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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如山|东莞证券:做一场金色大梦

原创: 大力如山  大力如山

90年代初的很多理发店,都会赶时髦把店名改为“某某发廊”。其中,在全国范围内,重名最多的那家发廊,应该是“温州发廊”。

如今的很多年轻人,可能并不懂得“温州发廊”是个什么意思。这很正常,毕竟你们没有经历过,那个九十年代“温州发廊”风靡全国的大潮。这样跟你们解释吧,你们不懂过去“温州发廊”是什么意思,就相当于我不懂现在的“洗浴中心”是什么意思。

但更少有人知道,当那股大潮来到东莞之后,屹立在浪头最顶端的人,却是一名男性青年。

黄江镇地处东莞市的东南部,别看只是个镇,闻名多年的江海汽配城,就坐落于此。90年代初,在黄江镇的商业中心附近,有一家每天都门庭若市的发廊。这家发廊的老板,只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初中辍学男青年。虽然这位年轻的老板,读书不怎么样,理发的手艺却也不怎么样。之所以每天仍能人来人往,只是因为店里驻扎了50多个高端小姐。

用“高端”这个词形容,是因为在90年代的东莞,普遍100元/次的时候,这家店已经达到了500元/次,其目标客户盯的就是不差钱的台商和港商。多年后,媒体来到这家店的周围,采访当年往事的时候,人们仍兴致勃勃的给记者算起了当年账:

在那个年代,以每个小姐每天平均接客三次计算,去掉分给小姐的部分,发廊每天收入四五万元,一个月是150万,一年下来就是1800万。

说实话,这账算的,一看就是出自爱夸大自己能力的直男癌。凭什么每人每天平均才能接客三次?我的一些秃头好友们认为,至少还能再翻上个三倍。

所以等到1995年的时候,那位刚刚28岁的年轻老板,已经有了足够的钱,在当年刚建成的江海汽配城里,投资开了一家市场内最大最豪华的车行。当然,车行虽然装修的像是一家正规的4S店,但实际上干的买卖,却是更赚钱的“黄江走私车”。

而搞走私车挣来的钱,比开发廊来的还要快。就像如今仍有不少人,在网上搜着“黄江走私车”,却很少有人还会去网上搜“温州发廊”。因此,就在车行开了没多久的1996年,年轻老板又投钱在黄江开了一家无星的小酒店,起名为“太子酒店”,主营桑拿业务。

几年之后,这位由“发廊”大潮而起的年轻人,通过运用“桑拿”这种源于芬兰的蒸汽理疗方式,又亲手把“发廊”拍死在东莞的沙滩上。年轻人的名字叫梁耀辉,在2008年,他的身价已经登上了胡润百富榜的第406名。一直到2014年,东莞扫黄的大幕拉开,梁耀辉那个“太子辉”的称号,才暴露在众人的眼里,包括从没去过东莞的我和极少数大力如山的读者朋友们。

东莞扫黄后的2015年,当地再次因入榜而受到众人关注的名人,是东莞首富杨志茂。那年首次入榜福布斯华人富豪榜的杨志茂,直接登上了第237名。而这位在东莞做正经生意的杨志茂,能进入比胡润榜更正经的福布斯榜,年轻时自然也少不了沐浴那奋斗之光。

比如在梁耀辉第一家太子酒店开业的1996年,央行当年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行与其投资入股的证券公司脱钩问题的通知》,就无意中为杨志茂的未来,揭开了大幕一角。

1997年,东莞证券根据上述《通知》与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分行正式脱钩,改制并增资至5,000万元。东莞证券改制后的三位新股东,分别是股权占比70%的金源实业、股权占比25%城信电脑、股权占比5%的金银珠宝。十年后,杨志茂通过其所控制的锦龙股份,去大举收购金银珠宝等公司所持有东莞证券股权的举动,被当时的媒体渲染成了一场“民资与国资的控制权争夺战”。

战没战的事,当时无人知晓。就像后来在审判庭上的梁耀辉,仍表示对酒店的涉黄业务不知情,当庭就哭着说道:

酒店以前是父亲在打理,看到父亲很晚还在核对账目、货物,感觉很心疼、不能忍。因此,他同意父亲转让股权到他名下,答应帮他处理内部“腐败”问题。

好在后来,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因受贿案被爆了出来。

01

1988年1月,国务院批准东莞市升级为地级市,“东莞奇迹”也由此拉开了序幕。

先是那些在70年代逃到香港的东莞老表们,相继带着资金和技术回到家乡,开始改变当初潮水的方向。然后在1988年通过《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后,越来越多的台湾人,也从香港和深圳辗转来到东莞,进行考察落户。

