们切身利益的共产党人,而这样的委托并非通过形式上的一人一票的选举民主方式实现,而是充分信任共产党人作为先锋队的思想觉悟和先进性,让共产党人用人民委托的权力为人民谋幸福。这种委托政治与中国的历史政治传统亦有渊源。钱穆即认为,与西式“契约政权”有别,中国文化基因崇尚的是“信托政权”:“若依卢梭《民约论》,谓西国政治权之理论来源为由于民众之契约,则中国传统政权之理论来源乃在民众之信托。若目西国政权谓‘契约政权’,则中国政权乃一种‘信托政权’。”在钱穆看来,就其本质而言,西式“契约政权”与中式“信托政权”在哲学上的理论依据,即西方的人生观出发点主张“性恶”因而看重契约,中国传统人生观的出发点主张“性善”因而看重信托。
这种实质民主亦集中体现于毛泽东的中国式社会主义民主观中。1945年7月在延安“窑洞对”中,毛泽东与黄炎培对谈了新政权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民主问题。据黄炎培在《延安归来》一书中记载:
有一回,毛泽东问我感想怎样?我答: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部历史,“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能跳出这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毛泽东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毛泽东这里所言之民主,并非西方所谓一人一票选举式的形式民主,而是组织动员人民,让人民监督政府,让人民参与政权,获得实实在在权力与权利的实质民主。与此同时,在毛泽东看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之本质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并收集群众意见,回应人民切身关切。“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正确地总结经验。没有民主,意见不是从群众中来,就不可能制定出好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我们的领导机关,就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这一方面说来,只是一个加工工厂。大家知道,工厂没有原料就不可能进行加工。没有数量上充分的和质量上适当的原料,就不可能制造出好的成品来。”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新政权,其权力正当性的来源只能是人民,只有由人民所赋予,而非西方的契约论或天赋人权论。“有个美国记者问我:‘你们办事,是谁给的权力?’我说:‘人民给的。’如果不是人民给的,还有谁给呢?”“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人民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天赋人权’也是一种错误思想。什么‘天赋人权’?还不是‘人’赋‘人权’。我们这些人的权是天赋的吗?我们的权是老百姓赋予的,首先是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赋予的。”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政权,其权力正当性之基础十分明确,就是源于人民的信任与委托,党和人民不是对立的,共产党是人民的代表,本身就是人民的一部分。因此,毛泽东对受西式民主影响把政府与人民二分之后对立起来的所谓“还政于民”的口号十分警惕。1942年8月15日,毛泽东致信谢觉哉:“关于‘还政于民’这个口号之不妥,我记得对你说过了。早几天解放报社论末段有‘官方干部’‘纯老百姓代表’的话,也有不妥处,不知此文是否你写的?我们的政府是真正代表老百姓的,是民的,故不可说‘还政于民’,也不可分为‘官方’‘非官方’。那天社论的意思并不坏,是说要让新选代表多说话,只是不宜将‘官方’‘纯老百姓’这样对称起来,请加考虑。”由此可见,对于民主,毛泽东从来就没有采取抽象的形而上学的目的论态度,而是认为民主是相对的、具体的,必须符合历史发展与国情实际。“他们要求实行西方的两党制,这一党在台上,那一党在台下。但是这种所谓两党制不过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法,它绝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实际上,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民主这个东西,有时看来似乎是目的,实际上,只是一种手段。……我们的民主集中制。在这个制度下,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
改革开放后,伴随国门大开,在引进西方资本学习西方先进技术的同时,西方资本主义竞选式形式民主的那套所谓“普世价值”随之而来,邓小平对此高度警惕:“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我们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但匆匆忙忙地搞不行,搞西方那一套更不行。如果我们现在十亿人搞多党竞选,一定会出现……混乱局面。”“我们一定要向人民和青年着重讲清楚民主问题。社会主义道路、无产阶级专政、共产党的领导、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都同民主问题有关。什么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我们过去对民主宣传得不够,实行得不够,制度上有许多不完善,因此,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但是我们在宣传民主的时候,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个人主义民主严格地区别开来。”特别是当政治体制改革涉及民主化时,邓小平对西式民主之实质看得十分透彻:“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和毛泽东的中国式社会主义民主观一脉相承,邓小平认为:“民主只能逐步地发展,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要搬那一套,非乱不可。”中国共产党从来不羡慕西式形式民主之虚名,而是注重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民心民意,人人起来参与社会主义政权建设的实质民主。
