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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如心争产案远胜电视剧(下)

华懋基金终于赢得了这场官司

传闻,又是坊间传闻!!!

于是龚如心向大陆高层求助,要求中央协助斡旋,又表明日后会将全数遗产用于内地慈善事业。

香港终审法院突然推翻高院2002年11月裁定的龚如心所持遗嘱乃伪造的判决,于2005年9月16日,使龚如心戏剧性的反败为胜。

最终,纠结了8年的世纪争产案终于尘埃落定了。王德辉的父亲王廷歆不但一分钱没得到,而且还要付出在原审和两次上诉估计所需讼费共达6亿元港币,其中他自己付出2亿多元,而一位匿名者出款 4100万港币支持,老人反过头来还须替龚如心付2.2亿元讼费。不过,后来龚如心的律师表示龚曾多次表示,她无意破坏家庭和谐,所以她暂时不会向王廷歆追讨诉讼费。

其实……至今很多人都倾向于相信王廷歆的遗嘱,而认为龚如心出示1990年的那份四页遗嘱系伪造。

王德辉的表兄叶理光在龚如心与家翁王廷歆的争产案中作供,指龚如心出示的王德辉1990年遗嘱并非真遗嘱,因为以他了解的王德辉性格,王德辉不是浪漫之人,加上龚如心有婚外情,王德辉又在保险箱收起一叠女人相片,遗嘱上出现“One Life One Love”字句并不合理,叶理光形容,对他们两人来说,对方都并非自己的“One Life One Love”。叶理光又透露王德辉在发现龚如心有婚外情后,曾动手打她。

当叶理光看到1990年遗嘱写上“One Life One Love”一句时说:“照他(王德辉)的性格,他不是一个这么浪漫的人,而且经过1968年的事情之后,发觉他自己或者龚如心都不是One Life One Love,我以前都没有听过他这样说,也没见过他写这个,到1990年时,王德辉都60岁了,年纪轻时都没写到,年纪大时才这么写?”

叶理光说:“龚如心有婚外情,同时(王德辉)保险箱里面有女人相片,对王德辉来讲,不是One Life One Love,对龚如心来讲也不是One Life One Love。”

这场纠葛多年的家庭伦理杯具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然而不论是失子失财的王廷歆,还是重获豪富的龚如心,恐怕都不觉得快乐。

世纪遗产案原审法官任懿君在判词中引用《圣经》39章6节中的箴言警句,未成想一语成谶言:世人行动实系幻影。他们忙乱,真是枉然。积蓄财宝,不知将来有谁收取。

所以,你们以为这场围绕巨额财富的人间悲喜剧结束了?你!们!错!了!

2007年,4月3日,龚如心因病逝世。

龚如心相识数十年的“赌王”何鸿燊披露,龚如心是患了卵巢癌,而且病足3年都没有看医生,直至与家翁王廷歆的争产官司胜诉,才去求诊,可惜为时已晚,腹痛原来是末期癌病,药石无灵。

而随着小甜甜传奇人生的结束,另一场令人瞠目结舌的遗产案也轰轰烈烈的即将拉开帷幕!!

2007年4月初,龚如心因病辞世。按龚如心2002年定下的遗嘱,华懋慈善基金可认定为千亿财产继承者。

然而2007年4月20日,风水师陈振聪突然走向大众的视线,自认是龚如心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并表示龚如心在2006年重新立了遗嘱。

至此,华懋慈善基金和陈振聪均表示持有遗嘱,而两份遗嘱的内容却大相径庭,一场巨额遗产争夺战揭开了序幕,两份遗嘱由此成为了这场世纪官司的焦点。

据了解,华懋慈善基金持有的遗嘱用中文书写,而陈振聪持有的遗嘱则用英文;华懋慈善基金持有的遗嘱表示,龚如心的巨额遗产全部拨归与先生王德辉共同创立的华懋慈善基金,大部分遗产用作慈善用途。而另一份则表示遗产余额赠予陈振聪,包括现时拥有和日后获得,并表示是全心全意为家人及所爱的人的需要而订立遗嘱,其中只字未提慈善用途。

陈振聪为了迎战遗产案联络了3名资深大律师,组成强大团队准备为陈振聪上阵,而这个豪华阵容之首,就是在“世纪争产案”中为龚的家翁王廷歆出庭、本身亦笃信风水的陈景生。另外两名成员,分为现大律师公会主席袁国强,和擅长《公司法》的夏利士。

