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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信用卡涉嫌寻衅滋事,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 |
来源:证券时报 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51信用卡”真悬了! 沸沸扬扬一天的51信用卡总部被查事件,终于等来警方通报。21日深夜,杭州警方通报,今年9月以来,杭州警方接上级部门线索传递,结合日常工作发现,“51信用卡”涉及大量各地异常投诉信息。经初步调查发现,“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昨日,港股上市公司51信用卡在杭州的办公大楼突然遭到警方调查。据媒体报道,光警车就来了10多辆,警方人员上百人,“阵势太大吓人”。 几小时后,51信用卡官方正式发公告称“公司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仍然保持正常健全。将适时就与事件调查有关的任何进一步事态发展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信息。” 51信用卡二股东,上市公司新湖中宝21日晚间也发布公告,公司对51信用卡分次累计投资2亿美元,占其总股本的21.83%,是其第二大股东。公司未向 51信用卡派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其经营管理,也无任何业务和资金往来。因 51 信用卡暂未披露具体停牌原因,公司暂无法评估其对公司的影响。若其股价持续剧烈下跌,将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当期利润有一定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昨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非法放贷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并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 其中《意见》将打击目标锁定社会危害性最为突出的非法高利放贷,明确在定罪量刑时以单次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非法放贷为基准,并且从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数量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规定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标准。 警方通报:对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 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开展调查 21日深夜,杭州警方通报,今年9月以来,杭州警方接上级部门线索传递,结合日常工作发现,“51信用卡”涉及大量各地异常投诉信息。经初步调查发现,“51信用卡”委托外包催收公司冒充国家机关,采取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催收债务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等犯罪。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10月21日上午,去年港股上市的51信用卡在杭州西溪的办公大楼突然遭到警方调查。现场目击者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称,“今天上午,来了10多辆警车,大概100多警方人员,阵势太大吓人了。” 当日公司股价盘中闪崩,一度跌逾40%,创上市以来新低。下午1点50分,51信用卡发布暂停买卖公告。截至停牌,报1.78港元/股,跌34.32%,最新市值21.3亿港元,一天市值便蒸发10亿港元左右。 不过,随后,51信用卡公告称,“公司的业务营运及财务状况仍然保持正常健全。将适时就与事件调查有关的任何进一步事态发展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信息。” 51信用卡副总裁杨宇智和CFO赵轲均在朋友圈表示,正在积极了解情况,等待官方公告,有进一步消息将第一时间公告澄清。 股权信息显示,创始人CEO孙海涛直接持有51信用卡占已发行股份39.03%,新湖中宝持有占已发行股份的21.83%,新三板挂牌私募天图投资也持有51信用卡占已发行股份的7.98%。 21日晚间,作为第二大股东的新湖中宝紧急发布公告称,公司对51信用卡分次累计投资2亿美元,占其总股本的21.83%,为其第二大股东。新湖中宝称公司未向51信用卡派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其经营管理,也无任何也无和资金往来。 对此消息将会引发的后果,新湖中宝表示,因51信用卡暂未披露具体停牌原因,公司暂无法评估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若其股价持续剧烈下跌,将对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当期利润有一定影响。 公告显示,2008年,新湖中宝对51信用卡会计核算科目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9.87亿元人民币。2019 年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其会计核算科目调整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期末帐面价值为 9.85 亿元人民币。 