在中国政治传统中,虽有民本思想,但“民”只是政治舞台上的客体,并非获得独立的政治主体。政治行为的承担者与施行者不是普通的人民大众,而是圣君贤相。虽有把人民作为政治目的的民本传统,但人民没有作为政治行为主体进行政治参与建构的机会。新儒家学者徐复观曾对传统民本思想与现代民主政治作过比较:“正因为这样,所以虽然是尊重人性,以民为本,以民为贵的政治思想;并且由仁心而仁政,也曾不断考虑到若干法良意美的措施,以及含有若干民主性的政治制度;但这一切都是一种‘发’与‘施’的性质(文王发政施仁),是‘施’与‘济’的性质(博施济众),其德是一种被覆之德,是一种风行草上之德,而人民始终处于一种消极被动的地位。尽管以民为本,而终不能跳出一步,达到以民为主。于是政治问题总是在君相手中打转,以致真正政治的主体没有建立起来。”因此,政治主体必须下移至人民,这样民本才有可能转变为政治参与的民主。与传统的民本思想相较,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翻身得解放,历史性地第一次真正成为新社会的主人翁。新中国成立之际,面对人民当家作主的开国气象,蓝公武深有感悟:“过去又常听到许多人说‘民主政治不适用于中国’。不错,在辛亥革命以后,曾一度行过的议会政治,确是模仿欧美,成绩不好,以致丧失了人民的同情。但这是不是由于民主政治不适用于中国?不是,这是由于我们所模仿的旧民主乃是一个少数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根本不是人民大众的民主制度。又因少数资产阶级中各派别各个人利害不同,彼此嫉视,因而所制定的制度把国家政权分割,成互相对立,互相钳制的若干权力机关。这种制度只是为少数人谋利益,不能为人民大众服务,只能为争权夺利的工具,不能为推行政策的机构。美国有名的政治格言所谓‘阻挠与平衡’,真是言符其实。不过所阻挠的是国利民福的政策,所平衡的是政客官僚的私利。至于新民主主义是人民民主,政府由人民所产生,为人民所拥护,人民的力量,便是政府的力量,政府有力量推行政策,人民有力量监督政府,根本和旧民主不同。”
在社会主义中国,人民真正当家作主。人民所享有的权力并非徒有虚名,而是通过各种途径真正得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后面这句在1954年首次颁布的《宪法》中还未列入,是1982年修改《宪法》时增加的。对于苏联民主存在的严重问题,毛泽东指出:“这里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在毛泽东看来,必须要有这些具体之规定,人民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主人翁所拥有的权力才不会落空,才能真正得以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由此可见,民主并非只有一人一票西方选举式的形式民主一个模样,社会主义民主真正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重视人民政治主体性与政治参与,用制度体系真正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式社会主义民主才是真正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实质民主,即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制”与“政”的辩证:中国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指出:“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中国自古以来,无论是殷周之变,周秦之变,抑或唐宋之变,实质都是制度之变,制度乃是经纶天下之大本。毛泽东亦曾指出制度之于国家的根本地位:“根本的问题是制度问题,制度决定一个国家走什么方向。只要还是社会主义制度,就决定社会主义国家总是要同帝国主义国家相对立的,妥协总是暂时的。社会制度变了,这个国家走的方向就要随着改变。”
近代以来,积贫积弱的中华民族任人宰割,进步的知识分子尝试了各种主义和思潮,改良主义、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实用主义、民粹主义、工团主义、新村主义等“你方唱罢我登场”,但都没能解决中国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早期歆羡西式民主的梁启超在周游美国后逐渐有所觉悟:“自由云,立宪云,共和云,如冬之葛,如夏之裘,美非不美,其如于我不适何。”在一个资本主义占主导的世界体系中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实属不易。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曾经亦是先进中国人的选择,但“帝国主义的侵略打破了中国人学西方的迷梦。很奇怪,为什么先生老是侵略学生呢?中国人向西方学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多次奋斗,包括辛亥革命那样全国规模的运动,都失败了。……资产阶级的共和国,外国有过的,中国不能有,因为中国是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唯一的路是经过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绝不允许一个独立自主的中国屹立于世界之东方,而是寻找各种代理人企图把中国肢解分而治之,只有一个分裂动荡的中国,才最符合帝国主义列强之利益。因此,在一个“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任人宰割的半殖民地半封建之中国,要想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社会主义道路就成为历史之选择,民心之所向。经十月革命之鼓舞,中国人民最终选择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实现革命建国夙愿,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早在1913年列宁就曾写过《落后的欧洲和先进的亚洲》一文,热情讴歌蓬勃兴起的亚洲革命运动,辛辣讥讽垂死落后的欧洲资本主义制度:“在‘先进的’欧洲,只有无产阶级才是先进的阶级。而活着的资产阶级甘愿干一切野蛮、残暴和罪恶的勾当,以维护垂死的资本主义奴隶制。……在亚洲,强大的民主运动到处都在发展、扩大和加强。……数亿人正在觉醒起来,追求生活,追求光明,追求自由。”这里,先进与落后的区分标准不是技术,而是制度,即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制度,无产阶级主导的社会主义运动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毛泽东与外国记者谈到东西方问题时回应了列宁所言的先进与落后:“列宁说过先进的亚洲、落后的欧洲这样的话。那时候,列宁所指的是中国和亚洲其他国家的民主运动,他看出亚洲要跑在欧洲的前面。”经过多年浴血革命,社会主义制度终于在中国大地上扎根,毛泽东表现出高度自信:“中国要向哪里去?向资本主义,还是向社会主义?有许多人在这个问题上的思想是不清楚的。事实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一点,甚至连国外的敌人也不能不承认了。”他一再要求破除西方迷信(后来还要求破除苏联迷信),并在对国际形势的分析中提出了“东风压倒西风”的著名论断。