而陈景生是代表陈振聪的适当人选,除了因为他熟识华懋结构,也因为他与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律师行少有瓜葛。过去一直代表龚如心争产的律师行,为了世纪争产案曾聘用不少本地资深律师,有关人等很难“掉转枪头”为陈振聪出战。

这场豪门遗产案,双方当时都不惜巨资聘请了众多金牌律师,除了香港本地的大律师,请了美国英国新加坡等很多地方的大律师组成的律师团,据说最终双方的律师费已达到5亿港元。

有“风水大状”之称的资深大律师陈景生

英国御用大律师IanMill是陈振聪律师团的主帅,他是英国名牌大律师事务所BlackstoneChambers的御用大律师,他去年曾获英国杂志《Lawyer》选为100名大热律师。

双方的豪华律师团一时也引得港报八卦风起,成为遗产案的看点。华懋的律师团全部在香港大律师行内享负盛名,主帅张健利是行内第3把交椅;余若海为律政司司长黄仁龙的“师傅”。还有以尖锐词锋及超卓的盘问技巧见称的骆应淦,擅长刑事法

陈振聪自称是个风水师,过去14年来一直给龚如心看风水。华懋集团慈善基金一方的资深大律师张健利在开案陈词中曾披露,陈振聪替龚如心看风水时,每次收取的法事费用为6.88亿港元。

14年下来,一共收取风水费达20亿港币

话说当年因为陈振聪,风水师一下子成了金领职业,风头盖过了医生、律师、会计等传统的传统高薪职业。港人本就信奉风水,因为陈振聪,大家才发现原来风水先生还可以这样赚钱啊。

不过LZ还是觉得律师赚钱啊,世纪争产案里,王廷歆与龚如心一共花了6亿港币的诉讼费,这场龚如心遗产案则花费了5亿港元。

神秘人陈振聪在龚如心死后不到一个月就突然冒出来宣称自己是龚如心的唯一继承人,并公开他与龚如心的一张上世纪90年代的合影,其代表律师麦至理向媒体透露,陈与龚如心关系“亲密”,经常夜晚私会,且这段关系维持了14年至15年。

陈振聪自称是国学家兼联合书院中文系首任系主任陈湛铨的侄孙,由于家学渊源,所以在风水方面很有造诣。

其实陈振聪只是个普通小民。

往北京旅游时,认识了当时做导游的谭妙清,两人感情发展迅速。二人很快结婚。

1992年(即王德辉失踪两年后),陈振聪经友人介绍认识了龚如心,他自称二人初识短短一星期后,就迅即展开了“浪漫与性的关系”。同年,陈振聪的妻子诞下长子,英文名“Wealthee”(呵呵,这名字起的)

这个时间表大家可以发现,陈振聪供述自己和龚如心陷入关系的时候,他才与妻子结婚不久,而且妻子当年才产下长子。

按照陈振聪的叙述,龚如心与陈振聪的畸恋更惊悚的是,陈振聪并未因为傍上了龚如心而与妻子分手。

陈振聪供词指,1994年,陈妻谭妙清怀着女儿“Xenia”时,陈刻意安排女儿在龚如心生日(九月二十九日)出世,希望能令龚开心。

陈振聪与妻子

据说陈振聪的妻子谭妙清很少过问丈夫的生意,反正LZ难以相信她不知道自己丈夫是否和龚如心发生了什么?

媒体的报道是谭妙清一直哑忍丈夫背妻与龚如心发展婚外情,但争产案揭盅后,有传陈、谭有意离婚,不过当时陈潭离婚的目的,更多被人解读为陈振聪通过离婚来转移财产。

为了证明自己与龚如心的情人关系,陈振聪更是大方爆料。

陈振聪曾向报章提供照片,照片为一只杯子,印有龚如心和陈振聪的合照,二人身穿相同服装,记者推断是在上世纪90年代,在1994年后拍摄的;而杯子另一面则印有12大9小的心型图案。

而龚氏家族却不承认他与龚如心是两情相悦的恋人,龚如心的妹妹龚因心更指姐姐与陈振聪的关系就像太后与太监,根本不是爱情。

面对众人的质疑,陈振聪终于开始亮出杀手锏。由于并非是公开审判,公开证物甚少。

据港媒报道,龚如心遗产案的呈堂照片中,“比亲嘴还要亲密”的照片内容终于曝光,“另类亲密”照相中龚如心手持染有经血的内裤,欣喜地要将象征排卵的喜悦一刻留下来,以赠给陈振聪留念。

