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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鞍钢: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家庭友好型社会——积极应对老龄化和超低生育率挑战

研究 | 于淼、胡鞍钢: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家庭友好型社会——积极应对老龄化和超低生育率挑战

于淼、胡鞍钢2022-03-31云阿云智库•社会治理

导读:核心思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中国特色的家庭友好型社会,包括“生育友好型”、“老年友 好型”和“健康友好型”家庭。其中,“生育友好型”家庭主要目标包括发展儿童福利、推动性别平等、促进工作与家庭平衡。一方面,在家庭内部推动夫妻平等、共担育儿和其他家庭事务,构建和谐家庭;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家庭外部支持体系,有 效降低家庭生活成本,促进家庭成员团聚、家庭稳 定和谐的政策制度不断成熟。“老年友好型”家庭 主要目标是营造包容、接纳和尊重老年人的社会风 尚。“健康友好型”家庭主要目标是推动家庭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

【摘要】准确认识我国人口国情的基本特征,有助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文本基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对我国人口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以及对世界格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当前,我国人口国情与发展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人口基数大、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但已进入人口零增长(小于 2.0‰)和下降期;城镇人口基数大、增长快,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的城市化格局;劳动力资源和人力资源仍居世界首位,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优势资源;老龄化和超低生育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突出的基本国情。针对当前人口 问题,文本认为应全面构建家庭友好型社会,包括“生育友好型”、“老年友好型”和“健康友好型”家庭。建议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降低房价及居住成本;降低生育、养育和教育成本;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就业支持;鼓励并促进多代家庭就近居住;提高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使其达到 95% 以上。

文丨于淼 胡鞍钢

于淼,清华大学医院管理研究院助理教授,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兼职助理研究员;

胡鞍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载 |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02-23

一 、导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全面认识人口新国情提供基础性数据   

人口众多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是我国面临的全局性、长期性、战略性问题,但人口数量与质 量、结构与分布不断变化,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要素,又是机遇与挑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以下简称七普)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 代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与前六次人口普查相 比,七普全面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数据采集,首次将身份证号纳入普查表,使此次普查的漏报率为历 史最低,仅为 0.05%(1)。七普摸清了我国人口总量及其变动趋势,也查清了我国人口结构和分布的最新变化,为全面认识我国人口国情提供了基础性、权威性的统计信息支持。

有学者基于七普数据从不同方面对我国人口国情展开研究。陈卫利用七普数据分析了我国生育率水平的变化及人口学因素,预测了二孩生育政策对生育率的影响。其分析结果表明,如果不实施二孩生育政策,2014–2016 年的总和生育率要比实际水平低 0.2,2017 年的总和生育率要比实际水平低 0.4,2018–2019 年的总和生育率要比实际水平 低 0.3(1)。王桂新运用七普数据分析了 2000 年以来我国人口流动与城镇化的新趋势:中西部欠发达地 区人口主要向东部发达地区迁移、农村人口主要向城市迁移;各省流入人口规模与流入强度“大者 恒大”的区域模式保持稳定;人口流动更加向城市集中,乡城人口迁移进一步加强 (2)。周皓以七普数据为基础并结合历史数据,总结出我国人口发展呈 现流动更趋活跃、绝对规模陡增的新特点。我国人 口流动继续表现为以近距离流动为主、以省内流动为主、以“乡—城”流动为主、以(向)东部地区 (流动)为主的相对稳定模式 (3)。还有学者将七普数据同历次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对比,较为系统地总结 了我国人口新国情的特征 (4),分析了人口结构变动下消费的未来趋势 (5)。

全面认识我国人口的基本特征,准确把握人口发展新趋势,有助于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思想,特别是构建家庭友好型社会。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家庭户最多的国家。笔者基 于七普基础性数据,利用人口增长模型进行中长期 预测,对我国人口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以及我国对世界人口与发展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老龄化与少子化挑战的建议。