1962年3月在一则批语中,毛泽东曾言及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要超过世界最强大的美国,尽多一百多年,也就可以了,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优胜于资本主义制度,我们的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的领导优胜于资产阶级政党的领导。资本主义需要三百多年才能发展到现在这样的水平,我们肯定在几十年内,至多在一百多年内,就可以赶上和超过它。”在毛泽东看来,社会主义制度较之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最大优越性在于能够解放人民,充分调动人民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一切事实都证明: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制度,较之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具有极大的优越性。在这种制度的基础上,我国人民能够发挥其无穷无尽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任何敌人所不能战胜的。”同时,毛泽东认为这种制度优越性还体现在社会主义有超强的自我纠错能力,能够勇于改正错误。“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里,错误是可以改正的,因为我们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不能改正它的错误,所以资本主义要走向它的反面。”
唐代思想家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说:与周朝“失在于制,不在于政”截然不同,秦朝“失在于政,不在于制”,其所以灭亡,不在其确立的公天下之郡县制,而是其具体施行之苛政,“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惹得天怒人怨。同样,尽管社会主义中国也发生“文化大革命”这样的动乱,但其根源不在于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是在如何更快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出现的政策探索失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前无古人,并没有可供借鉴的现成模板,加之日趋复杂的国内外环境,难免会在探索过程中出现政策失误。与此同时,斯大林所犯错误亦是属于“失在于政,不在于制”。1956年2月25日,赫鲁晓夫在苏共二十大秘密报告中严厉批判斯大林后,6月30日通过的《苏共中央关于克服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决议》,明确指出斯大林的错误与苏联社会主义制度没有本质联系:“毫无疑问,个人崇拜给共产党的事业和苏维埃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但是,如果从过去存在个人崇拜的事实中作出苏联的社会制度有了什么改变的结论,或是从苏维埃社会制度的本质中寻找这种崇拜的根源,那就是严重的错误。这两种想法都是绝对不正确的。因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是违反事实的。尽管对斯大林的个人崇拜给党和人民造成了很大的祸害,但是它不能改变而且也没有改变我们的社会制度的本质。任何个人崇拜都不能改变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因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工农联盟和各民族的友谊。”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56年12月19日召开会议讨论《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修改稿,涉及斯大林错误时,毛泽东明确指出:“文章特别要讲清楚斯大林的错误不是社会主义制度造成的。当然应当承认社会主义制度很年轻因而不完善,但制度不是万能的,它要人们运用,运用的结果因各人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的不同而不同。因此要着重分析斯大林的错误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原因。”而后来的苏联改革则是犯了颠覆性错误,本来只是“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然而改革逐渐使共产党丧失领导地位,最终放弃社会主义制度,由此导致苏联解体。苏联之失,由此变成“失在于制,不在于政”。正如有学者所言:“苏联和美国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的变化曲线,最终交差点在1976年至1978年之间。此后苏联增长率下降,美国反升。此前苏联都是高于美国,为什么1978年后苏联就不行了呢?……苏联‘亡不在制’,制度没问题,在‘政’,在治国理政能力上。”苏联之变,殷鉴不远,尤须保持警醒,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
对于社会主义中国在前进过程中出现的探索失误问题,邓小平看得非常透彻。他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充满自信:“我们的党和人民浴血奋斗多年,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尽管这个制度还不完善,又遭受了破坏,但是无论如何,社会主义制度总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好得多。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这是资本主义所绝对不可能做到的。由于我们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上犯过错误,就对社会主义丧失信心,认为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这种思想是完全错误的;由于要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就认为可以去宣扬资本主义的思想,也是完全错误的。我们一定要彻底批判这些错误思想,绝对不能让它们流行。”邓小平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但可以促进生产力的快速发展,而且能够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通过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先富带后富,通过分配方式的调节,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在邓小平看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还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与资本主义相较,对于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不仅在于发展生产力的问题,胡乔木亦提出要增加一些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说明社会主义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不能只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如果仅仅是这一点,有人就会提出,美国、日本的生产力水平不是很高吗?香港台湾不也是很高吗?那样,搞资本主义就行了,还要搞社会主义干什么?一定要加上其他一些原则。我们还要革命,革命并没有结束,要给革命的口号一些新的明确的内容。”