这张照片被消息人士形容为“比亲嘴还要亲密”,但对方绝口不肯提供进一步数据,庭上大状亦指“不欲详细说明”。照片原来摄于1990年代,即在王德辉失踪数年后,50多岁的龚如心在加拿大接受高剂量雌激素治疗后,喜见象征卵巢再次排卵的征兆──经期再临,于是喜孜孜地不顾身份及卫生,手执内裤拍下照片,将之作为“见证”,送给陈振聪。

相片中的龚如心衣着整齐,没有任何情欲或性感成分,但她敢于将持有内裤的照片赠予陈振聪,两人的亲密程度及龚如心求子心切的心情已毋庸置疑。陈一方早前在庭上已表示,龚如心一直希望跟他生孩子。

据悉,该照片的拍摄者正是陈振聪本人,拍摄地点则是酒店房间内。相片一直属呈堂证物,法官、双方事务律师及大律师均对相片内容清楚不过,但各人均对照片绝口不提。华懋慈善基金一方固然不希望公开尴尬照片,陈振聪亦未敢公然发布照片,或许担心照片效果太“震撼”,影响外间对他的印象。

随后,陈又在法庭上播出一段1993年在香港清水湾拍摄的陈振聪同龚如心相处的录像片段,背景在郊外,由陈振聪负责拍摄。在录像中,龚如心身穿短袖衫及“迷你”短裤,在汽车旁边扮模特儿,两人有说有笑。龚如心还尝试驾驶一辆私家车,龚如心叫陈振聪做“老豆”(一般是香港人对父亲的称呼),陈振聪则称对方为“猪猪”。陈振聪教龚如心驾驶,龚如心笑说要自己驾车离开:“我开车走留下你!”当时,旁边有另一部车经过,陈振聪叫龚如心小心,说“撞到猪猪心肝宝贝怎么办”。龚如心在车上做出不同姿态,又爬上天窗,陈振聪赞美龚如心像是在拍广告。片段有30分钟,但只播了第8分钟。

陈振聪的代表律师表示,有关的录像片段显示,两人确实是一对情侣,关系密切,陈振聪还拥有很多两人的录像及电话录音。

谭妙清、陈振聪这对夫妻俩真的是极品事层出不穷,除了和龚如有暧昧关系,陈振聪还有一个私生女,是他初恋情人给他生的,当时他只是个穷小子,无力抚养,女儿伦蓓珍就一直由初恋女友的亲戚抚养,直到他发达了才和女儿相认,并且豪爽的将女儿送出国留学。

而谭妙清一直知道伦蓓珍的存在,不仅知道,而且感情还很好。陈振聪争产官司期间,伦蓓珍特意从英国来港给爸爸打气。期间,陈振聪、谭妙清和伦蓓珍三个人还很悠闲的逛商场,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说来陈振聪也是过得惬意,老婆不介意自己被包养,私生女又和老婆亲如一家,真是快活似神仙啊。

前面提了陈振聪力证自己同龚如心绝非寻常主顾关系,而华懋基金这一方也不甘示弱,不愿承认龚如心与陈振聪是亲密情侣。

龚如心的胞妹龚因心表示,姐姐对王德辉的感情十分深厚,她曾见过龚如心与王德辉一起生活时流露出发自内心的“欢乐”。她指,王德辉失踪后,龚如心经常在半夜起床亲手抹擦王德辉留下的皮鞋(遗产案中华懋方面类似言论很多,总之给人感觉龚如心还是深爱王德辉的),因此认为,陈振聪在胞姊心中,根本无法与王德辉的地位相比,也不能说是爱情。因此她才说,如果龚如心是“皇太后”,陈振聪最多只是身边的一名“太监”。

龚因心也证明了,龚如心在2007年因病入院期间,陈振聪每晚都到医院为龚如心按摩,但她认为龚如心只是喜欢陈振聪的按摩技巧,不觉得他们是亲密关系。

至于龚如心想为陈振聪生孩子更是无稽之谈,姐姐龚如心一直念念不忘自己没有和王德辉拥有一个孩子,所以她曾经考虑以王德辉弟弟的精子作试管婴儿,亦曾在加拿大进行过高剂量的雌激素治疗。甚至考虑过“克隆人”。

与世纪家产案中,王家只有王廷歆与妹妹王德娴出面不同,龚如心遗产案里,龚如心的弟弟龚仁心、妹妹龚因心和龚中心都站出来说话了。

龚如心的另一位妹妹龚中心曾作供,忆述2004年与姐姐一起到美国治病,当时她要求医生Philip Lang给她看姐姐的医疗报告,内容指当时已66岁的龚如心,在不同地方打雌激素已达15年,又尝试到意大利做复制人,因为她拒绝用其他人的卵子来生孩子。报告又指,龚如心子宫很大,但有不规则形状的肿瘤,因此建议她不要再使用激素。据早前证供显示,龚如心认识陈振聪之时年届54岁,那时她已打激素3年。

