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本中国     
城投公司15种资本运作模式

城投公司15种资本运作模式

云阿云•城市运营•城投融资

编者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资本运营的模式最少有十五中模式,包括资产整合重组模式、BOT模式、地方淡马锡模式、国企混改模式、资产剥离模式、发行债券融资模式、金融租赁融资模式、信用担保融资模式、国内银行贷款、国外银行贷款模式、国内上市融资模式等。本文1万余字由云阿云城市运营•城投融资课题组资料整理。

一、资产整合重组模式

资产整合重组模式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整合主要有三种方式:

1、组成大型综合性投融资平台。将地方规模较小、业务分散的投融资平台整合为一个平台公司,另外可以新成立一个平台公司整合地方各平台资源。

2、根据平台不同的业务类型和功能定位进行整合,将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平台资源整合,减少业务覆盖重叠度,增强平台定位的准确性,明晰平台业务分工,提高地方投融资平台公司的运营效率。

3、推广“以强带弱”、“以市带县”的整合方式,通过将资质较弱的平台吸收合并至地方资质强平台,既可以改善资质弱平台的融资能力,又可以充实强平台的资产规模。鼓励市级平台整合县级平台资源,扩大地方投融资平台资产规模,增进地区平台整体的融资能力。

二、BOT模式

BOT模式BOT运营模式,是国际通用的一种资本运营方式,即指基础设施从建设到经营再到移交的全过程。

如何运用BOT模式:首先政府转交一定时期内建设运营某一特定项目的权利给企业;其次,企业建设该项目并获得项目经营收益来平衡项目的筹建成本;再次,政府从项目建成后的社会效益中获取收益;最后,在项目权限到期后政府从企业收回项目。

因此,BOT模式又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者,可以借鉴BOT模式进行资本运营,获取项目融资支持。

三、地方淡马锡模式

地方淡马锡模式投资主体与决策主体相互分离,划分清楚权利的边界线,是新加坡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模式最显著的特点,政府成为股东控股、参股企业展开投融资活动,通过及时查阅企业的财务报告等方式来掌控企业的经营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并考核企业经营绩效。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可以参考新加坡淡马锡模式,结合我国国情和平台自身经营状况,平台由单一经营管理模式向集团化运作模式转型,整合区域内投融资平台,组建成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平台下属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性质,构建多元化业务布局的子公司,实现业务聚焦,专业化运作,逐步形成地方政府—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子公司的三级运营架构。

淡马锡模式改善了地方政府和平台公司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从管资本向经营资本转变,实现了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有效提升了投融资平台的资本运营效率,进而助力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四、国企混改模式

国企混改模式的三种路径:

1、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新成立公司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参股或控股公司,优化平台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平台融资能力,拓展融资渠道,提升平台公司治理水平。然而一般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则是为了企业上市做准备,以增强企业资产质量,充实企业资产规模。

2、平台整体上市或者将核心资产分拆上市。平台整体上市可以增加平台公司的企业价值,拓宽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放宽平台融资额度限制。核心资产分拆上市可以增强平台业务质量,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3、地方设立产业基金公司或将产业发展基金及国企混改基金投入平台公司混改中,引入基金既可以达到募集资金、助力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目的,又可以调整投融资平台资本结构,提高平台的融资能力。

五、资产剥离模式

资产剥离指企业将不符合企业战略规划和发展方向的资产转售给第三方的交易行为。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承接单位,资产结构中存在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低、资产盈利能力弱、经营效率差且占用企业资金的资产,影响投融资平台融资能力,进而阻碍平台发展,需要将这类资产从平台中剥离。

当平台公司面临以下情形时,可以选择剥离资产:一是平台需要精简资产、压缩规模,聚焦主营业务,提高公司资本运营效率时选择剥离与主营业务不相关资产;二是平台存在不良资产,影响平台资产质量、制约平台融资行为的资产予以剥离;三是该资产对平台主营业务或其他业务产生干扰,影响平台整体经营时应进行剥离。