二、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                                            

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2020 年,全国总人口达到 14.1 亿人,按年中 人口计算,我国占世界总人口比重为 18.2%,高于 印度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比重(2020 年为 17.8%), 也高于 38 个 OECD 国家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比重 (2020 年为 17.7%)(6)。“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仍将保持中高速增长,将进入高收入水平国家行列, 2025 年全国总人口将达到 14.27 亿人。本文基于年龄移算方程及存活倒推法 (7) 预测未来我国人口的变化趋势。

本文预测,2020-2025 年我国将进入总人口高峰阶段(见表 2),2020 年妇女总和生育率降至 1.3,低于高收入国家平均数(2019 年为 1.565)和 OECD 国家平均数(2019 年为 1.660)(1),总人口已进入“零增长”期(人口自然增长率在正负 2‰以 内)。其中,“十四五”时期年均人口增速为 0.2%, 达到总人口高峰平台期,预计我国总人口数在 2026 年前后达到峰值,约为 14.28 亿人,占世界总量比重降至 17.3%;随后,总人口数逐渐下降,预 计在“十五五”时期转为负增速,为 -0.05%,总 人口数将被印度超越;“十六五”时期,我国总人口数年均增速将进一步降为 -0.25%,到 2035 年达 到 14.07 亿人,占世界总人口比重为 15.8%,达到历史最低点。

总人口持续下降的新趋势,将有助于缓解人口数量对资源供给、生态环境消耗的长期压力, 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预计到 2050 年,我国总人口将降至 12.91 亿人,占世界人口总数比重降至 13.3%。根据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 (2019)》的预测,印度总人口数预计在 2024 年超 过中国,成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但我国城镇人 口、受高等教育人口和劳动力人口数量始终大于印度。

我国城镇人口基数大、增长快,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城市化格局。我国人口红利向城镇人口红利转变的过程中,后者明显地超过前者。我国城镇人口从 2010 年的 6.87 亿人增长至 2020 年的 9.02 亿人,增加了 2.15 亿人,平均每年净增加 2150 万 人,相当于世界城镇年均新增人口(7780 万人) 的 27.6%(1),人口不断加快集聚于城镇地区,有助于 吸收更多的农村劳动力、人口和家庭,也为 2035 年我国步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提供了重要渠道。我 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从 2010 年的 49.95% 提高至 2020 年的 63.89%,10 年提高了 13.94%,超 过“十三五”规划提出的 60% 的预期目标,加快 了我国城镇化进程,也推动了全球城镇化进程。从全球视角看,中国城镇人口占世界城镇总人口比重 从 2010 年的 18.4% 提升至 2020 年的 19.8%(2),相当 于印度城镇总人口的 1.79 倍。“十四五”时期,我 国仍处在城镇化加速期。预计到 2025 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提高 5 个百分点以上,每年新增 城镇人口 2500 万人以上(“十三五”时期为 2617 万人),我国城镇总人口将达到 10 亿人左右,相当 于高收入国家(79 个国家或地区)的城镇总人口 (2020 年为 9.93 亿人)(3)。预计“十五五”时期,我国城镇化率将超过 70%,提前达到中等发达国家 水平,此后,城镇化速度将有所放缓。由此形成特 大规模的城镇化人口红利,包括未来一段时期的城 镇人口就业、收入、消费三大红利,城镇就业占全 国就业人口比重从 2020 年的 61.6%(4) 提高至 2025 年的 64% 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020 年的 4.38 万元 / 年提高至 2025 年的 5.59 万元 / 年, 相当于每人每日收入从 29 国际元(2017 年价格) 提高至 37 国际元 (5),成为世界上最大规模的中等收 入(每人每日收入 10-100 国际元)人群,在此基 础上形成超大规模的城镇人口消费红利将成为全 球最大的居民消费市场。按 2015 年美元价格,预 计我国居民最终消费额将从 2020 年的 7.9 万亿美 元 (6),至少翻一番,在 2035 年达到 16 万亿美元以 上 (7)。因此,扩大国内居民消费需求将成为最重要 的经济发展战略之一,使人民的消费福祉福利最大化。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一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 展的最大动力,更是 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要途径。