这些港商和台商的到来,带动了东莞的经济发展,也对当地金融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东莞当地的银行,在1988年就已经开始开展外汇贷款、信用证、同业拆借等业务,其业务量堪比当时国内其他地区的省会城市。而这种对金融业的较高需求,也使得东莞在1988年6月,得以经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批准,设立了自己的东莞证券,出资人为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分行。

1988年,那是全国各地集中成立证券公司的第一波高潮起始年。凡是在那年成立的证券公司,如果今天仍存在的话,绝对会在自己的历史沿革里,都自称是全国首批证券公司之一。但能有此殊荣的证券公司并不多,因为当时国家定下的调子是,除非特殊情况,每个省只能成立一家券商。而东莞证券的设立,就属于特殊情况,毕竟那年广东省内创立的券商,即便不算深圳的,仍有更具备代表性的广州证券。

虽然创立时沾上了特殊情况,但东莞拥抱民营经济的发展模式,也注定令成立初期的东莞证券,在国内资本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没能掀起什么大风大浪。因为当时国内的投行业务,几乎都被掌控在银行业的手中,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也是由监管机构指定。直到1992年证监会成立后,证监会才在首单申报证监会的青岛啤酒IPO项目中,特意明确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不再由监管机构指定。

然而,是改为了先由地方政府和发行企业自己选定后,再去征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倒还不如不改。多年后,最终获得青岛啤酒IPO项目主承的申银证券原总裁阚治东,在回忆录里说到:

当时有三十家券商托人递到青岛的条子,像雪花一样多,有走上层路线的,有走地方路线的,还有走亲情路线的。

所以,面对区域内那些看不懂条子的小企业主们,东莞证券只能做做传统的经纪业务。

这当然不能怪东莞证券的实力不够,因为即便是全国性的金融机构,来到了东莞后,也要向其快速发展的民营经济低头。刚开始中国银行就不服气,然后当地的一家外资企业,向中国银行东莞支行一次提出的贷款额,就几乎占了该支行全年的计划放贷总额。建设银行马上就学乖了,拥抱东莞经济的它,在1996年出资兴建了东莞的第一家五星级酒店:银城酒店,很快成为90年代东莞的地标建筑。

等到1996年,央行下发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行与其投资入股的证券公司脱钩问题的通知》,全国各地的人民银行分支行,都开始清退手里的证券公司股权。属于这个清退范围内的东莞证券,也迎来了自己的三位新股东:金源实业、城信电脑、金银珠宝。

2001年,东莞证券的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至 55,000 万元,又新增加了四名股东:财信发展、东糖实业(系东莞信托委托代持)、汇富控股和西湖大酒店(系君企公司委托)。

东莞证券的这七名股东里,金源实业和财信发展是东莞市的国资控股平台,这俩公司分别在2014年和2015年,更名为金信发展和金控集团,至今仍是东莞证券的两位股东。但后来,在那场东莞证券的“民资与国资的控制权争夺战”中,杨老板突然就临幸了其他几家股东。

好在,一阵炮声轰隆隆,也只不过花了六千多万的“小费”而已。

02

莆田和东莞,作为福建和广东两省经济快速发展的两个小标杆,行事风格上却略有不同。比如两地的老板有钱后,在爱好上就有一个很大不同,那就是:莆田老板出门建医院,东莞老板在家建酒店。

东莞人爱建酒店,是有正经原因的,其运用的是经济学上的“地租经济”。进入90年代后的东莞,站在了中国对外经济开放的前沿,港商和台商的不断涌入,就带动了当地制造业的兴起。为了迎合制造业,东莞人先是大量兴建厂房,出租给投资者。接着为那些被吸引来的大量外来工人,东莞人又盖起了出租屋,出租给这些打工者。

就这样,在那个制造业大发展的时代,依靠厂租和房租变得富足的东莞人民,通过实践学到了什么叫做“地租经济”,也产生了对不动产投资的狂热心理,直到蔓延至酒店业。再加上东莞每年大量会展的召开,也对酒店业产生了强劲需求,这就让已经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东莞本地民企,奋不顾身的进入酒店业。也让东莞赢得了,全球星级酒店密度之最的称号。