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普遍缺少有效且可持续的可经营性资产,为有序推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投融资平台应增加经营性资产,改善公益性资产占比过高的资产结构,重组资产,降低资产混合经营带来的低效率问题。

投融资平台划入符合企业业务发展方向的优质经营性资产,逐步剥离公益性资产,增强平台现金流入量,逐渐实现现金流入覆盖前期投资成本,为后续市场化融资、专业化运营管理打好基础。积极以市场化方式注入优质资产,投融资平台公司可以采取的市场化资本运营方式有:一是并购战略,通过股权并购或资产并购的方式将符合平台战略发展的相关经营性资产并入,克服市场准入壁垒,在短期内快速增强企业竞争力,扩充经营性资产,实现多元化经营,改善资产结构,进而做大平台资产规模,做强平台资产质量;二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配套实施母子产业投资基金。

投融资平台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身份既可以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持有人,又可以是被投资者。产业基金的设立一方面有效拓宽了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借力地方产业优势,优化地方产业布局,促进重点项目落地孵化。

六、发行债券融资模式

债券融资属直接融资,需要资金的公司直接到资本市场上融资,借贷双方存在着直接的相互对应关系。债券融资具有许多不同的种类,各有其相应的特点。现列举如下:

1.按照债券形态分为凭证式债券、记账式债券、实物债券等。凭证式债券是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方式发行的国债,不印刷实物券。记账式债券没有实物形态,用电脑记账的办法记录债权,借助证券交易所的系统进行交易和发行。这种国债可随时在证券市场上转让,像买卖股票那样,流动性较强。实物债券即无记名债券,这是具有标准格式的实物券面的债券。

2.根据发行主体可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公司或企业债券等。政府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就是政府债券,以国债为主,还包括地方政府债券。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而公司或企业债券在国外统称为公司债券,二者并无区分。但在中国,企业债券是由国家发改委监督管理,按《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发行、交易的。

企业债券的发行主体一般为中央政府部门下属机构、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政府信用。公司债券则是由按《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所发行的债券。

3.按财产担保可分为抵押债券和信用债券。抵押债券以企业财产做担保,按抵押品不同又可分为证券信托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动产抵押债券、一般抵押债券等。信用债券是用公司财产作为担保,通过信用方式发行的债券。

4.按付息的方式分为定息债券、浮息债券、零息债券等。定息或固定利率债券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变化而改变,能较好地抵制通货紧缩的风险。其利率也是印在票面上并按期支付利息。浮息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利率则是随市场利率而调整的。零息债券即贴现债券,在票面上不附息票、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种折扣率用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到期则按面值支付本息。贴现国债用低于面额的价格发行,就是一种期限较短的利息预付或贴水债券。

5.根据可否转换分为可转换债券和不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在特定的时期内可按固定比例转换成普通股,具有债务与权益双重属性,属混合式筹资方式。不可转换债券即普通债券,不能转换债券为普通股。因债券持有者没有成为企业股东的权利,一般利率要高于可转换债券。

6.按偿还方式分为一次到期债券和分期到期债券。对于一次到期债券,发行企业将于到期日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券本金;分期到期债券则是分期还本。

7.按能否提前偿还可分可赎回债券和不可赎回债券。可赎回债券到期前发行者可事先约定赎回价收回,不可赎回债券则不能在债券到期前收回。

8.按计息方式分为单利债券、复利债券、累进利率债券。单利债券不论期限长短均按本金计息,利息不再加入本金计算利息。复利债券则按期将利息加入本金计息,逐期滚算。累进利率债券的年利率逐年累进计息,因此,后期利率高于前期利率。

9.按募集方式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向社会不特定的多数投资人公开发行,可在证券市场转让。私募债券则向特定的少数投资者募集,发行及转让均有一定的局限性。虽然发行手续简单,但一般不能在证券市场交易。

10.按债券是否记名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这很像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区分。

