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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家族争产案

霍英东家族争产案是已故香港富豪霍英东家族爆发的争产风暴。霍英东病逝五年后,家族争产风暴正式拉开序幕,霍氏家族成员几乎全部深陷其中。2011年12月19日,霍英东长房三子霍震宇向香港高等法院提交传票和起诉书,状告12名兄弟姐妹、亲母、二妈以及姑姑和已去世的姑父共16人。2012年8月9日,霍家争产案和解,长房三子各65亿港元。2013年10月28日,霍英东长房三子霍震宇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重新审理“霍英东家族争产案”。

1、案件背景

霍英东2006年辞世,共有13名子女,2008年,福布斯估计霍氏家族财产约45亿美元。霍英东家族的企业主要有:有荣公司及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董氏信托、信德船务、东方海外实业、信德集团等80多家参股和全资子公司。

这其中,霍兴业堂是霍英东涉足地产行业后成立的第一家公司,也是霍氏集团资产的核心旗舰。霍兴业堂拥有家族大部分产业,如地产、建筑、航运、酒楼及百货等业务。霍英东本人一直担任董事长,家族成员事无大小的开支,如过年封利市、换车买楼等费用均由霍兴业堂支付。

按照霍英东的遗训,长房三子分别继承其三大事业,长子霍震霆继承体育事业,成为霍氏家族的对外形象代言人,霍震寰接管家族商业王国,成为霍英东集团董事兼总经理,凝聚了其晚年心血的南沙开发计划则由三子霍震宇接手。其他各房子女则不得从商,转而从事律师和医生等职业。

2、 案件过程

案件概要

已故香港富豪霍英东的家族爆发争产风暴,霍英东长房三子霍震宇,以遗产执行人身份入禀高等法院,要求罢免另外两名遗产执行人,包括胞兄霍震寰及姑姑霍慕勤,并建议高院委任退休法官罗杰志或其他合适人选与他共同管理霍英东遗产。入禀状指,霍英东于1978年5月20日订立最后一份遗嘱,所有太太和子女都是受益人。遗嘱指示受托人,在霍英东死后20年内不可分配剩余的遗产,而是按月支付定额生活费给各受霍家争产案益人,而霍震寰独揽大权,把遗产据为己有,又要挟霍家长房成员按他建议分配遗产,否则不分遗产给他们,而霍慕勤年老体弱,与挂名执行人无异,故要求罢免他俩及要求霍震寰归还遗产。

原告霍震宇,被告共有16人。首被告霍震寰和次被告霍慕勤,与原告同是霍英东遗产执行人,其余14名被告包括霍英东元配吕燕妮、二夫人冯坚妮和三夫人林淑端(已殁),以及其他11名子女,包括立法会议员霍震霆。入禀状表明,原告仅要求罢免首、次两被告,其他被告属遗产受益人才被卷入诉讼。

对簿公堂

2011年12月19日,霍英东的长房三子霍震宇,以霍家遗产执行人身份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其二哥霍震寰,指控霍震寰擅自分配遗产并强迫家族其他成员同意分配,同时私吞约64亿港元资产及现金。

原告霍震宇,被告共有16人。首被告霍震寰和次被告霍慕勤,与原告同是霍英东遗产执行人,其余14名被告包括霍英东元配吕燕妮、二夫人冯坚妮和三夫人林淑端(已殁),以及其他11名子女,包括立法会议员霍震霆。入禀状表明,原告仅要求罢免首、次两被告,其他被告属遗产受益人才被卷入诉讼。

媒体交锋

霍震宇表示,此次控诉霍震寰不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是为了维护家族公共资产:“我只是做回执行人的事。”

2011年12月22日,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长房二子霍震寰发表声明,称其胞弟霍震宇通过司法指控其侵吞家族财产的指控与事实不符,隐藏于兄弟间的斗争直接演变为公开对决。

面对霍震宇的挑战,霍震寰在律师声明中声称霍兴业堂置业的350万股,是其本人通过自有资金出资认购,并透过获多宝有限公司的名义持有。对此,霍震宇则认为获多宝是代父亲持有股份,并非霍震寰,离岸公司的不记名股票,也是霍震寰代父保管,联名户口的款项也是父亲留给家人的遗产。

3、争夺要点

霍英东资产估计近三百亿元,虽然他生前早已部署好由长房三名儿子接棒,各有专责范围,但最终仍爆发争产风波。而引发霍英东家族争产案的是以下三项主要财产。

1.霍英东家族控股公司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的350股(约占46%)普通股股权

2.霍英东生前成立的三间巴拿马共和国公司共约7亿元资产

3.霍英东生前与霍震寰联名持有的其中三个银行户口共逾7亿元资金

对于以上财产的争议,霍震寰表示父亲早已交托产业,但霍震宇反驳称他(霍震寰)只是代父亲看管而已。

4、争产角色

霍英东家族

霍老生前已部署好长房三名儿子各自接棒不同事业,但仍爆发争产风波

二房、三房“不得从商”