习近平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高度自信:“我们治国理政的本根,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我们思想上必须十分明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绝不是西方化、资本主义化!”他进一步指出:“一定要认清,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什么是中国特色?这就是中国特色。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是我们自己的,不是从哪里克隆来的,也不是亦步亦趋效仿别人的。无论我们吸收了什么有益的东西,最后都要本土化。”对于历史上或现实中的“全盘苏化”或“全盘西化”,习近平始终保持警惕:“过去不能搞全盘苏化,现在也不能搞全盘西化或者其他什么化。冷战结束后,不少发展中国家被迫采纳了西方模式,结果党争纷起、社会动荡、人民流离失所,至今都难以稳定下来。”对于一时甚嚣尘上以西式自由民主资本主义制度为代表的所谓“历史终结论”,他亦是针锋相对作了回应:“我国的实践向世界说明了一个道理:治理一个国家,推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并不只有西方制度模式这一条道,各国完全可以走出自己的道路来。可以说,我们用事实宣告了‘历史终结论’的破产,宣告了各国最终都要以西方制度模式为归宿的单线式历史观的破产。”
中国共产党诞生于中华民族危难之际,从中国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与这个民族血肉相连。“中国共产党,就是这样顺天应人产生出来的。中国共产党的产生,既非‘外来的’,也不是几个人凭空制造出来的。它的所以发生,所以发展,所以没有人能把它取消得掉,那是因为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要求有这样一个政党。”习近平立足唯物史观,站在古今中西历史大背景下来重新审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扎根于中国社会,具有强劲的生命力,并特别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中国的“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习近平进一步强调:“我们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它内在的基因密码就在这里,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基因。所以我们现在就是要理直气壮、很自豪地去做这件事,去挖掘、去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真正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他要求全党坚定“四个自信”,并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充分显示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强大自我完善能力。可以预期,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必将在国际竞争中赢得更大的比较优势,展现出更为旺盛的生机活力。”与邓小平所言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是“集中力量办大事”一脉相承,习近平指出:“最大的优势就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过去我们搞‘两弹一星’等靠的是这一法宝,今后我们推进创新跨越也要靠这一法宝。”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在脱贫攻坚所取得的决定性胜利和抗疫行动的阶段性胜利中得到了集中体现。“事实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抵御风险挑战、聚力攻坚克难的根本保证。只要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一定能够办成更多像脱贫攻坚这样的大事难事,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与此同时,习近平对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存在的不足亦有清醒认识。“今天,我们党处在这样的历史方位上,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可以这么说,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恩格尔曾直言不讳:“在中国为下一代制定五年规划之时,美国人只在为下一届选举规划。”以美国政党为代表的西方政党已丧失建党初期积极进取的精神气象,几乎沦落为纯粹的选举机器,并且大众选举只是其表象,究其本质即是各派精英对于选举的博弈操纵。“在西方,政党是竞选‘选票’的工具,在此之外并未其他功能。在中国,政党是政治行动的主体,而行动不仅仅是求生存和发展,而是引领国家各方面的发展。”与此形成鲜明对比,中国共产党不是只制定一个个五年规划,而是立足于中华民族的千秋伟业。“有三岁之翁,有百岁之童”,作为百年大党,中国共产党的精神气象,并非取决于时间之短长,而在于初心使命之召唤,在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制度特质。“时代呼唤着我们,人民期待着我们,唯有矢志不渝、笃行不怠,方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全党必须牢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只有不忘初心、永远奋斗,中国共产党才能永葆朝气、永远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