人口向东部城市群聚集,人口区域分化愈加明显。2020 年,我国东部地区人口占总人口比为 39.93%,比 2010 年增加了 2.15 个百分点,中部 地区人口占总人口比为 25.83%,降低了 0.79 个 百分点,西部地区人口占总人口比为 27.12%,增 加了 0.22 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人口占总人口比为 6.98%,降低了 1.20 个百分点 (8)。东部地区人口继续 流入,中部地区人口继续流出,但速度均有所放 缓,西部地区由人口流出变为微幅流入,东北地区 人口则加速流出,人口进一步向东部发达城市群聚 集,意味着人口正在从中等收入到高收入、从高收入到比较发达的地区转移。

三、我国劳动力资源和人力资源居世界首位                                                  

我国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2020 年,我国 15-64 岁劳动年龄人口高达 9.68 亿人,占全国 总人口比重的 68.55%,比 2010 年的最高峰(为 74.5%)下降了 6.05 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略有 减少(比 2010 年减少 3120 万人,平均每年减少 312 万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从 2012 年后开始下 降,就业人口总数从 2017 年达到顶峰后开始下降, 缓解了就业总规模压力,同时,农转非、农村转城 镇人口直接增加了非农及城镇就业人员,进一步减 轻了农业、农村就业人员的压力。

我国劳动力居世界首位,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劳动力市场格局。2010 年,我国劳动力占世界比 重为 24.6%,2020 年降至 22.8%,但仍是印度劳动力占世界劳动力比重(2020 年为 13.9%)的 1.64 倍,也高于 OECD 国家占世界比重(为 19.7%)(1), 我国仍具有长期的劳动力规模优势以及不断提高 的劳动力素质优势。我国劳动参与率(15-64 岁) 较高,2019 年达到 75.9%,高于 OECD 国家的 72.6%(2),特别是 2019 年,中国女性(15-64 岁) 劳动参与率高达 68.6%,高于OECD 国家女性劳 动参与率(64.8%),而印度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仅为 22.3%(3)。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还将长期具有劳动力资源比较优势。到 2025 年,我国劳动力总数虽有所下降,占世界劳动力总数比重仍接近 23%。但我国就业压力仍然很大,就业始终是最大 的民生,实现充分就业一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

我国人力资源仍居世界首位,特别是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优势更加凸显。人口受教育程度持续改善,人力资本水平和总量不断提升,提前实现 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 年)》的预期目标(见表 2、表 3)。一是我国 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居世界首位。具有大学 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从 2010 年的 1.20 亿人上升 至 2020 年的 2.18 亿人,年均增速高达 6.2%,超 过总人口年均增速(为 0.53%),提前完成了高等 教育文化程度人数预期目标(1.95 亿人),完成率 高达 120%。2020 年,全国高等教育在校生总规模 从 2009 年的 2979 万人上升至 2020 年的 4000 万人 以上,超过了原定目标(3550 万人),完成率高达 127%,年均增速为 3.0%,成为我国各项事业发展 的主要来源和后备军。预计到 2025 年,我国高等 教育毛入学率将达到 65%,高等教育在校总规模将达到 4100 万人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到 2035 年将达到 75% 以上,高等教育在校总规模将保持 在 4000 万人左右。2025 年,我国大专及以上文化 程度人口将达到 2.66 亿人,这一规模在 2035 年将 进一步上升至 3.93 亿人,较 2020 年净增加 17489 万人,年均增速高达 4.0%,成为中国人才红利的 主要来源。二是我国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人口居世界首位。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 人口从 2010 年的 1.88 亿人上升至 2020 年的 2.13 亿人,占总人口比重从 14.03% 上升至 15.09%。2025 年,我国高中毛入学率将达到 95% 以上,拥 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将保持在 2 亿 人以上。三是 15 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 由 9.08 年提高至 9.91 年,年均增速为 0.9%。四是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从 2009 年的 12.4 年提 高至 2020 年的 13.7 年,超过 13.5 年的既定目标,年均增速达到 0.9%。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在 2025 年将提高至 14.2 年,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来源之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保持 在 15% 左右。五是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 年限从 2020 年的 10.8 年上升至 2025 年的 11.3 年, 在 2035 年将达到 12.3 年,总教育资本(指劳动年 龄人口与平均受教育年限之积)从 104.5 亿人年提 高至 2035 年的 113.6 亿人年,年均增速为 0.55%, 尽管 2035 年我国可能成为世界第二大人口国,但 我国仍是世界最大的人力资源国,改变了世界人力资本格局。