霍老有三名妻子,共有13名子女,除安排长房三子接班外,其他子孙均遵从霍老“不得从商”遗训,多从事医生、律师等专业。

而在争产案中,二房、三房(二夫人冯坚妮和三夫人林淑端,以及其它11名子女)的角色比较微妙,虽然原告霍震宇仅要求罢免首、次被告的遗产执行人身份,其他被告只因是遗产受益人才被卷入诉讼,但霍震宇的入禀状中也指出,由于二房、三房签署同意了首被告霍震寰的“家族安排备忘录”,因此获益约5亿元。

另外,霍老以澳门旅游娱乐公司两成多股权成立的霍英东基金,估值高达100亿元,负责基金会运作的管理委员会,向来由长房的震寰和震宇主理,在霍老病重期间,特别加入二房代表文逊、三房代表显强成为董事,希望平衡各房利益。

长房次子霍震寰 接手家族事业

霍英东最初原属意长子霍震霆接棒事业,但后来改由霍震寰担任大掌柜。霍震寰自加拿大学成归来后,以“父子兵”姿态纵横商场。霍震寰后来迎娶了台湾影星陈琪琪,只是婚礼排场远不及霍震霆迎娶朱玲玲的那一回了。

作为父亲遗产执行人之一兼本次争产案的首被告,霍震寰在案件中似处于被长房其他5兄弟姐妹孤立的状态。他被指于2007年11月至2008年12月间,出示不同版本的“家族安排备忘录”(共四份文件),自行建议处理遗产方法。霍震寰本人、二房和三房成员已签了有关文件,但霍慕勤和长房其他成员均拒绝签署。

长房幼子霍震宇 接手南沙事业

争产案的提告人霍震宇,是霍家幼子,也是霍英东遗产执行人之一。霍震宇接手的是父亲霍英东的晚年心血开发南沙计划。霍老在生时过往巡视南沙业务,震宇都陪伴在侧,反映霍老对他寄予厚望。

长房长子霍震霆 接手体育事业

作为霍家长房长子的霍震霆,在争产案中却并非主要角色,他亦并非霍英东遗产的执行人。霍英东在世时在体坛地位超然,早年已培育长子震霆承继这项事业。

霍震霆早年迎娶了“最美丽港姐”朱玲玲,只可惜,几乎是霍英东钦定的媳妇朱玲玲,在公公去世后不久即正式与霍震霆分居。

长房女儿非常低调

霍家的女儿们都非常低调,极少曝光,这次争产案,她们似乎都没有站在二哥那一方,均未签署二哥提供的"家族安排备忘录"。入禀状中指出,霍震寰在家庭会议中,向长房所有兄弟姊妹表明,他会确保不签署文件的家族成员不能分到任何遗产,而只可领取每月生活费。

5、庭外和解

2012年8月9日,曾原定于本月初开庭的霍家争产案,突然在开庭之前获得和解。避免了这场风波,多得香港前任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及前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介入调停,最后三兄弟达成协议,霍震霆、霍震寰及霍震宇三名长房兄弟均分200亿港元,余下100亿港元留予二房及三房成员。

官司在即将开庭之际六度延后,最终传出三兄弟达成大和解的消息。和解的幕后功臣正是前任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及前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三兄弟已经在上周五下午签订了和解协议,霍英东300亿港元的遗产中,扣起100亿港元留给二房及三房成员,以每月“零用钱”的形式继续发放,而霍震霆、霍震寰及霍震宇三名长房兄弟,均分余下的200亿港元,估计每人可以各自得到超过65亿港元的遗产。

霍震寰同意在一年内分三次将亡父的遗产逐步交出,第一阶段先支付霍震霆、霍震宇各20亿港元,之后两期交付每人超过45亿港元,正式结束这场历时七个多月的争产风波。由于霍家资产分布中港海外,当中涉及公司股权、物业、珠宝首饰及海外银行存款等,分产过程极其复杂,有待三方律师团继续商议细节。

霍震宇则对官司圆满解决表示高兴,形容现时家庭和谐,而其他也满意财产分配,同意让胞兄震寰及姑姐霍慕勤继续出任遗产执行人,而他则可继续履行亡父霍英东的遗愿,发展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6、 重审聆讯

2013年10月28日,前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过世7周年,其家族争产案再次在香港高等法院重开。高院开始对该案进行一连5天的审理,霍震宇和霍震寰由律师代表出席聆讯,霍震霆则由香港前律政司司长黄仁龙作代表。法官潘兆初表示,将关注霍震寰和霍震霆是否破坏和解协议,以及官司会否影响霍英东二房及三房的利益。

28日一早,被告人霍震寰向法庭申请将案件暂缓,原因是不希望在亡父忌日处理家族争産。据香港媒体报道,霍震寰透露霍震霆已同意依照各方早已签定的和解协议处理家産,而二、叁房也不想再公开处理家産分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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