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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锡良:对“王林清举报案”调查结果的看法

孙锡良 · 2019-02-24 · 来源:孙锡良公众号

不管别人怎么看,我个人不想人云亦云,知法犯法的人还少吗?对于这次影响极大的王林清举报案,本人有以下几个想法。

千亿矿权案,自崔永元曝光以来,确实吸引了全国很多人的关注,甚至比范冰冰案更吸引眼球,因为崔先生还直接点到了重要级别的人物,这就给案件增添了不少神秘色彩。

现在,调查结果出来了,所谓案卷丢失乃王林清本人所为。

对于这个结果,质疑的网友不少,“阴谋论”出来了,“报复论”出来了。还有人讲:“堂堂法学双博士,怎么可能知法犯法?”

不管别人怎么看,我个人不想人云亦云,知法犯法的人还少吗?对于这次影响极大的王林清举报案,本人有以下几个想法,讲出来供大家讨论:

其一、本人相信官方调查结果。

不管别人态度如何,我本人坚定相信对王林清个人行为的调查结果,至于另外两个案子的审判结果只能另外讨论,不影响对王林清本人的定性。为什么这个案子的结果被不少人认定有阴谋?为什么有人认定结果有报复性?因为这个案子是由崔先生曝光。崔永元,在公众眼中,已经成为正义与正确的代名词,谁与崔先生的结论不一致,那就是错的。但是,崔先生是不是就一定代表永远正确呢?本人并不这么认为,我之前就表达过这个观点,不是事后诸葛亮,大家可看前期文章。正确的事,为他站场,错误的行为,不必跟他捆绑,不搞落井下石,态度要表在先。我不觉得这么大一个国家,在这样一个案子上会对崔进行报复打击,没有这个必要。还有人认为崔永元反转基因,有人利用这次机会报复他。我个人仍然不认同这个说法。转基因是转基因的争论,本案归本案,支持转基因的人未必能借本案行报复之实。是否对王林清打击报复?大家可以看调查结果,我本人相信调查结果,也就是不承认对王林清打击报复。至于王林清在矿权案开始时的立场对错与他自己后来的行为要分开讨论,即便他在处理案件初期正确,也并不表明后期的私下行为是正确的。

其二、有关机构对重大案件的处理仍有提升空间。

实事求是地讲,千亿矿权案拖这么久是不应该的(本文不议矿权案,国家根本大法和具体法律法规摆在那里),没有体现出法律的权威性,没有体现重大案件在最高层级的果决与效率。比较令人失望的是,这么大的案件,书记员居然敢私自将案卷交给已经出局的王林清!?这让人民群众有些不放心。群众有理由怀疑,比这更重大的案件是否也有类似情形发生?老百姓还能把这个机构当作“青天院”吗?

其三、有关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需要作重大改进。

程某某等人在得知案卷丢失后并不着急,认为案卷不是丢了,只是没找到。调查表明,有关机构部分庭室存在案卷存放混乱、归档不及时问题。这应该不是短期现象,应该是长期性问题,一个已经被院内人习惯了的问题。作为老百姓,对这个状况不太满意。

其四、崔永元在本次事件中的角色不应由公众定位。

崔先生的好意出发点,本人是不怀疑的,也不想做其它方面的延伸揣测。他在私人工作室帮助王林清制作视频的行为合不合法只能由权威机构认定,如果法律没有限定,应该不存在违法问题,大不可必因王某犯罪而牵连于他。从本案结果来看,崔先生可能也要注意一点:复杂案件并不是你看了单方面提供的几个真相材料就能下结论,更不能随意把范围扩展,或者说不要认为自己的推理永远正确。作为旁观者,想对崔先生提个醒:跟茅于轼、邓相超、于建嵘、贺卫方等人组成团队不是不可以,这是你的选择自由,大家都知道你并不是想发财,你只是想联合他们否定一些历史定论,但是,由资本力量养育的公知团队有时也会埋地雷,务必要当心!

其五、究责程序必须启动。

我个人认为,无论是“凯奇莱案”还是“王林清案”,都暴露了有关部门的失职问题及管理疏忽,应该有人承担责任,处理王林清,还不能算是最终的交待,本人期待下一步的更积极结果。

其六、保密工作任重而道远,这是本案给亿万人民群众的最大警醒。

多少年来,我们的保密工作形同虚设,不只是对外国人的保密意识差,对国人内部的保密意识也差。直到近几年才有所进步和规范。1979年11月2号,《邓小平在中央党政军机关副部级以上干部会上的讲话》中就提到:“现在,干部子女可以随便看机密文件,出去随意扩散,甚至向外国人卖情报,送情报。”随着开放力度地不断扩大,保密一度为被视为思想禁锢,无论对内还是对外。博尾曾经专门写了一本书,讲述日本情报人员上世纪八十年和九十年代在中国的情报窃取工作细节。

这里,我还想提起几年前的一件事,某大电视台的已辞职著名主持人晒了自己的收藏品,有大量音视频资料,并且都是新中国成立后各个时期的重要国家级音视频资料,这些资料应该只有最顶级电视台才会拥有。我当时截了图,因时间太久,已经找不到了。他晒出的资料,看起来象是原物,但我又不敢确定,就算是复制品,也应该属违规取得,如果是原物,他应该已经转移资料。不能讲这些资料就是保密品,但档案材料这样大规模被复制也应该是禁止的。如果允许这样复制,普通民众现在可以进大电视台全面复制1949年到1978年间的音视频资料吗?我看是不行的。大处不讲,就是我到本单位档案馆去查阅普通资料,也需要走严格的程序,并且只能看到极有限的资料。某主持人能得到大量珍贵资料,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电视台档案管理曾经十分混乱。他为什么要准备如此多音视频资料?

以上几点,纯属个人看法,不代表任何人,我不想用“怀疑主义”看待一切,如果我错了,我会公开道歉。

写于2019年2月23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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