但买房的,始终是不如卖房的。比如杨志茂在90年代中期的财富发迹,便是来自东莞凤岗镇雁田村的24平方公里地皮之上。不要小看这个村,虽然中国的村庄有几十万座,但像雁田这种聚积了三四百家外资、民营等企业的村庄,其实并不常见。

在90年代,杨志茂离开自己的工作单位广东广播电视厅,携夫人朱凤廉来到雁田搞学校和房地产,开始了自己商业帝国的起步。其中所说的学校,指的是那座地处雁田的著名私立学校“新世纪英才”。在该校的董事会里,前三届董事长为邓耀辉,原凤岗镇雁田村党支部书记。杨志茂担任了前两届的副董事长,朱凤廉则是第三届副董事长,随后又多年担任第四届及之后的董事长。

除了在学校上与当地有紧密联系之外,那家被杨志茂用于布局资本市场的“新世纪科教”公司,其股权也曾在2001年时,被雁田村经济联合社的子公司东莞市凤岗雁田企业发展公司持有58.5%,剩余41.5%股权的拥有者为杨志茂。而就在2000年,广东省清远市的上市公司“金泰发展”进行资产重组,杨志茂通过“新世纪科教”获得其29.76%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随后,杨志茂开始担任“金泰发展”的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1年,“金泰发展”正式更名为“锦龙股份”,并获得了清远市自来水公司80%的产权。这家原本以纺织业务为主的国企上市公司,变为了以房地产、城建和自来水业务为主的民营上市公司,特别是拥有了毛利率至少高达35%的自来水业务。而清远市也在2002年,迎来了自己的新市长刘志庚。

刘志庚来到清远前的履历,主要是在深圳市龙岗区担任区委书记和区长,但他仕途中更重要的一段履历,是发生在离开清远后的下一站:东莞。2004年,刘志庚来到东莞担任市长,在2006年升为东莞市市委书记后,一直呆到2011年。

记得在东莞任上的刘志庚,曾经就当地的桑拿行业,简单发表过言论:“很多妻子在丈夫去东莞出差时都会担心,这让我们感到丢脸!”当然,经过他的调研后,又进行了更深刻的解释:

这是外界对东莞的误解,我们接触了很多高层、中层和基层的朋友,他们在来东莞之前就说东莞比较黄,但来了以后,就都不这么说了。

这说明什么?也许说明他的这些朋友们,可能都喜欢吃独食。

好在,还有一个热爱分享的朋友杨志茂,通过与刘志庚的亲属王一鸣“合作”设立公司、回购股权等方式,展示出了自己的友好,并最终靠此换得东莞证券的股权。

03

2007年6月,西湖大酒店与锦龙股份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转让了自己代君企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4%股权,正式拉开东莞证券股权争夺战的大幕。

而在当月发生的,一件未能正式披露的事是,锦龙股份已与城信电脑和金银珠宝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受让两公司持有的东莞证券各20%的股权。

几个月后的中秋节前,杨志茂到东莞市国资委,来找自己的老相识梁建新主任,想了解东莞证券股权转让流程的进度问题。双方谈完后,便结伴到富东鲍鱼饭店简单吃了点工作餐。饭后,仍不忘公务的杨志茂,在送梁建新回家的车上,交给了他一个文件袋,说是锦龙公司的材料,希望梁主任回家能再加班看一眼。

回到家里的梁建新,在打开文件袋后,才发现里面装了80万元港币。后来,被审判的梁建新,在供述时称:

当时感到很纠结,一方面收了钱感到害怕,曾想把钱退回去,但另一方面考虑到杨志茂与时任东莞市委书记刘某关系这么好,担心退钱会被杨志茂向刘某打小报告,令到刘对其有意见,再三权衡后,还是把钱收下,放在衣柜里。

当时梁主任的这个担心,确实也是应该的。毕竟那几天在市里召开的,关于东莞证券股权转让的联席会上,刘书记就已经定下了调子,提出了几条意见:

公开招标,民营企业可以持股,国有企业不能参与投标,受让公司必须是上市公司,受让公司需将注册地迁至东莞。

几天后的10月18日,金银珠宝将持有的东莞证券20%股权,放到了东莞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并对竞拍人设置了一条关键要求:

