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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广辉:从催逼强拆到戛然而止,我所亲历的丈母娘家的“合村并居”

张宏良:一定要敬畏人民群众这个天

作者:张宏良 发布时间:2020-07-17来源:民族复兴网

(张宏良同志复兴网微信群聊天摘录)

这两天我们很愤怒,删除了很多人。尽管这些人声称是我们的崇拜者,但是他们谴责弱者的罪恶立场是不可原谅的,必须进行了断。按照他们的逻辑,安顺事件自杀司机造成了21人死亡,就是罪恶的,那么不是自杀而是他杀并且连杀18口人的武松,岂不是更加十恶不赦吗?象武松、罗宾汉、佐罗等古今中外千载传颂的民间英雄,岂不是全都成了罪行累累的恶棍吗?

我们天天讲什么反对美国的双重标准,反对右派的双重标准,可是我们一些左派在安顺事件以及一系列类似事件上的做法,是不是远远超过了美国和右派的双重标准?就拿眼前这件事情来说,大家都知道,美国向广岛、长崎两个城市扔原子弹炸死几十万平民,是为了早日结束战争,所以大家并不抱怨美国,而是把账算到了日本军国主义头上;那么安顺司机把车开到湖里去造成几十人死亡,不同样是为了提醒社会早日结束暴力拆迁的罪恶吗?为什么却把罪恶归结到这个自杀司机身上,而不是归结到暴力拆迁这个元凶头上?甚至还恬不知耻地说什么“强者拔刀怒向更强者,弱者拔刀怒向更弱者”,难道跟着主流媒体讨伐已经被逼死的受害者,不是在拔刀怒向更弱者吗?

真是没有想到,早在十几年前就是左派和右派论战主题的暴力拆迁,今天又变成了左派和五毛党论战的主题。区别只在于当时的右派还不像今天五毛党这么无耻下流,至少还编造一个国家利益做借口,可是今天这些五毛党连个理由都懒得编造了,老子就是暴力拆迁,看你又能怎么办?可见,虽然不能说五毛党比右派更坏,但至少比右派更加无耻下流。他们天天叫喊什么法治平等,可市场经济中最核心的平等原则就是买卖自愿,不能强买强卖。开发商只能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购买房主的房子,而不能利用政府是“店小二”的身份,叫几个警察来强行扒掉房主的房子,逼得房主开车投湖自杀,连带害死了21个老百姓。

暴力拆迁这个问题,无论是历朝历代还是世界各国,都是极其慎重的问题,若非是战争或灾难期间征购,或者是国家重大项目,都很少采用这种手段。所以古往今来那么多伟大作家写下了那么多控诉社会的批判作品,却很少有控诉暴力拆迁的,为什么?就是因为历史上很少发生这种现象。毛主席在世时河南建机场,属于典型的国家项目,但是都没有采取暴力拆迁,而仅仅是采用了强制征购,即便如此都受到了毛主席的严厉批评。可现在随便一个开发商就可以暴力拆迁民房,并且还不仅仅是动用地痞流氓拆迁民房,而是直接动用国家暴力拆迁民房。虽然最初右派和法律党都对暴力拆迁积极支持,但最后都把暴力拆迁的恶名反手扣到了我们党和政府头上。由于暴力拆迁是东西方封建社会都很少发生的现象,所以很容易被指控为是践踏人权的国家。中国由七十年代之前世界人权法庭上的原告,八十年代后变成了被告,就是暴力拆迁和强制一胎化造成的。

右派法律党那个“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典故,就是在把中国引上暴力拆迁道路后又反过来指控中国的说法。据说,当年德国铁腕皇帝威廉二世扩建皇宫需要扒掉老百姓一个作坊,可是无论出多少钱这个老百姓就是不卖,声称祖上的产业不能卖。最后威廉二世火了,亲率卫队去作坊对那个老百姓讲,如果你再不卖,我马上就下令拆掉。可没想到这个老百姓却回答说,你敢拆我的房子,我就去法院告你。当时威廉二世一听便愣住了,随即下令放弃征购,改变扩建方案,保住了这个老百姓的作坊。事后威廉二世说,他没想到老百姓会如此信赖和忠诚于他的法律,居然敢用这个法律来告他。他认为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任才是最重要的,超过任何皇宫建设。