以上数据反映了我国人口发展的规律性特征, 一方面,我国劳动力数量优势和人口红利持续下 降;另一方面,随着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的持续高增长、劳动力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劳动力质 量优势和人力资源红利、人才红利更加凸显,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最大优势资源。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 期的教育体系,从学前三年到初等、中等、高等教育,从职业专业培训以及终身学习,发挥巨大的人 口教育红利。

我国人口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提高。2019 年, 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 77.3 岁,比 2015 年的 76.3 岁提高了 1 岁,平均每年提高 0.2 岁,预计到 2025 年,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将达到 78.5 岁,2030 年将 达到《2030 健康中国》提出的 79.0 岁,到 2035 年 将提高至 79.5 岁,接近 2019 年 OECD 国家的 80.2 岁 (1);我国总健康人力资本(指总人口与人均预期寿 命之积)将从 2020 年的 1094 亿人岁上升至 2035 年的 1118 亿人岁。为此,需要进一步完善全方位、 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体系,充分发挥巨大的人口健康 红利。

四、我国成为老龄化与少子化并存社会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和少子化社会。这是中国步入高收入水平、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行列的重要人口统计学标志,已具有 OECD 国家人口学特征,即“一老一少”特征:老龄化更迅速,少子化更严重。

我国人口基本国情的新特征是老龄化与少子化并存,即“一老一少”。所谓“一老”,就是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老龄人口比重高,社会 负担越来越重。我国 65 岁及以上人口从 2010 年 的 19064 万人上升至 2020 年的 22834 万人,年 均增速为 1.82%,处于老龄化加速阶段。老年人口占全国总人口比重从 2010 年的 8.87% 上升至 2020 年的 13.50%(见图 1),提高了 4.63 个百分 点,处于老龄化比重不断上升的阶段。我国老年 人口占世界人口总数比重持续上升,从 2010 年的 20.63% 提高至 2020 年的 23.2%,相当于欧盟和 美国老年人口总和(占世界比重 20.5%)的 1.13 倍 (2)。预计到 2030 年,65 岁及以上人口从 1.91 亿 人上升至 2.72 亿人,将增加 8100 万人,平均每 年增加 810 万人,年均增速为 3.6%。65 岁及以 上人口比重将从 2020 年的 13.5% 提高至 2030 年 的 19.07%,高于 OECD 国家(2020 年的比重为 17.4%)(3)。与 OECD 国家不同,我国在相对较低的 人均收入水平进入老龄社会。2019 年,中国人均 GDP(16092 国际元)仅相当于 OECD 国家水平 (44698 国际元)的 36%(4),到 2030 年,我国人均 GDP 相当于 OECD 国家的赶超系数提高至 46%, 这表明相较于 OECD 国家,我国的老龄化速度将 超过经济追赶速度。人口老龄化将成为未来中国 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挑战。老龄化影响经济和创 新活力,从需求端影响经济增长。老龄人口总量 多、增速快、地域差异大、未富先老、养老金缺口扩大及养老产业推动进程不及预期等六大特征 将加重我国养老压力。

所谓“一少”,是指少儿人口(0-14 岁)比重 持续减少,占总人口比重先上升后下降。从 2010 年 的 16.60% 提高至 2020 年 的 17.95%,提高了 1.35 个百分点,与 OECD 国家的 17.76%(2020 年 数据)(5) 基本一致。预计我国少儿人口将从 2020 年 的 25338 万人下降至 2030 年 的 19701 万 人, 减 少 5637 万人,少儿人口占比呈下降趋势,降至13.83%,较 2020 年下降 4.12 个百分点,反映了这 一时期少子化加速的基本趋势。