她续称,哥哥龚仁心是医生,得知姐姐多年来使用雌激素,震惊得跳起,但由于姐姐发现癌症之时已到末期,因此大家都心想“有什么人会做这样的事情这么笨?竟然不顾生命危险做这种事。”她又怀疑究竟是谁在影响姐姐,“这个人又是风水师又是医生,否则姐姐不会这样笨!”龚中心认为姐姐有一定医学知识,否则不会隐瞒家人打激素一事。

龚中心还表示,影响龚如心的人曾指“你命中注定有孩子,你很年轻,不像实际年龄,在生命中只是小女孩”(所以龚如心才经常打扮成小女孩的样子?),就这样令她赔上了性命。龚中心以自己的医学知识判断,姐姐患上子宫颈癌八成是因为打激素。

龚中心坚信姐姐的病是跟“有些人不好的影响有关”。她举例指龚如心多年来以“今天不能飞”为由,屡次推掉波士顿医生的预约,由于每次均须同时会见三名医生,因此再度预约十分困难,令治疗一再延期。

而龚如心于2004年第一次手术出院后,家人认为她的小房间没清新空气,建议她搬到较大的房间。龚中心回忆当时姐姐的说话,是风水师告诉她房间“刀枪不入,鬼神不侵”,因此拒绝搬出,当时她并未透露风水师是谁,但现在她当然会联想到那个风水师便是陈振聪。

她续称,龚如心2005年癌症复发,她知道事件后一度流泪,当时龚如心还安慰她“不要哭,我不会死的,他会为我做很多事情”,龚中心于是问姐姐:“他是谁,他会为你做什么?”龚如心答:“我师傅,保证我可以活到90岁”,又称“他可以跟老天爷沟通”。

陈振聪在争产的时候拿出的那份遗嘱里,特别声明了不许龚家其他人进入华懋,据陈振聪说,龚如心说这是王德辉生前对她说的。

话说,龚如心案之后华懋慈善基金的管理者是龚如心的弟弟龚仁心,而妹妹龚中心以华懋集团董事的身份接手管理了华懋集团。

姑且不论这个结局到底是不是蓄谋已久,但这个现实让我倒是对王廷歆生前的愤懑感到了一些理解。

其实龚如心的确是非常的迷信风水,当初她在与公公王廷歆打官司期间除了聘请陈振聪,还聘请了其他的风水师。据说当时他找了一个姓余的风水师“种生基”,当时龚如心面对了个人健康与官司问题,但余姓风水师告诉她只能二者选其一,于是龚如心选择了处理官司问题,这名风水师当时获得了10万元的服务费,龚如心获胜后,该风水师又获得了1000万的利是。

所谓“种生基”有点像衣冠冢的意思,把生人当死人办,运用风水作法,以生人身体发肤或衣物,连同时辰八字埋入生(寿)坟,达到转运目的,种生基可助人增强运势。 

有熟悉龚如心的人表示,龚如心对风水的迷信是从王德辉失踪后越来越严重的。1990年王德辉被绑架后,龚如心开始求神问卜寻夫。助理王礼泉称,龚如心曾派他远赴印度拜访僧侣等等祈福,希望借助风水命理寻找丈夫。龚如心后来通过法律界的好友,拜天易堂命理堪舆家李克勤为师,又请他到办公室看风水,以及参与设计荃湾如心广场的风水布局。

也正是对于风水的过度迷信,龚如心才被陈振聪把住了命脉。陈振聪当时对龚如心说王德辉仍在生,只是流落荒岛受了伤,这让龚如心深信不疑。第二年起,“华懋”旗下的建筑物即被布下大大小小的风水穴。据了解,里面埋的物品大多经过陈振聪的“祈福”。其中不乏龚如心的照片以及衣服,她为了做法事,把这些私人物品交给别人。

不过龚如心生前很避讳别人知道她如此沉迷风水,为龚如心挖过“种生基”的承办商王良焕就曾出庭作供,

龚如心不但曾叮嘱他要避免向工人泄露掘洞的原因,其它涉及其迷信的事情,也一概不能向其他人透露。

王良焕在庭上忆述,龚如心有次曾因公事繁忙,在傍晚6时仍然要留在公司与美国人开会,故致电要求他代为买香烛衣纸。他按照指示购买后,将物品送到尖东华懋广场,并放在龚如心的休息室门外。后来龚如心致电王良焕,要求不要将她的事情告诉别人。王又引述龚曾称,当时华懋营业部经理吴崇武对她说:“今日四眼王(王良焕)曾找过你。”龚对于吴多管闲事感不满,并要求吴:“以后不要理四眼王的事。”