11.按是否参加公司盈余的分配可分为参加公司债券和不参加公司债券:持前一债券的人除债券到期还本付息之外,还参加公司盈余分配;持后一种债券则不参加公司盈余分配。

12.按可否上市分为上市债券和非上市债券。

13.按发行时间长短分为短期债券和长期债券。

七、金融租赁融资模式

金融租赁融资或租赁融资,指的是出租人根据用户的请求,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购买用户选定的设备等物品。这时用户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支付一定数量的租金而租用所需的设备等生产要素。租赁融资有着投资、融资、资产管理、促销四大功能。这是目前世界上最基本、最普遍的非银行融资形式。就从操作过程和特点而言,有下述几个重点:

1.租赁融资是融物和融资相互结合的交易方式,其中,融资起着主要作用。

2.租赁融资涉及三方当事者,即出租方、承租方、供货方。还要签两个或多个合同,包括供货合同和租赁合同。

3.租赁融资是一种信用形式,承租人需按合同分期交付租金、偿本付息。出租人则在租赁期满后,收回设备价款和出资的利息及利润。

4.由承租人选择租赁物(如设备)和供货商,出租方则按要求出钱采购租赁物即可。承租人负责按设备的规格、质量、数量、技术等要求进行验收和鉴定。

5.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相互分离。租赁合同内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支付租金取得租赁物使用权。

6.承租人负责租赁期内设备的维修、保养、保险等,过时的风险也由承租人承受。

7.设备在租赁期满后有退租、续租、购买三种处理方式,应事先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8.租赁融资合同是不可任意撤销的,一般而言,三方当事人均无权撤销合同。

八、信用担保融资模式

信用担保属于金融或融资服务的范畴,可分为工程项目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综合授信担保等。作为一种信用中介服务,信用担保也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因素。在现阶段国内信用约束机制还不健全的状况下,信用担保是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方法。信用担保融资承担着各类债权人或银行不能或不愿承载的高信用风险,因此,这是一个专业相当强的高风险领域。

信用担保是一种特殊的融资中介活动,具有下述4个主要特点:

1.担保在本质上就是要转移和分散风险,或是加强对风险的防范。因担保公司的参入分散了商业银行向中小型企业贷款的风险,但将风险转移到担保公司,给担保行业自身带来相当高的风险。这就涉及风险控制和识别的问题。

当然这首先与担保从业人员经验的不断积累有关。而在实际的业务操作中,就需与银行形成一种共识,建立共同的风险分散和控制机制,如施行比例担保。这是很重要的一点,由此可带来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及担保业进一步发展的双赢局面。实际上,这些年各地担保机构的业务实践表明,商业银行已逐渐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2.实际的信用担保运作表明,此种方式的介入,从单个案例看,方便了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信贷业务,似乎单个担保并不具备全面调节金融和经济资源配置的功能。

但从担保行业整体作用看,专业的担保机构可以按照特定的目的,系统和集中承担数倍于其自有资产的担保责任,引导社会商品和资金的流量、 流向,在经济和金融资源的宏观配置中,发挥着重要的调节作用。甚至成为政府实施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的一种有效工具。这就促使全球许多国家的政府愿意出资推动和引导本国担保业的发展。

3.信用担保介于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表现为一种资产责任和信誉证明,这就给结合在一起的融资服务活动提供了保障。实际上,这是由担保人给予担保,由此提升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等级。担保机构的介人,也使原本存在于企业和商业银行之间的贷款关系,成为担保机构、企业、商业银行三方面之间的关系。因担保介入,有效地降低了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银行资金的安全获得更好的保证,这就增强了银行对于中小型企业贷款的意愿,使中小型企业贷款的渠道更加顺畅。

4.因担保人是被担保企业潜在的资产所有者和债权人,担保公司就有权对被担保者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甚至还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之中。这都有助于企业的更新、发展和升级。

当完善的信用担保体系建立起来以后,就能够有效解决中小型企业融资难、成本高的问题。这是因为信用担保体系的中介作用,使中小型企业融资成本只是银行贷款利息外加一定额度的手续费,这远远低于民间融资所需的费用。