改革开放后,由于实行“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 子”的生育政策,中国在低收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中率先进入人口红利期。15-64 岁人口比重从 1981 年的 60.4% 上升至 2000 年的 68.4%,略高于 高收入国家的比重(67.1%),仅用了 30 年时间, 在 2010 年达到最高峰(为 73.3%),明显高于高收入国家比重(为 67.3%)。随后呈下降趋势,到 2020 年降至 68.5%,而高收入国家直到 2008 年才 达到最高峰(67.4%),随后开始逐渐下降 (1)。预计 到 2035 年,我国 15-64 岁人口比重将降至 65.7%, 到 2050 年前后降至 60% 以下,人口红利期基本结 束,共计 70 年(1980-2050 年)。与高收入国家相比,我国现代人口转型时间更短、老龄人口规模更 大、少子化更迅速。

目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人口基本国情新 特征是“一老一少”,这是两大相互关联的发展挑战,少子化加剧可能较老龄化更为严重,反过 来又加剧老龄化,这既是我国现代人口迅速转变 (指比发达国家用了相对短的时间)的必然结果, 也是我国步入高收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的必然趋势。

五、我国超低生育率过程和主要原因                                        

根据七普数据,2020 年,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为 1.3,低于日本妇女总和生育率的 1.360,呈现 “未富先少”(2) 特征,即在中高收入水平上,提前进 入超低生育率陷阱,也成为加速我国人口老龄化的 重要驱动力。

2013 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正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 政策(简称单独二孩政策),旨在稳定低生育水平。2015 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开展 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出生 人口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2013 年,全国出 生人口为 1643 万人,到 2016 年提高至 1790 万人, 到 2019 年又降至 1467 万人。2020 年,全国出生 人口仅为 1200 万人。我国长期低生育率趋势因实 施全面二孩而暂时延缓,但并未得到根本逆转。七 普数据显示,2020 年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 1.3,明 显超出人们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预期,主要受生育抚育成本不断提高影响 (3)。

国际经验和教训值得重视和汲取。发达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的实践未能够有效提高妇女总和生育率 (4)。例如,瑞典妇女总和生育率从 2016 年的1.850 下降至 2019 年的 1.700 ;挪威妇女总和生育 率从 2016 年的 1.71 下降至 2019 年的 1.53 ;芬兰 妇女总和生育率从 2016 年的 1.57 下降至 2019 年 的 1.35 ;日本妇女总和生育率从 2015 年的 1.45 下 降至 2019 年的 1.36(1)。七普数据表明,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已经低于上述发达国家。

由此可知,我国在中等收入水平条件下提前步入超低生育率阶段。我国仅用了几十年时间,就提前完成人口转型,呈现 OECD 国家的“发达病”, 即快速老龄化与超低少子化,已经成为我国面临的 最大挑战之一。我国的超低生育率除受现代人口转 型因素影响外,还与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 文化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已有研究表明,导致 我国生育率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育孩成本大幅提 高 (2)、人口流动性增强 (3)、女性劳动参与率提高 (4)、结 婚率下降 (5)、青年女性晚婚趋势 (6),等等。

第一,育孩成本迅速上升。根据 Beck 提出的 “生育孩子的质量——数量转换模型”(7),随着生育 子女数量的减少,家庭为了获得高期望子女质量便 增加对子女养育的投入 (8)。我国的家长特别注重子 女教育,在培养子女方面花费了大量金钱,增加家 庭的养育负担。此外,婴幼儿存在看护困难问题。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托儿所较少,目前,全国 0-3 岁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 4.1%,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 50% 的比例 (9)。