我们再给大家讲一个纳粹德国拆迁的故事。一次希特勒在视察国家森林公园时感到其中几间民房有些大煞风景,事后相关部门便要拆掉这几间民房,这可是典型的“元首工程”,但几户老百姓以房屋处于公园内为理由,开价超过市场价几倍,最后几经谈判,政府才以远远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拆掉了几间房子。还有就是几年前美国政府和老百姓拆迁价格谈崩了,便动用警察要暴力强拆,可没想到老百姓却拿起武器,武力占领了当地镇政府,并准备与警察开战,州政府连国民警卫队的武装直升机都调来了,双方战争一触即发。最后在奥巴马总统和联邦政府的干预下,当地政府最终放弃了暴力拆迁。

讲这些是想告诉大家,暴力拆迁这种事情,连德国皇帝、纳粹德国、世界霸主美国等为了国家利益都不敢这样干,我们怎么能够为了几个开发商的私人利益而对老百姓搞暴力拆迁呢?莫说是这样干不像是社会主义国家,就连一个文明国家都算不上。朱镕基当初之所以下令法院“三不受理”——暴力拆迁案不受理、国企改制案不受理,股票诉讼案不受理——不就是因为暴力拆迁悖逆天理天道,违背人类文明,一旦进入法院审理,会让中国在世界面前出丑吗?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直到今天还这样干呢?俗话讲,人在干,天在看。这个天就是14亿中国人民,就是76亿世界人民。希望大家一定要敬畏人民群众这个天,不要弄到天怒人怨,遭到天谴那一天。

2020年7月16日

张宏良微信号:zhanghongliang_101

张宏良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l010

王广辉:从催逼强拆到戛然而止,我所亲历的丈母娘家的“合村并居”

王广辉 · 2020-07-21 · 来源:天心引力on向上的路

贺雪峰教授所预见的“农民房子被拆了,政府却没有钱来建社区,农民即使想上楼也无楼可上了”已经成为现实。

一块地上只要几代的繁殖,人口就到了饱和点;过剩的人口自得宣泄出外,负起锄头去另辟新地。可是老根是不常动的。这些宣泄出外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费孝通《乡土中国》

回不去的“家”是谁不说俺家乡好的“家”

文/王广辉

用软硬兼施、威逼利诱的野蛮方式,把乡村振兴战略转化为乡村破坏的实践,强拆村落、搬迁致贫,导致农民流离失所、被迫在田间地头搭建窝棚蜗居等乱象,现在随着山东省一级政府的表态,此前备受争议的“合村并居”按下了暂停键。

但是,贺雪峰教授所预见的“农民房子被拆了,政府却没有钱来建社区,农民即使想上楼也无楼可上了”已经成为现实。

一些基层政府强拆农民住房,高压之甚、催逼之急以至于村民“连发懵的机会都没有”,而且还存在先拆后建、边拆边建、补偿金过低等问题,导致农民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怨声载道。

拆迁的灾难已经来临,旧房已拆,新房未建,农民在窝棚里等明天,不知道死亡和明天哪个先来?

作为山东“合村并居”的亲历者和旁观者,在这里想分享一下自己的故事和看法。

一、实施“合村并居”时间仓促,方式粗暴

4月初带着孩子陪妻子回老家看望父母,坐标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汪沟镇解峪子村,村里正在“紧锣密鼓”地“落实”土地增减挂政策,“口口声声”让村民住上17层的还建房,开始幸福的新生活。

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实现乡村振兴,好政策群众当然支持,可“执行起来”就变了味。

迁拆人员每天到家里“做”工作,催促快点签拆迁协议,快点搬家。问其项目可研报告、征地立项批文、依据的法律法规、拆迁补偿标准、安置优惠措施等材料,一些村干部说没有也不懂,镇上的工作人员嘴上说都有却不提供,口头允诺会给一些奖励费和搬迁费,其实工作人员自己说着说着就不信了,但是他们也没办法,因为“你不干有人干”,毕竟这是一份又体面又实惠的工作。

在没有相关文件支持,事情还不明朗前,我告诉家人先等等看。第一不要发生冲突,第二不要着急上火。回来没几天,家人来消息,周围的邻居一家一家被“各个击破”,签完协议的第二天,房子就被夷为平地。

拆迁人员想尽办法让签协议,半夜放鞭炮、砸玻璃、24小时在家中做工作、找亲朋好友来劝导……甚至来到我单位办公室要了我的通讯方式,并转发上级的信息声称“要让组织出面就不好了”。我的答复是“以这样的口气跟我说话,我感觉不妥,恕不接待。”