信用担保还可有效降低银行的经营风险和管理成本,推动银行信贷业务的开展。由于担保机构或公司的存在,可简化银行对于中小型企业的贷款手续,直接降低了商业银行的管理成本。不仅如此,担保机构还能有效应付银行面临的支付危机,使银行不良贷款额下降,由此能够激励银行系统开展新的信贷和融资业务。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信用担保系统具有明显的经济杠杆作用。与一般性企事业单位中的非专业担保行为相比较,信用担保克服了其中存在的零散性、自发性等缺点,可系统而集中地按特定目标,依据自身信誉与实力承担数倍于企业资产的担保责任。

九、国内银行贷款

国内银行贷款指的是企业向境内银行融入资金,而银行则将某一额度的资金按一定利率贷给申请者,同时约定还本付息的期限。国内银行贷款的内容主要有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贸易贷款、银团贷款等。

一般而言,国内银行贷款有下述特点:融资速度较快、手续较为简单、贷款利息进入企业成本、融资成本较低等。国内银行贷款一般都要求到期还本、按期付息。申请国内银行贷款的企业须满足下述几个主要条件:

1.有年检合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营业执照。符合国家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小企业。

2.企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两年及两年以上,经营情况稳定,连续两年毛利润为正值且销售收入增长,至少有一个以上的会计年度财务报告。

3.企业实际控制人或经营者从业经验在3年以上,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素质良好。

4.企业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的能力,且有良好的还款意愿。信贷资产的风险为正常类,或为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5.对于小型企业而言,还要符合与小企业业务有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国内银行贷款的期限,一般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1年以内的为短期贷款,这类贷款期限较短、风险较小。1年以上、5年以内的为中期贷款。5年以上30年以内的为长期贷款。申请长期贷款要看企业的资质及贷款种类、用途。企业应在自身经济可承受的范围之内申请贷款,不宜选择时间过长的。

十、国外银行贷款模式

国外银行贷款就是借款人从全球金融市场向外国商业银行寻求贷款的-种融资方式,目的是为某一项目落实筹集资金。一般而言,国外银行的贷款具有如下突出特点:

1.国外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时,尤其看重贷款申请人的诚信。

2.国外商业银行的贷款多是非限制性的,不限制贷款的币种、不限制贷款金额、不限制贷款用途等。

3.国外商业银行在贷款的还款方式上,具有相对的灵活性。贷款申请者可根据企业现金流的情况,与银行进行协商,按半年、按季度或按月归还贷款。

4.国外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一般都比较高。按全球金融市场的平均利率算,软通货币的利率高、硬通货币的利率较低。

国外银行的贷款分为不同期限:短期以一年为限,中期一般1~7年,长期贷款则在7年以上。还有一种周转贷款,可在规定的期限之内,在借贷和还款之间反复周转。

国外商业银行的贷款种类繁多,一般而言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独家商业银行贷款,金额多在一亿美元之内,期限多为3~5年。二是多家商业银行的贷款,金额可多于一亿美元,期限也可在5年以上。

十一、民间借贷融资

民间借贷融资指的是出资人与借款人在法定金融机构之外进行的融资行为。其中,出资人以获取高额利息为目的,借款人则以支付约定利息的方式取得资金使用权。除通常的借贷之外,民间借贷融资还包括民间有价证券融资、民间票据融资、社会集资等形式。表现出如下特点:

1.借贷方式有城乡差别,弹性较大,有时利率偏高。就一般情况来看,乡村的利率较城镇低,多见不需付利息的情况。乡村借贷的年息一般在10%~20%,城镇借出的年利率一般为15%~30%,二者差距为5%~10%。城镇民间融资的规模大,乡村民间借贷融资金额小。

乡村借贷多为互助性质,一般发生在亲朋之间,以口头约定的占多数。而城镇的借贷趋于书面化,多须签署书面协议,条款中包括借款金额、利息、归还期限、违约金、担保人或中介人等。数额大时还须以房屋等财产做抵押。