第二,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大,不利于生育与育孩 (10)。有研究表明,迁移流动对生育水平降低具有 显著影响,已观测到的流动与非流动人口生育水平 差异因选择性而存在偏差,剔除人口流动的选择性 后,流动人口的生育水平显著低于非流动人口 (11)。2020 年,我国人户分离人口为 49276 万人,其中, 跨省流动人口为 12484 万人。与 2010 年相比,人 户分离人口增长 88.52%。一方面,年轻人远离家 乡,进入大城市定居、工作和生活。养育孩子后, 相比较于留在家乡的年轻人而言,在婴幼儿照料方 面,长辈帮助有限,相对提高了养育成本;另一方面,农村户口的年轻人已经普遍在城市工作,生育 的压力和意愿都不容乐观。

第三,我国女性劳动力参与率居世界前列 (12)。2019 年,我国女性参与劳动比例达 60.57%,高于 OECD 国家(52.59%(13)),反映了“妇女能顶半边 天”。但是职业女性面临要工作还是要生孩子的两难选择。在职场上,女性被要求和男性付出的一样 多;而在生育和家庭的角色上,社会要求女性付出 更多。因此,劳动力市场上的女性面临严重的“工 作—家庭”冲突,影响女性的生育决策,是造成 低生育现象的因素之一 (14)。女性的高劳动参与率加 上托儿所较少,使很多双职工家庭担心孩子无人看护,在一定程度上压抑了这些家庭的生育意愿。“没人带孩子”的处境,也让我国目前本就不高的 生育率承受更大压力。从用人单位角度看,养育子 女等家庭责任会影响女性职工对工作的投入程度, 休产假长时间离岗、生育待遇和特殊保护等增加了 企业用工管理成本。因此,女性职工遭遇就业性别 歧视的情况较为常见。面对这样的顾虑,很多职业 女性可能选择少要甚至不要孩子。

第四,结婚率下降 (1)、女性晚婚趋势 (2) 也是导致生育率下降的重要因素。近年来,我国结婚率持续走低,平均初婚和初育年龄不断提高 (3)。民政部数 据显示,2019 年,我国结婚对数首次跌破 1000 万对,从侧面印证了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2013-2020 年,我国结婚登记对数从 1347 万对下 滑至 813 万对,2020 年同比下降 12.2%。平均初 婚年龄和初育年龄持续提高。1990-2017 年,我国育龄妇女平均初婚年龄推迟 4 岁左右,从 21.4 岁 提高到 25.7 岁,并有继续走高趋势;平均初育年龄也从 23.4 岁提高到 26.8 岁 (4)。

上述原因都在抑制家庭生育决策,不利于建设生育友好型和家庭友好型社会,更不利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长期发展的人口条件。为此,需要全民共同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家庭友好型社会,采取应对老龄化与超低生育率的综合战略及措施。

六、应对老龄化和超低生育率挑战的政策建议      

人口问题关系国家发展全局、中华民族的未来远景。破解我国人口老龄化和超低生育率挑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更应是长久之策,对于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新时代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举措,对冲老龄化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针对我国超低生育率现状的成因,必须及时采取大力度、系统性应对举措,引导 生育水平有所提升并稳定在适度区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我国不仅是世界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还是家庭户数最多的国家。2020 年,我国共有家庭户 4.94 亿户,集体户 2.85 亿户,家庭户人口为 12.93 亿人,集体户人口为 1.19 亿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 2.62 人。未来,家庭应当成为社会政策和公共服务的关键落脚点。

核心思路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中国特色的家庭友好型社会,包括“生育友好型”、“老年友 好型”和“健康友好型”家庭。其中,“生育友好型”家庭主要目标包括发展儿童福利、推动性别平等、促进工作与家庭平衡。一方面,在家庭内部推动夫妻平等、共担育儿和其他家庭事务,构建和谐家庭;另一方面,不断完善家庭外部支持体系,有 效降低家庭生活成本,促进家庭成员团聚、家庭稳 定和谐的政策制度不断成熟。“老年友好型”家庭 主要目标是营造包容、接纳和尊重老年人的社会风 尚。“健康友好型”家庭主要目标是推动家庭健康生活方式的普及。