拆迁人员最多时达三四十人,24小时在家里看着,家里人试图跑出去,被一群人拉拽抬回家,“被激怒”,发脾气、哭闹,报警,打120,场面一片混乱……

家里人的憨实愚钝和脾气倔强使得矛盾激化,之前,反复叮嘱家人两条原则也成现实,丈母娘因发生冲突进了派出所,小舅子着急上火,休克差点进了医院。

老丈人10年的直肠癌又一次住院18天,刚刚出院,被折腾了三天三夜,最后他们实在没有力气去应对了,在“保命和争取权利”的两难间“束手就擒”就签下了……

对于协议的具体内容也说不明白,他们深陷“签”与“不签”的抉择,也不清楚以后,看不到未来。整个事情就是在不明不白、模模糊糊、隐瞒欺骗中推进,如果可以都讲明白,定然没有人愿意签字。

签了之后的安置工作,之前承诺的和协议上提到的补偿,一条都没有实现!房子被拆了,没拿到一分钱,搬家的时候老弱病残赶着猪、牛,像新时代的难民一样去离家很远的责任田里搭建窝棚,丘陵地带,颠沛流离。

70多岁的父母现今在小河旁潮湿的铁皮屋子里居住,搭个棚子过生活,暴雨来袭,雨水打在棚子上哗哗作响,还一直进水,门前被冲刷的无路可走,何时才能等到“晴天”?搭的棚子晴天热的待不住,还得端着碗出来吃饭,“蚊蝇滋生”……

现实中,软硬兼施、威逼利诱、株连亲友,断水断路断电,威胁不让小孩上学,外出务工不开证明,要求在行政事业单位亲戚包户做工作,工作不做通不准上班等等手段,不一而足。

“合村并居”的原动力之一来自“增减挂钩”政策,通过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以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目标。

第二,用了乡村振兴规划,重新规划了村庄居住区的布局,这属于国土空间规划的范畴。

第三,利用了农村社区化改革的政策,从村庄变成社区,这是属于民政部门的政策。山东是把这些政策整合在一起的,让地方政府“钻空子”——将目光转向农村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民的宅基地。

在这样的格局中,有着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历史的自然村突然就成了眼中钉,农民的宅基地也就成了唐僧肉。

农户不愿意进入新社区有很多原因,比如积累一辈子财富建的农村小院没有了,还需倒贴钱购楼房;生活方式突然改变了,生活成本增加了,尤其是老年人不能接受;居住面积变小了,农具无处安放;居住地里农田距离远了,农业耕作不再便利了等等,这些都是显然而见的。

至于当地主政领导的初衷,是为了政绩,为了财政,还是为了人民群众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地方政府是执行国家政策,还是利用国家政策,也不得而知。

2013年12月23日至24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提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村落会集聚更多人口,一些自然村落会逐步消亡,这符合村庄演进发展规律。

关键是要做到规划先行,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都要经过科学论证,不要头脑发热,不顾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赶农民上楼。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情乡愁。

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没有人反对,农民反对的是自家房屋被拆除。合村并居所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变现不了,社区还建的资金没有来源,而农民的房屋已经提前拆除,最后会引发巨大的财政危机和社会矛盾。

合村并居既不能让农民受益,也没有带来地方发展,实在是没有意义的折腾。殊不知“一鞭子赶进栏,越折腾越贫穷”吗?新农村≠被上楼,“合村并居”不是山东“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唯一的解。

二、实施“合村并居”各怀鬼胎,问题层出不穷

“ 合村并居”政策推进过程中问题百出:先拆后建,新房还不知什么时候建好;没有地方居住,只能在地头搭棚子;补偿标准不合理,住新楼还要倒贴钱;补偿款不到位,日常生活都难以维持……

前些天山东省政府回应喊停,后续的解决措施何时才会落实……这些情况的出现,难道真的在帮助黎民百姓过上幸福生活吗?疫情当前,看着村里乡亲和自己的亲人流离失所,着实痛心。

眼看现在的情况,合村并居拆农民房子的主要收入是依靠卖指标,指标卖不出去,没有增减挂钩的收益,农村的社区肯定建不起来,苦了房子先行被拆的农民。

这些先期拆除的旧房遗址,是新社区的的地基所在,之所以要“先拆后建”就是开发商害怕盖好的社区没人买,如今,只拆了房子,“大环境”就不允许合村并居“一窝蜂”“鱼龙混杂”大干快上了。

开发商先前垫资的资金谁来给?开发商赚不到钱,农民的补偿费、搬迁补助、奖励款谁来给?

