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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失信”名单暴增:年增四倍牵涉28家上市公司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据21世纪经济报道11月9日消息,11月8日晚,深华发(000020.SZ)发布公告表示,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获悉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这些故事在眼下的资本市场,已然不再新鲜。

造富无数的A股市场上,曾经光芒万丈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有的正在一步步褪去光环,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一串密密麻麻的数字。

“对于企业而言,公司的银行贷款、市场融资等各方面都会受到法律限制,对于自然人而言,除了这些之外,还有高消费限制,比如不能坐动车、飞机,出境游,子女不能就读私立学校等一系列限制。”11月8日,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受访指出。

“失信”名单背后,A股市场正在演绎什么样的变化?

“老赖”批量现形

深华发的故事源于一场纠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公开信息获悉,深华发及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与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科”)曾因《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发生纠纷。

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17年8月16日作出裁决,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于2018年2月7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裁申请,法院于2018年8月16日作出判决,驳回公司的撤裁请求。

眼下,法院已经查封了深华发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公明街道的部分房产、冻结控股股东武汉中恒集团持有深华发的全部股权,同时,还将上市公司列入了“老赖”名单。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

连日来,一代网红CEO罗永浩被丹阳市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曾经豪言壮语欲“收购”苹果的罗永浩,现在,负债十亿成“老赖”;拿着5亿创业资金大兴投资的超级富二代王思聪,也因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重回”风口浪尖。

全年收益高达6.91亿元、“家喻户晓”的金嗓子实控人江佩珍也难逃此劫,因为拖欠近5200万元广告费,江佩珍成为“老赖”,这一反差处境让不少投资人唏嘘不已。

2019年,成为当之无愧的“老赖”高发年份。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28家A股上市公司、子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2018年1月8月A股仅有史丹利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去年全年共有乐视网、凯瑞德、天宝食品、赫美集团和坚瑞沃能等6家A股上市公司成为“老赖”。

具体来看,对于被列入“老赖”名单的原因,包括买卖合同纠纷、票据纠纷、借款逾期、租赁合同纠纷、融资租赁担保等。

譬如10月,粤桂股份(000833.SZ)控股子公司桂林永福顺兴制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顺兴”)就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其法定代表人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名单。

目前,永福顺兴已资不抵债,正在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而此前的6月份,康盛股份(002418.SZ)也曾公告称,公司实控人陈汉康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润成控股集团,因中融国际信托与南京金龙绿洲汽车技术有限公司融资担保一案,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汉康被出具了《限制消费令》。

此外,*ST刚泰(600687.SH)、*ST大洲(000571.SZ)、*ST升达(002259.SZ)、*ST瑞德(600666.SH)等也因借款逾期违约而被列入名单,天翔环境(300362.SZ)、*ST赫美、*ST北讯(002359.SZ)等则因租赁合同纠纷被列入名单;*ST科林(002499.SZ)及实际控制人黎东、ST中南(002445.SZ)因票据纠纷被列入名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归根结底还是整个经营层面上的问题,目前一些上市公司、互联网企业出现了大量违约,包括资管纠纷、债务违约等情况。前几年这个制度其实很少见,这几年比较多,还是因为大量(判决生效后)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例无法执行,会使法律权威性受质疑,赢了判决但是拿不到钱,改革后执行措施有一定的加强。”王智斌说道。

经营举步维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这些公司主体、实际控制人或子公司被列入“老赖”名单的涉案企业,往往都面临着非常沉重的经营危机。

除了行业不景气等系统性因素之外,部分企业的内控、合规等方面也存在问题。

如今年以来公司主体、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多次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的ST冠福,因公司控股股东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五天名义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对外借款等违规事项,自2018年10月已开始引发了相关的纠纷及诉讼。

截至10月16日,ST冠福因控股股东前述违规事项引发债权人与公司的诉讼案件高达92起,涉案金额19.74亿元。

10月29日,ST冠福又收到福建省德化县人民法院签发的相关债权人因购买的福建同孚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相关平台发行的债券产品逾期未兑付而起诉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民事判决书》。

今年7月公司主体、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肖行亦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ST索菱,不久前披露2019年三季报,2019年7-9月,公司亏损4112.00万元,业绩同比下滑15348.65%。前三季度,*ST索菱累计亏损1.50亿元。

除此之外,*ST索菱还面临立案调查、高管相继离职、实控人涉嫌转移资产等“困境”。

今年4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中山乐兴人士处获悉,索菱股份二股东中山乐兴已经向深圳证监局寄出了举报材料,其认为“索菱股份实控人肖行亦涉嫌损害公司利益、职务侵占”。

4月26日,*ST索菱因相关行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信用环境收紧,很多行业不景气,大量的泡沫被戳破,尤其是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的民营企业,是债务违约的高发地。此外,部分企业的法律风险管控意识也不到位,在诉讼等方面的投入不够,或者说没有能力投入。”11月8日,华南一家私募机构人士受访指出。

而另一个趋势逐渐进入市场人士视野。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某金融机构人士处了解到,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不少以诉讼“维生”的不良资产处置公司,即通过“无限连带责任”的相关条款,对未实质参与公司经营的中小股东提起诉讼,导致有知名市场人士“意外”沦为“老赖”。

值得一提的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影响是长期的,记者采访了解到,即便如ST远程、华信退等公司被移除名单,公司业务仍会存在“污点”。

“被列入名单之后,在信用方面的惩戒是长期的,即便后来能移除名单,只是法律上的限制是取消了,比如高消费、法律障碍等没有了,但是实际层面上,如果曾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信贷、信誉等方面的影响是比较长期的。”王智斌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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