2.近些年民间融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规模扩大,增长迅速。融资主体包括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等。出资人也表现出多样化,可有工商个体户、公司职员、干部、工人、企业等,甚至还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参与民间融资。

3.融资行为也趋向于理性化。因民营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对于民间融资的需求也日趋增长,往往还具有较高的投资回报率,这就拓展了民间融资谨慎选择的范围。这时,与民间融资相关的主体,风险意识都在不断增强,尤其对信誉的要求相当高。这就促使特定民间借贷融资市场准入制度的形成,使违约现象大为减少。但生产性融资的比重不断上升,也明显地抬高了利息水平。

4.民间融资由以前的隐藏或遮掩,日益变得半公开或公开化,这就促进了借贷行为的专业化发展。这是因为民间借贷融资在社会和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明显的现实作用,还具有种种的方便之处,从而在社会公众中获得广泛认同。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开拓,实施宏观调控的措施后中小型企业资金大为紧张,都使民间借贷融资活动更为活跃。

5.民间借贷融资的手续简便、灵活,深受那些急需资金的企业和个人的欢迎。调查显示,民间借贷融资的双方多为本地或本乡的亲朋好友,一半以上是个人之间在私下就达成交易。当对方有资金需要时,就按自己的意愿或通过中介,表明借款额、利息、还款能力、资金用途及还款日期,以协议形式或口头承诺得到资金。这样,民间借贷的手续往往只是一个简要的凭据,写明还款金额、利息、日期、借贷双方的名字或名称等就可以,在许多情况下,甚至不需要手续。

十二、国内上市融资模式

国内上市融资指的是股份公司按国家《证券法》及《公司法》所规定的要求和条件,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或事实上的核准,在国内股市上市发行企业股票的一种融资方式。其目的是筹措发展资金,建立长期的融资管道,并大幅度提高企业的知名度。由此还可以规范内部管理,获取企业长期健康发展的基础,与此同时,又可以借上市聚积起企业更大的无形资产,这将会使人才吸引力大幅提高、品牌关注度快速增高等。企业通过上市,还将使资产的流动性大为增强,这对企业的并购活动有着重大意义。可以将上市企业的股份作为一种支付手段来开展并购,由此吸引国内国际战略伙伴的合作。当然,对于管理层的个人而言,上市也可造就一个由富豪组成的管理团队。

不过,企业上市是需要一些条件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门槛。而近些年来,在总体上企业上市的门槛有下降的趋势。具体而言,以企业在上交所主板上市融资为例,企业在国内上市需要下述的基本条件:

1.公司的股本在总额上不得少于3000万元。

2.公司在最近三年没有重大的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均没有出现虚假记载。

3.企业的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已经公开发行。

4.企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该达到公司总股份的25%以上。如果企业的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上,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应该超过10%。

充分运用国内上市融资以整合资源,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对于上市企业而言,需要对股东进行分类,所以股权也需要分多个篮子去卖。用股权整合上下游资源,实施的就是跨界经营。这涉及如下一系列举措,值得深思:

1.内部的股权激励一般不会超过10%,而怎样发挥另外90%股权的价值,需要进行精心的筹划和安排。由于一些企业家有可能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于是,股权就捏在几个公司创始人的手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2.应该充分地运用企业的股权去并购同行或是上下游的企业,甚至还可以使用股权来推进连锁加盟。

3.要善于用股权去扩张市场,就如泸州老窖的例子。其中的主要观念是股权其实也是一种产品。而且,股权还是被绝大多数企业家忽略的产品。实际上,企业除了卖产品赚钱,高手还会卖股权、卖现金流,这样可以赚更多的钱。

4.要注意借助股票挖掘股东背后的隐形资源,这些资源往往是宝贵的,有助于帮助公司实现快速发展。

十三、境外上市融资模式

境外上市指国内的股份制公司在海外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通过股票市场向境外的投资人发行股票。实际上,境外上市有着其颇具特色的优势,比如审批程序更简单,适用法律更容易得到各方的接受,股权运作更方便,可有税务豁免,可流通股票的范围广等。当然,企业在境外上市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想从国外资本市场融资。