龚如心对风水深信不疑,据说在华懋旗下的物业里,就有她的种生基和挖出各种洞穴,风水穴多达149个,遍布港九新界。

好了, 我们讲完了龚如心与陈振聪让人雾里看花、难以界定的感情绯闻和各种风水八卦,再回到这个案子本身上去。面对陈振聪拿出的那份2006年的遗嘱,华懋基金方面给出了直接而有力的七大疑点:

第一,当时龚如心病入膏肓,根本没能力撰写新遗嘱;

第二,2006年遗嘱对龚如心的丈夫王德辉、华懋慈善基金只字不提;

第三,2002年遗嘱以中文撰写,但2006年的遗嘱却是英文,其中竟然还出现了拼写语法错误;

第四,2006年遗嘱在内容、风格上均与2002年的截然不同;

第五,当年龚如心拒绝将陈振聪儿子过继,从未将陈视作继承人;

第六,若龚如心将全部遗产赠给陈振聪,则没有必要在立遗嘱后将6.88亿元过户给陈振聪;

第七,遗嘱见证人否认见过2006年遗嘱的内容。

见证人华懋营业部经理吴崇武供称,遗嘱上的签名与他的“好似”,但“不能确定”是否他所签署。不过,陈一方掉头攻击02年遗嘱,指当年龚如心与家翁争产首轮败诉后,才立下该遗嘱称遗产全用作慈善,好让内地官员看后,“协助”港执法机构考虑是否就伪造遗嘱而检控龚。

在华懋集团打工37年的吴崇武,对于陈振聪的英国御用大律师Ian Mill提出上述严重指控毫不紧张,只轻轻以“无听过”回应。他指02年底龚如心立下遗嘱后,曾向传媒公开有关内容,Mill问吴,龚如心公开遗嘱是否与争产案在原审时败诉有关?吴表示他没有想过,只说03年龚如心先后将02年遗嘱的4个副本及正本交他保管,叮嘱他假如她发生什么问题,便可公布这份遗嘱。

吴崇武又指在保管遗嘱期间,龚如心的秘书区燕玲曾多次问他索取02年遗嘱的副本影印,Mill即追问吴曾否听过,龚要将遗嘱副本交予内地官员看,目的是令他们“协助”香港执法机关考虑是否检控龚如心。

Mill无法从吴崇武口中确认龚如心立下02年遗嘱有其他目的后,改为盘问他06年底为龚如心见证遗嘱后,是否担心龚如心如何处理遗产?吴说据他所知,06年遗嘱不过是留千多万予一名陈姓男子,认为02年与06年遗嘱无抵触,因此并不担心。

根据吴的口供透露,早于90年代他已认识Tony Chan,因为龚如心偶然会吩咐他致电Tony或Tony Chan。但06年他与王永祥见证遗嘱后,从王口中得悉遗嘱内容中的受益人似乎是一名读音为Chan Chun Chuen的人,他未能即时联想到受益人就是当年的Tony Chan,直至半年后龚病逝翌日,陈振聪委派律师通知他们有一张06年遗嘱,他才首次想到受益人原来是他在90年代曾致电的Tony Chan。

看了吴崇武的口供,感觉他和王永祥似乎签署过一份06年的遗嘱,但是他俩所知道的遗嘱内容与陈振聪所提供的不相符。

陈振聪手里的那份06年遗嘱的重要疑点除了遗嘱见证人的签名是否属实外,还有重要的一点就是小甜甜龚如心在当时还是否有能力立下这份遗嘱。据龚如心的弟弟龚仁心的证词,姐姐06年时已经病得很重,他说“2006年遗嘱”当日下午,他接龚如心到养和医院,当时龚如心一直睡在床上,几乎睁不开双眼,甚至要他替她穿鞋,扶她入院,以至于护士问她住址时,她都无法开口回答。

除了身体病患,其当时的精神状态也受到了质疑。

龚如心的生前好友、浸会医院外科医生何惠德供称,2006年9月初他曾与龚如心见面,当时龚如心很瘦弱,向他透露觉得遭人跟踪及施咒,何惠德认为龚当时身体、精神都有问题。