需要是注册地在东莞市的上市公司,或者注册地虽不在东莞市但由注册地在东莞市的企业控股,且同意受让股权后将公司注册地迁至东莞市的上市公司。

一直到挂牌截止日,参加竞拍的也只有锦龙股份一家,并最终得以用竞拍底价将东莞证券20%的股权收入麾下。两年后,锦龙股份将注册地址从清远更改为东莞,满足了那条当初竞拍时的关键要求。

从此不再权衡的梁建新,也在2008年的春节前、2009年的中秋节前和春节前等时间,接连收受了杨志茂总计400万元港币的现金。同时在那个时间段内,锦龙股份与汇富控股和东糖实业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收购了这两家公司所持有的东莞证券5%和11%的股权,又与东糖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收购了其持有的东莞证券11%股权。杨志茂的另一家公司新世纪科教,也与东糖实业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收购了其持有的东莞证券4.6%股权。

2010年春节前,原东莞市国资委主任梁建新,收下了杨志茂送来的最后一笔10万元港币现金。至此,杨志茂通过锦龙股份和新世纪科教两家,一共持有了东莞证券44.6%的股权。而东莞证券剩余的55.4%股权,仍由东莞市国资通过不同的平台进行持有,这也是东莞证券在上市递交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称自己实际控制人是东莞市国资委的原因。

好在,当时东莞证券的董事长及法人代表张运勇,是由东莞的国资持股平台之一金信发展提名当选的,也算是给实际控制人长了下脸。

04

张运勇算是一名证券行业的老兵了。

在他来到东莞证券之前,是光大证券东莞某营业部的总经理,再之前是在人保湖北省分公司证券部工作。这段履历看起来,倒是很符合东莞的发展路径,毕竟两者所走的,都是以经纪业务路线为主。

东莞证券的经纪业务也确实很强,如果只从整个东莞市来看的话。无论是经纪业务托管客户资产及保证金总额,还是股票基金的成交额,东莞证券几乎每年都能占到整个东莞市场50%的份额。好在过去的东莞证券,没有那么着急的走出东莞,所以当年未沾染到太多全行业代客理财的疯狂,也幸免于全行业经纪业务全盘亏损之难。

只是券商的经纪业务,终究是一个最依靠牛熊市吃饭的板块,所以大多数发展良好的券商,也都不会仅依靠经纪业务这一条腿走路。

2001年,证监会周主席拉开了“国有股减持”的大幕,证券市场则像被喂了泻药一样,开始了长达五年的熊市。东莞证券,也终于在2002年设立了自己的投资银行部。大多数中小券商在投行业务上的发展开端,通常是选择更细分的债券承销业务,如果再能赶得上私募债,特别是中小企业私募债蓬勃的年代,那发展的可就更快了。

东莞证券在投行业务上的收入,主要也是来自于债券承销业务,特别是私募债。2013年,东莞证券全年承销债券金额16.2亿元,承销费收入6974万元。2014年,东莞证券全年承销债券金额26.35亿元,承销费收入6573.85万元。2015年,东莞证券全年承销债券金额21.10亿元,承销费收入8933万元,其中一单4亿元融资额的“15华容债”,承销费收入是2640万元。

看起来好像收费都挺高,但一点毛病没有。毕竟那个时期的券商牌照技术,就是值这个价钱。不过,券商这个行业,无论在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所收的承销费与要承担的风险都是正相关的。

比如在2018年7月,湖南证监局于对东莞证券发行承销并受托管理的部分债券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10月对该公司进行了延伸现场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在尽职调查方面,“15华容债”项目未对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权属关系进行充分核查,部分子公司虽具备人民政府出具的股权划转或资产注入文件,但至今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且未进行披露……二是在受托管理方面,东莞证券未及时发现“15华容债”募集资金未用于核准用途,其中1.5亿元用于支付县财政局往来款项,占债券募集资金的37.5%……现场检查亦未见2015年10月至2017年10月受托管理相关底稿。

以上这些,可以说正是2640万元承销费的价值所在。

但如今的债券业务发展,已经不太一样了。就像最近一笔百亿元承销金额的债券项目,当时承销费报价八万的某家券商,会觉得报价1万的另一家券商是在搞低价竞争,最后只能通过在朋友圈转发对方因报低价而收到监管处罚的新闻,才得以给自己安慰,真是太难了。