十四、买壳上市融资模式

买壳上市又被称为逆向收购或后门上市,就是说,非上市企业购买某一家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借控股以获得上市地位,再注进自身的资产和有关业务,由此间接地达到上市目的。买壳上市一般是民营企业争取上市的一个较佳选项。其中的壳公司多具有以下共同特点:

1.壳公司的股本规模小。这些小盘股的股本扩张能力较强,相应的购买成本较低。尤其还具有流通盘小的优势,容易在二级市场进行炒作,且获利的空间比较大。

2.股权相对而言较为集中。这时谈判所涉及的目标公司少,与一家公司商谈,当然会比与多家企业同时谈要容易得多。但在二级市场收购的成本较高,

一般都会采用股权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操作。当股权相对集中时,也更具有保密性,容易协议转让,这为企业在二级市场进行炒作创造了一些条件。

3.目标壳公司具有配股的资格。按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高于10%(最低也需6%)才具有配股的资格。而配股融资是买壳上市的一个主要目的,如企业失去配股的资格,当然就失去了买壳上市的必要性。

4.最后是壳公司所在行业大多不景气。如冶金业、纺织业、零售业、农业、食品饮料等行业,因为本行业缺少增长的机会,就只好另谋生路。在这种形势下,企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和股权持有人都想尽快退出。

买壳上市有以下好处:

1.节约上市筹备时间和减省工作事项。在买壳上市的过程中,如未涉及将大量的资产剥离或注人到上市公司,或是改变企业主营业务,收购人能够避免做大量与申请上市相关的工作,如三年评估报告、会计报告、编写招股书、盈利预测、重组事项等工作,这样的买壳上市,较通常的申请上市可以节省数月的时间。

2.节省中介机构的费用。

3.对企业资产项目的要求较灵活。

十五、留存盈余融资模式

留存盈余指的是企业在缴纳所得税之后,产生的所有权属于企业股东的未分配利润。将这些利润又投入到本企业的运作之中,就是留存盈余融资。实际上,这是一种资金来源于企业内部的融资,属于一种内部融资模式。纵观企业的发展历程,留存盈余的融资方式往往成为企业创业和成长阶段首选的融资方法。尤其企业在创业初期只有较小的规模,盈利不多,有时候还为负值,想得到银行和机构的外部融资,往往困难重重。那就只有借助留存盈余融资,来得到风险较小、自主性更强的资金。

企业的股利分配方案是在资金成本和投资需求的双重作用下形成的。主要有下述几种股利分配方式:

1.正常时较低股利与额外股息相结合。在这一股利政策下,每年企业只需支付数额较低的固定股利,而在盈余较多的年度,又按实际盈利发放给股东额外红利。

2.剩余股利分配方式。这一方式是在企业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按最佳资本结构或某种目标资本结构,算出投资所要求的权益资本数量,先留存所需盈余,再将剩下的盈余用作股利分配。剩余股利的分配方式,表明企业只是将剩余盈余用在分配股利上。这就使平均资本成本降到最低,保持了适宜的资本结构,保证了留存盈余融资的需要。

3.固定股息比率的股利分配。这一分配方案指企业长期以固定的股利占盈余比率来支付股息。因此,每年的红利额都会随企业的经营情况上下波动,在盈余较多的年度股利高,而在盈余较少的年度股利低。做到少赚少分、不赚不分、多赚多分。但因企业各年度股利变动大,会形成企业不稳定的印象,不利于稳定股价。

4.固定加稳定增长的股利分配方式。这一股利分配方式是将各年的股利发放稳定在一个固定水平,且在较长时间内不改变。而在企业未来盈余出现不可逆的显著增长时,提高各年度的股利分配额。在股市上,那些股利忽低忽高的股票,一般不会受这类股东的看好,这就会造成企业股价的下跌。


2024-10-31点击数/观注度 673
 
咨询电话 13910949198 (李桂松)
北京市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1区-21594(集群注册)
京ICP备1601744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3178号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