何惠德回忆,他与龚如心于2004年首次见面,当时龚如心询问他医疗意见,并邀请何惠德担任其荣誉医疗顾问。2005年12月,何惠德与龚如心第2次见面。何惠德称,那次龚如心表现高兴,并透露在跟家翁王廷歆的官司中获胜,感到很开心。到了2006年7月,何惠德原定与龚如心再会面,商讨购买华都大厦事宜,但龚如心向何惠德表示自己有病,将会面延期,并向何惠德道歉。会议顺延至同年9月初(即陈振聪手持“06年遗嘱”签署日前1个月),龚如心说由于不想让别人看见,故选择在佐敦觉士道嘉文花园会所的会议室见面。

何惠德忆述,当天见到龚如心时感到有点震惊,龚如心体重急降,身体颤抖,显得很瘦弱,声音变得柔弱。当天龚如心向何惠德透露,身体出现毛病,又觉得有人跟踪她,有人会伤害她,更被人施咒;何惠德觉得龚如心身体、精神都出了问题,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期间龚如心总是说着说着就突然转话题,谈起公事来,何当时建议她看医生。

在该次见面中,龚如心还向何惠德表示:有一名好友“好帮手”,该好友会把她的内衣、衣物及头发带返内地“做一些事”,让龚如心安好,但龚如心没有透露该名好友是谁。这次是何惠德最后一次跟龚如心见面。

在2006年9月至10月间,龚如心又曾数次致电何惠德,向何透露该名好友做了“一些事”,但没有效,她仍然病重。龚如心还告诉他,不知何故,不断有人要求她签署一些不知名文件,甚至要求她在白纸上签名。(这一段蛮值得怀疑的,是龚如心自己神智已经不清,以为自己只是在白纸上签字,还是有人这时打算利用她的签名?)

何惠德认为,龚如心当时的精神状态极不稳定,语无伦次,很情绪化,时哭时笑,因此再次建议龚如心去看医生。两人于10月最后一次电话通话。

 

而龚如心的妹妹龚因心也证实,2006年9月23日,她送胞姐龚如心返回已入住多时的铜锣湾海景酒店途中,龚如心突然大叫并表现惊讶,并指自己从未入住过酒店,一直只住在华懋广场的寓所,坚持要返回寓所。但第二天再送龚如心返酒店时,她又没有提出反对,这状态也曾令她担心。

但代表陈振聪的英国大状Ian Mill却透露,龚如心订立“2006年遗嘱”前3天,曾主持历时两个半小时的董事局会议,指龚如心若精神状况出问题,根本不能够主持会议。

随后,原被告双方又分别召来了精神科专家来证明龚如心06年9月份至10月份的精神状态。原告华懋慈善基金传召的专家Peter Jones引述龚如心友人、何惠德证供,指龚如心在2006年9至10月间曾自称遭人跟踪、有人对她不利并且语无伦次,Peter Jones分析后认为龚如心当时有精神异常,虽未至于精神错乱,但有可能发展成为精神错乱。

而陈振聪阵营专家Robin Jacoby则认为,龚如心于订立“2006年遗嘱(即陈振聪所持遗嘱)”当天能够作出清晰指示,没有足够证据显示她有精神错乱。

他表示,综合“2006年遗嘱”的两名见证人王永祥、吴崇武,及龚如心私人助理区燕玲的供词,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显示,她立遗嘱当日(2006年10月16日)出现精神错乱。他举例,龚如心当日能够作出指示,要求二人见证签署文件,并能够明确指明,签署文件的地方在会议室,不像有精神错乱。他又称,龚如心是末期癌症病人,身心相当疲累,睡眠周期不固定,甚至有幻觉,均可能与疲累有关。

Jacoby还指出,因龚如心相当富有,加上丈夫王德辉曾经两次被绑架,她经常担心被人加害,这与她的人生经历相符;至于突然转换话题,也可能是她为人比较心急,这也符合平常表现,故证供不能证明龚如心有精神错乱。

而华懋基金方面提出质疑,表示龚如心于立遗嘱的前后一段时间,血红素指数突然急降,这很可能会影响其精神状况。

但Jacoby则指,血红素指数急跌,的确是引致精神错乱的一个病征,但未必会影响精神状态。

最后,华懋方面的精神科专家Peter Jones也认为龚如心当时精神有异常,虽没有很强证据证明,但以龚如心当时的精神状况,即使决定立遗嘱,也不会是一个很小心的决定。因此,倘若龚如心患有轻微精神错乱,是不会影响其订立遗嘱的能力。

话说这个案子轰轰烈烈,热热闹闹的,当时由于案情复杂,证人众多,香港报纸每天都是今天某某证人从台湾飞港,明天又是某某证人从英国返港出庭,真是让旁观者都觉得好一阵折腾。