第一,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的包容性,提高家庭的生育保障。健全生育政策和相关经 济社会政策配套相衔接的体制机制,重点加强育幼、教育、就业、户籍管理、住房、扶贫救助等制度政策建设,促进各项政策的协调和联动调整,为家庭提供更好的生育保障。加快生育政策改革的力度和速度,缩小城乡、地区间的生育政策差别,生 育政策要更加尊重生育决策的自主性,建设生育友 好型社会。整合优化生育政策和提高人口质量协调 推进,以促进妇幼和老年人口健康为重点,紧密结 合健康中国战略,加强从胎儿到生命终点的全过程 健康服务和健康保障,进一步提高我国人口质量。

第二,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针对 生育家庭提供一定数额的一次性补助,在购房和税 收等方面给予优惠。例如,将 0-3 岁婴幼儿养育 的专项扣除纳入个税减免。完善 0-3 岁婴幼儿的 托幼服务体系,提高 3 岁及以下婴幼儿入托率,加快城区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确保 2025 年学前毛入园率提高到 95% 以上。推迟小学放学时间,着力解决双职工家庭生儿育女的后顾之忧, 更好地满足幼儿家庭“幼有所育”的需求。政府加 大支出,分阶段将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逐步纳入义务教育范围。鼓励学生年满 18 周岁后,通过勤工俭学和实习等获得收入,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予以 保护,进一步减轻家庭的教育负担。

第三,降低年轻人居住成本,抑制过高房价。住房问题关乎民生福祉,决不可以用于投机炒作, 必须让房子回归居住属性。提高民众的生育率必须 有效降低其生活成本和房价去金融化、去杠杆化。坚决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异 化住房信贷政策。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的调节作用,在一线城市房产保有环节加大征税力度,把更 多的空置住房投向市场。加快多渠道住房供应,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和限价商品 住房供应,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等措施,保障已育无房年轻人享受保障性安居住房的优先权。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 的优惠政策。

第四,推动家庭和工作的平衡,为女性提供更多就业支持。鼓励企业支持男性雇员承担育儿责任,平衡家庭育儿分工、劳务分工。通过居家办公 的政策和其他措施,为员工提供灵活的工作时间安 排,尽量减少或免除孩子年龄低于 3 周岁的员工加班,以此推动家庭和工作的平衡。确保女性不会因怀孕、生育或肩负家庭责任而在雇佣条件、工资或 职业发展机会方面被区别对待。为女性提供更多的 就业岗位,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女性平等的 就业选择权,等等。评选和表彰执行育儿休假制 度、保障产后女性职业发展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家庭友好型企业”,对于积极支持工作和家庭生活 平衡的公司给予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扶持。

第五,鼓励并促进多代家庭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为同一家族多代人就近居住提供购房或租房优 惠,出台措施便利其医疗保险的异地结算、户籍迁 移,等等。既可以让年轻人就近赡养老年人,还可 以让老年人帮助年轻人照看孩子,在家庭内部履行 赡养义务和降低养育成本。完善针对养老、孝老、 敬老家庭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赡养负担沉重家 庭的帮扶支持力度,提高其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 项扣除的额度上限。推行和普及家庭健康生活方 式,重点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养及自我健康管理水平。此外,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照护体系。针 对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在协调家庭、社区卫生医 疗机构和私人机构合作关系的基础上,构建长期持 续性的照护体系,是维护老年人尊严的重要举措, 也可以缓解老年人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的照料压 力。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 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全面建立经 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鼓励发展商 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第六,强化婚姻对年轻人的吸引力,让更多年轻人在最佳育龄期积极顺利组建家庭。引导年轻人 形成理性和包容的婚恋价值观,为其提供婚恋帮助服务。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引导,避免出现社会性婚姻焦虑、男女性别对立等现象。整合民政部门、市场机构和社会组织等资源,打造一批便于年轻人参与、服务实效显著、有较高诚信度的 交友、婚恋公益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减少越发常规化的加班,把业余闲暇和周末时光还给年轻人, 让年轻人去恋爱、结婚、组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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