拆迁主体是谁?是村委会还是增减挂项目指挥部?为什么前后拆迁主体印章不一致?合同既然一式四份存档镇政府两份,为什么没有镇政府的印章?已拆迁农民的后续生活居住问题亟待进一步的关注和解决!

合村并居利用的是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不是国家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依法征收。“增减挂钩”最早用于废弃厂矿和空心村整治,现在被推广到一般农村,甚至拆掉政府之前打造好的新农村,造成完全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无论是农民建的新房,还是政府投入建设的农村基础设施,都是没有任何理由破坏的物质财富。由于不是征地拆迁,缺乏规范程序和底线补偿标准,地方政府推行合村并居时,往往会压低对农民的赔偿,农民所得补偿,不够支付“上楼”费用,农民遭受了直接的利益损失。

2020年1月1日起新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明确规定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只有当补偿做到实际补偿、足额到位,并且安置妥善后,才能进行搬迁,房屋才能被拆除。

这是“合村并居”必须坚守的底线,也是政府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的程序。

还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也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依据刚刚颁布的《民法典》的规定,农户一方面享有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另一方面享有自建房屋的所有权。

依据《民法典》第243条,征收个人的房屋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必须为了公共利益,二是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三是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

任何美好的目的都不能取代手段的合法性。“合村并居”这件事,真不一定是“好心”,地方政府是有利益冲动的,即使没有利益冲动,也有极强的政绩冲动。

就目前看,“合村并居”的手段和目的之间是不匹配的,达不到乡村振兴的目标,而是剥夺农民权利,损害农民利益,“合村并居”后农民的生活质量并没有提高,乡村也不可能振兴。

“合村并居”将过去十几年新农村建设成果毁于一旦。2006年我们开始搞新农村建设,国家投入大量资源在农村修水、修路、修电,搞村村通工程,这几年又推进网络建设、公共服务城乡融合,要么已经完成要么刚刚开始,现在的“合村并居”拆掉农村,等于把以前的工作成绩都拆掉了,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

为什么村民对合村并居不领情? 改变的只是居住格局,村民的盘算其实很简单:一是可不可行,二是合不合算。

三、实施“合村并居”的美好愿景不能靠强拆农民房子来实现

我是来自农村的孩子,生我养我的村子就是我的根,我当然希望村庄可以有更好地发展,但这一切并不能在损害农民利益的前提下进行。

朴实和勤劳是农村人最珍贵的品质,省吃俭用、几乎耗尽所有积蓄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起的房子,拆与不拆是否要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

上不上楼,农民是否有发言权?房子在,家就在,眼看着自己的房子被推倒,所有的心血没了,那个“家”再也回不去了……之前,逼着签字和上楼,现在又戛然而止。

房子被拆了的农民又该怀着怎样的心情继续去面对居无定所、充满各样不确定的生活呢?有什么样的政策可以去抚平所受的伤呢?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提出,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

山东自然资源厅“村民同意率必须达到95%以上”的说法,缺乏法律依据。合村并居不是政府征收行为,土地所有权并没有国有化,不具有行政强制力,要遵守完全的“自愿原则”,把“多数人同意”作为农民房屋拆除的法律或者政策依据,属于错误理解。

就算有95%的农民同意,他们也只能选择自己“上楼”,也不能替其他没有同意的做主。

合村并居拆农民房子,不是国家权力介入的为了公共利益的征地拆迁,而是所谓群众自愿的搬迁。

山东省代省长李干杰2020年6月下旬到潍坊调研时指出,农村社区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搬不搬、拆不拆、建不建农民说了算。

6月27日上午,山东省召开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视频会议,刘家义书记指示:

对已经拆迁尚未搬入新居的,加快建设进度,让群众早日入住。

对正在实施但群众意见较大的、正在研究准备实施的、尚未实施的,一律暂停。

决不能把民心工程搞成“民怨工程”,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强行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着力解决作风简单粗暴问题,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随着山东省政府的表态,此前备受争议的“合村并居”按下暂停键,对农民权益的损害乱象得到重视和制止,地方政府开始着力解决运动带来的后遗症。

可以说,这与学者和媒体的关注和呼吁是密不可分的。山东父老乡亲向你们一并致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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