和世纪争产案一样,巨大的财富,使贪婪者趋之若鹜。

在一审期间,华懋基金自曝陷入财务困境,缺乏流动资金,甚至难以支付费用聘请专家证人撰写相关报告。而龚如心的弟弟龚仁心也向香港政府求助,要求律政司出面保护华懋慈善基金,其后律政司发出声明表示,就案件现阶段发展,律政司暂毋须积极介入有关诉讼,但会继续密切留意案情,从而作出适当考虑及行动。

随后,龚仁心被传出与城中富豪相约饭局会面。据了解,出席的富豪包括“大刘”刘銮雄一方,由其儿子刘鸣炜作代表,在场人士还包括一名传媒机构老板,话题相信涉及商讨基金的财政问题。

陈振聪19日表示,早在春节前,恒基地产主席“四叔”李兆基的幕后军师郭德胜已告诉他,指大刘有意入股华懋慈善基金,“我当时心想,这又不是做生意,为什么要入股华懋基金呢?”陈振聪续称,得悉华懋慈善基金近期突然多了一笔逾3000万的款项,“相信遗产管理人会了解这笔钱来源,因为无端端多一笔钱,会引起好严重法律后果。”

龚家方面,据了解早前已有城中富豪与龚家先后多次接洽,提出愿意斥巨资协助龚家打官司,并入股华懋慈善基金。然而,富豪们的慷慨都有条件,有人要求龚家容许他们派人加入华懋慈善基金。

2010年,龚如心遗产案一审终于宣判。

香港高院法官林文瀚裁定华懋慈善基金一方胜诉,换言之陈振聪所持遗嘱被裁定无效,并相信陈振聪所持的06年遗嘱属伪冒。

林文瀚指出,06年10月龚如心病重,相信她没有能力写下一份如此详尽的遗嘱。此外,由06年10月至07年4月龚如心病逝期间,若陈振聪所持遗嘱是真的,陈应该在此段期间,向华懋高层及龚的家人披露06年遗嘱,但事实上陈振聪什麼也没有做,而只是在龚死后才披露有06年遗嘱,所以相信龚如心临终前,并未有写下遗嘱给陈振聪。

林文瀚又指,06年遗嘱上的龚如心签名,连笔迹专家都无法分辨真伪,是高技巧的临摹。林文瀚认为,陈振聪并非一名诚实可靠的证人,并相信 06年遗嘱属真伪,所以陈振聪所作一切证供,都不用考虑,不会被法庭採纳,裁定龚如心千亿遗产,由华懋慈善基金一方继承。

而这场千亿遗产案一审宣判不到33小时后,陈振聪于2月3日夜晚被香港警方以涉嫌伪造文件罪逮捕。2月3日下午大批警员到达陈振聪位于山顶歌赋山道28号住所调查,并于夜晚7点左右离开。香港媒体拍到陈振聪被警方车辆带走的画面。警方随后向传媒证实,已正式拘捕50岁姓陈的男子,将他扣查在山顶警署。

陈振聪以500万保释候查后不到一个月,宣布不服审判,决心上诉。

2010年3月,陈振聪透过律师行向高院呈交长达46页的上诉理据书,力陈原审法官林文瀚的错处,指林官在缺乏强而有力的证据下裁定2006年遗嘱是伪造。

上诉理据书又指,林官完全忽略龚陈二人之间存在“真爱”的亲密关系(好一个真爱!),以及龚如心生前深爱陈振聪甚至想为他生子女,龚如心把“华懋王国”交予陈振聪打理绝对是合情合理。

陈振聪在上诉通知书中强调,林官在300多页的书面判辞中,并没有力证据或详细分析为何2006年遗嘱是伪造的,而事实上若要裁定遗嘱是陈振聪伪造的,法庭必须有充分及较高的标准来断定。

上诉通知书提出多个疑问,包括陈振聪的母语是中文,英文程度差(陈英文很烂,花高薪请了个老外大牌律师,但二人交流麻烦,这也是陈振聪后来说自己会败诉的原因),若2006年遗嘱是陈所伪造,为何他要“弃易取难”,选用英文撰写该份遗嘱;此外,若2006年遗嘱是假的,为何陈要这么愚蠢地把遗嘱的“过底纸”交给华懋慈善基金,这岂不是更令人起疑。