年化超36%定性非法放贷,两高两部: 非法放贷将严惩,暴力催收必究 就在10月21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政策文件,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以下简称两高两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非法放贷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并自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 其中《意见》将打击目标锁定社会危害性最为突出的非法高利放贷,明确在定罪量刑时以单次实际年利率超过36%的非法放贷为基准,并且从非法放贷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非法放贷数量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几个方面,规定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标准。 据证券时报记者整理,主要有以下七大要点: 1、 未经批准,超越经营范围,以盈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情节严重的将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需要指出的是,规定中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 2、 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且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的为非法放贷行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比如: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80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3、 放贷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包括以下几点: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50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2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750人以上的;造成多名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特别严重后果的。 4、 通过亲友、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或者向社会公开宣传,同时向不特定多人和亲友、单位内部人员等对象发放贷款的都将定罪量刑,一并处理。 5、 非法放贷数额应当以实际出借给借款人的本金金额认定。非法放贷行为人以介绍费、咨询费、管理费、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名义和以从本金中预先扣除等方式收取利息的,相关数额在计算实际年利率时均应计入。 这一点直指目前不少平台以砍头息为名,收取高额手续费,导致放贷利率畸高。 6、 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根据业内人士向时报君解读,此条目的就是为了在清退现有P2P平台的同时,防止P2P死灰复燃。以后只要成立P2P平台都有可能被定性为非法。 7、 禁止暴力催收。《意见》指出,为强行索要因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行为,构成犯罪的,都应当数罪并罚。以及纠集、指使、雇佣他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索要债务,尚不单独构成犯罪,但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的规定酌情从重处罚。 全国最大在线信用卡管理平台 51 信用卡是中国首个且最大的在线信用卡管理平台、中国最大的独立在线信用卡申请平台,同时亦是以信用卡持有人为目标的最大线上消费金融市场。 2012 年 5 月,51 信用卡推出了一款可以一键智能管理信用卡账单的 APP——“51 信用卡管家”满足多卡用户对自身负债进行管理的需求。 目前,51 信用卡逐步开发了一个动态及自我强化的生态系统,为用户提供涵盖个人信用管理务、信用卡科技服务、线上借贷撮合及投资服务的一站式个人财务服务,旗下拥有“51 信用卡管家”、“51 人品”、“51 人品贷”、“给你花”等多款APP。 2019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6月末,51信用卡管家应用注册用户数达到8340万人,同比增长21%,累计管理的信用卡数量达到1.38亿张,同比增长16.9%。 今年上半年,51信用卡收入为14亿元,同比增长9.8%,经调整后纯利润3.09亿元,同比增长12.9%。 据了解,51信用卡主要有三大收入来源:1.来自在线信贷撮合及投资服务的信贷撮合及服务费(公司平台内);2.来自信用卡科技服务的信用卡科技服务费(用户开通信用卡);3.来自在线信贷撮合及投资服务的信贷介绍服务费(导流给第三方);以及,其他收益,包括向借款人贷款的利息收入及来自在线信贷撮合及投资服务的逾期费用。 其中,信贷撮合服务费用在收入占比逐步提升,截至今年6月末,51信用卡赋能金融机构向用户提供的信贷规模已经超过自身撮合P2P资金向用户提供的信贷规模。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信贷撮合业务总规模达到138.33亿元,同比增长6.5%。 51信用卡表示,今年上半年该公司与数十家金融机构融资合作,其中主要为银行,且与多家银行达成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未来,我们将继续同更多的金融机构开展更加广泛的合作,预计信贷撮合业务中机构资金占比将稳步提升。” 根据央行资料,截至2019年6月末,中国在用的信用卡数量7.11亿张,相比于2018年同期增加11.4%,但人均持有信用卡仅0.51张,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增长空间仍然较大。 51信用卡认为,随着国家进一步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大力减税降费举措,将促进居民财富收入增长和消费需求提升,相信这些将促使信用卡行业在可预见的未来仍然保持增长态势,有利于其用户基础持续扩大和各项业务稳定增长。 