好在,已经提前注意到这个市场变化的东莞证券,早已再次把重点回归到经纪业务,积极推动自身经纪业务的转型和壮大。

05

2015年年初,东莞证券将旗下的12家营业部升级为了分公司,其中的7家都位于东莞大本营。

在同一个市里搞了7家分公司,这种区别于其他券商按大区域搞分公司的做法,一方面,说明了东莞经济的实力以及其对东莞证券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东莞证券的经纪业务,自然还有着其他走出去的新方式。

虎门,是东莞的一个重要区域。大多数人在听说东莞市之前,肯定会更早听说过,这个发生过“虎门硝烟”事件的虎门。而除了历史悠久之外,虎门镇的经济实力也很强。就像在2018年,虎门镇已经位列2018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的第8位。

自然,东莞证券在东莞的7家分公司,其中就有一家放在了虎门。而虎门,也同样把原虎门营业部总经理陈就明,给捧到了总部担任副总裁。2017年,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张运勇因病去世后,也是陈就明扛了一段代董事长的担子,后来才到监事会担任主席。因此,虎门同样是东莞证券的一个重要区域。

2019年4月19日,因涉嫌向客户销售非公司代销的私募证券基金,广东证监局网站挂出了一则罚单,向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证监局明确指出:

东莞证券虎门分公司原负责人赵某在未经过东莞证券审批的情况下,组织员工向客户销售非东莞证券代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在行业内,通常把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私自销售非本机构自主发行、授权和签订代销协议的私募基金等第三方理财产品,从中获得高额的佣金提成的行为,称为“飞单”。

但这个“飞单”对东莞证券所造成的影响,媒体的报道并没有写完全。比如在收到处罚结果之前,这笔上到营业部老总,下到客户经理都直接或间接参与的“飞单”,据说已经被当地老百姓闹到了总部,并摆起横幅进行维权。而那些对“飞单”行为不松口,且拒不承认的从业人员们,也直接气的分管领导在会议上脱口而出:这辈子都没受过这么大的耻辱。

后来,这些从业者就被抓了起来。

幸好,东莞证券的合规还是比较优秀的,迅速就在公司内部开始要求,未来凡是涉及到产品户的业务,每个人都要到营业部签一份免责声明,以表明:

此产品非我司代销,本人不会参与销售该产品,一旦参与后果自负。

如此这般,风险就能被规避的一干二净了,正如同在自家经纪业务走出去的新方式上,所做出的类似操作。

东莞证券为了自己的经纪业务能走出去,选的是一条打造“互联网券商”的新方式。但这个“互联网券商”的口号,随便选十家券商,其中就有九家券商都在喊,剩余那家没喊的券商,很可能是自己没钱发软稿了,所以真的想打造这个,其实挺难的。毕竟,你要有一个好的互联网渠道入口,而这个渠道不是喊出来的,是需要券商总部投入真情实意的付出,才能有建立的可能性。

因此,当面对很多券商总部只是提口号的现实,一线从业人员真想为“互联网券商”添砖加瓦,只能退而求次去网上找些自媒体或大V,来开展低佣金开户引流的合作,甚至都敢去找那些在网上出名的秃头恶人们。而在网上做这种引流比较有名的几家券商里,其中就有着东莞证券。

但我始终相信,这种与自媒体或大V开户引流的行为,只是个别从业人员的不懂事。毕竟早在2017年,《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对此行为进行了明示:

证券公司禁止委托证券经纪人以外的人或者机构进行投资者招揽、服务活动,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私下通过互联网展业。

同样,早在2019年4月17日,东莞证券的合规管理部,也发布了自己内部的《互联网合作指引》,明确禁止“利用自媒体或大V的号召力进行引流”。但在这里,你们看不到这个《指引》的具体内容。因为我一旦让你们看了具体的内容,那些靠自媒体或大V引流的从业人员还没凉,一名18岁的秃头小编可能就先凉了,因为他好像会侵犯“根据监管机构发布的各种法规而拟出来的内部业务指引”的独创权。

所以,我奉劝各位还是要多懂点法律。就像在2016年6月14日,东莞证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杨志茂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了这个委员职务。2017年12月13日,杨志茂因犯单位行贿罪,被南宁铁路运输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毕竟还是风控委员更懂法,12天后,收了杨志茂410万港币的梁建新,在东莞中院一审获刑5年。

而在2017年8月1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梁耀辉犯组织卖淫罪、串通投标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更不懂法的梁耀辉,当庭就表示上诉,仍期待着未来的人生能再“加个钟”。

可惜,这段东莞的历史也告诉我们,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做一场金色大梦,也好过再加个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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