上诉通知书又指,假若2006年遗嘱是伪造,为何还要在遗嘱折痕上伪冒龚如心的签名,这种做法并不合逻辑,而且遗嘱见证人之一的王永祥在庭上承认只是“看一看”该份文件内容,并没有细读,林官却深信王永祥的证供,裁定王永祥和吴崇武当日所见证的文件,只是给予一千万港元给一名陈姓男子的说法。陈振聪认为林官根本漠视了他与龚如心之间的“真爱”关系,龚如心没有可能在病重期间仅立下一份一千万元的遗嘱,去伤害她所深爱的男子陈振聪。

陈振聪在上诉书中续指,华懋慈善基金没有足够证供证明龚如心在立下2006年10月16日遗嘱时身体极为虚弱,虽然从没有人目击龚如心立该遗嘱的过程,但亦不排除龚如心是透过电话或电邮方式,指示他人代为立下2006年遗嘱,林官不应排除一切的可能性,在毫无有力的证据下便裁定遗嘱虚假甚至是陈振聪所伪造的。事实上龚如心的2002年遗嘱只是用来讨好中央政府,所以在她临终前大有可能重新订立2006年遗嘱。 

此前,陈振聪要求警方鉴证那份遗嘱的指纹,而经专家验证06年的那份遗嘱,证实没有见证人的指纹,遗嘱真伪仍然存疑,至于陈振聪早前提供的静电扫描报告的指纹,属于何人则是未知之数。据专家解释,人类的指纹是会自动流失的,不会停留在任何物件上,尤其在可移动的纸张上,最多只能遗留两星期,所以写在纸张的遗嘱不易留有指纹。

警方表示在06年遗嘱上,找不到龚如心及两名遗嘱见证人王永祥、吴崇武的指模及DNA,这遭到了陈振聪一方质疑有关检验方法和程序。

政府高级化验师李敏薇在庭上作供指,2010年9月她应警方要求到警察总部,负责采集案中3件证物的DNA样本,那是她首次接触2006年的遗嘱。当时警方交给她的证物包括怀疑是伪冒的龚如心06年最后遗嘱、没有龚如心签名的遗嘱草稿以及保存遗嘱的信封。李解释,由于警方使用显影剂套取遗嘱上的指纹,会破坏遗嘱上的DNA,所以在进行有关步骤前,李先在遗嘱上取得DNA式子。当时,遗嘱的左、右及下方边缘均被正方形便利贴裹覆,她便用DNA式子棒从边缘四周、以及便利贴的黏贴部分黏取DNA式子,其后她目睹警方将遗嘱放到化学液体中浸泡数秒。

2010年10月,她又被召到警察总部,在遗嘱被彻底化验而DNA尽失之前,再一次取DNA式子,她遂于遗嘱上化验过指纹的地方取得式子。两次合共抽取了7个DNA样本,她将其中一个样本切开一半做化验,余下一半留给陈振聪阵营的专家,但DNA的成分不足0.023毫克,不足以进行基因对比,最终不能顺利得出测试结果。

代表陈振聪的资深大律师胡汉清,盘问证人为何只在遗嘱某些位置采集DNA样本,证人解释这是与警方商讨后的决定,并同意胡汉清所指,倘若当时把全部7个样本合并,逻辑上来说是有可能做到基因对比。

胡汉清又质疑,李将取得DNA式子各分一半,以预留给被告方作为证据,但她大可取得被告方的同意,将余下的式子集合化验,或可得出化验结果。李不否认有这个可能性,但化验所并没有规定这个程序。同时她承认在整个化验过程,被告方并没有代表在场。

2011年的情人节,2月14日,香港上诉庭3位法官一致驳回商人陈振聪就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遗嘱认证案的上诉。陈振聪透过公关公司表示,对裁决虽然感到失望,但尊重判决,并已决定上诉至终审法院,陈振聪重申,06年的遗嘱绝对真确。

这里科普一下,香港是英美法系,不同于中国的二审制,他们是三审制。所以也才有了世纪争产案里,龚如心两次败诉,最终终审逆转的情况出现。

不甘心的陈振聪向终审法院上诉,并改聘本地资深大律师周家明(他嫌老外不好交流,把他炒了),以遗产总值超过100万元为由,向上诉庭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但上诉庭法官却质疑终审法院法例中所指的100万元款额,并非指遗产的总额,而是针对上诉人提出上诉申索所得的数额是否超过100万元。另原保持中立的律政司代表亦强调,从06年遗嘱内容所见,陈振聪仅属“信托人",绝非"受益人",就算06年遗嘱确立,陈振聪最终只是“零”收益,故上诉庭不应批出上诉许可。

个人感觉,这个时候是律政司终于看不过眼,不想让陈振聪再上诉了。

华懋基金终于赢得了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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