关联阅读 51信用卡突遭警方调查 4000多条投诉被指高利贷暴利催收 来源:北京时间 又一家P2P遭调查。 10月21日,据多家媒体报道,浙江金融科技头部企业51信用卡杭州总部遭警方介入。主要是子公司的外包业务及现金贷,前者涉及爬虫技术。“51信用卡”楼下大约停有12辆警车,包括4辆大巴以及1辆特警大巴,上百名警察。 今日午后,51信用卡盘中大跌,一度下跌超39%,截至发稿,51信用卡在港交所已暂停交易,停牌前跌幅达34.32%。 51信用卡CFO赵轲向媒体表示,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正在了解具体情况。不清楚被警方带走的人员是否为公司员工,后续将发布正式公告。 据中国网报道,有银行针对51信用卡管家运营方提出,其“通过爬虫程序对我行用户信息进行抓取”,“全方位且数量巨大的获取用户个人信息,该行为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上信息尚未获得51信用卡管家运营方证实。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海律师对时间财经表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1信用卡由孙海涛创办于2012年,聚焦于信用卡管理类的工具,但是由于盈利模式不清晰开始并不被投资人看好。直到2015年51信用卡从应用类“信用卡管理工具”向“小额信贷业务”业务转型,后推出“51人品”、“51人品贷”、“给你花”等产品,业务涵盖个人信用管理服务、信用卡科技服务、第三方支付、线上信贷撮合及投资服务。 天眼查数据显示,51信用卡的运营主体杭州恩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51信用卡创始人CEO孙海涛,孙海涛亦为公司受益人和疑似实际控制人。 10月21日,山西的范先生向时间财经描述,“2017年5月19日因资金问题,通过51人品APP申请网贷12300元,到账金额为11685元。本金为11685元。到还款日发现该笔借款以12300元计算利息,利息高达7062.2元。年利率高达63.59%,借款期限24期。” 根据51信用卡披露的2019中期业绩报告显示,2019年上半年录得稳步增长,收益总额由2018年同期的约人民币12.75亿元增长9.8%至2019年上半年的约人民币14亿元,上半年净利润达3.09亿元。 针对上述报道相关疑问,时间财经致函51信用卡官方邮箱,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涉嫌违规收集用户信息 目前公司大股东为萍乡纪牛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20.75%,A股上市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5.77%。51信用卡此前曾历经多轮融资,融资方包括小米、京东、顺为资本、前海母基金、快的打车创始人陈伟星的泛城资本、天使投资人薛蛮子等。 信贷业务当家51信用卡但诟病颇多。在今年7月,旗下51人品贷还因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个人信息而被工信部官网点名批评。 信息安全标委会已发布《网络安全实践指南——移动互联网应用基本业务功能必要信息规范》,其中明确指出,金融借贷APP收集个人信息时应遵循最少够用原则,可收集的必要信息包括“账号信息”、“身份信息”、“手机号码”、“银行账户信息”、“个人征信信息”、“紧急联系人信息”、“借贷交易记录”等7项。 时间财经查看51人品贷用户提供的《用户服务协议》发现,该项协议还提到通讯录的授权。协议内容显示,“当您进行通讯录授权时,您授权平台收集您的如下信息:本地通讯录,包括姓名、电话号码、公司(如有)、电子邮件(如有)、地址(如有)” 当您进行真实信息认证时,您授权平台收集您的如下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影像及所载信息、面部识别图像、婚姻状态、地址、常用联系人联系方式、工作性质、公司名称、月均收入、还款来源、所属行业类别、其他网贷借款情况、负债情况、近6个月信用概况; 该协议还显示,您需要首先注册本平台账户,继而进行一项或多项基础个人信息认证,以便平台对您的借款申请进行额度授信、风险评估,如您拒绝进行基础信息认证,则您无法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借款申请。 “借款到期前一天就开始打电话,逾期一上午就开始催收,态度非常恶劣。我逾期过两天,在能联系到本人的情况下,仍开始给紧急联系人打电话,甚至还给通讯录打电话,我迫于压力,还款了。”山西范先生表示。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汪高峰律师告诉时间财经,如果企业存在威胁骚扰可能涉违法违规,骚扰严重消费者可以选择报警。 被指高利贷 第三方投诉平台聚投诉显示,杭州义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投诉量高达4000多条,其中涉及高利贷、砍头息、暴利催收、爆通讯录等内容。 上海高女士对时间财经表示,“4月11日,我在51人品贷App办理贷款一笔,金额40000元,分12期,每期还款4513.33元。征信上显示这笔贷款是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梅江绥江道支行放款的,银行也承认了的,但是我上征信金额每期还款金额只显示为3549元。” “为此我在聚投诉上提起投诉,在我投诉后一个星期左右,有51员工打来电话,态度嚣张,只说他们公司合法合规,我又没有逾期,我只是要求他们解释一下费率问题,通过内部收益率(IRR)计算方式,这笔贷款的综合年化去到60.1%了,我连提出异议,咨询清楚的权利都没有?”高女士说。 据了解,内部收益率计算方式,是金融行业通用的利率计算方式。IRR是指借款现值总金额与偿还本息现值总金额相等时的利率。 刘海律师向时间财经介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超过红线36%,无论何种情形,法院一律不予支持。(北京时间财经 李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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