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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皓琰:从马斯克收购推特看数字经济时代的垄断资本

刘皓琰:从马斯克收购推特看数字经济时代的垄断资本

刘皓琰2022-05-05云阿云智库•数字科技

导读:事实上,“言论自由”只是噱头,马斯克的最终目的在于构建一个横跨经济社会多领域、数字经济多层次的闭环商业生态帝国,这应当引起我们对数字经济时代垄断资本扩张的关注。

来源:观察者网

刘皓琰 | 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任副教授

【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刘皓琰】

4月25日,特斯拉公司CEO、“全球首富”马斯克与社交媒体推特公司的董事会达成最终协议,将以约44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推特。

此次收购的目的并不能用马斯克自己的一句“言论自由”来简单概括,因为马斯克必然清楚,无论谁成为推特的“幕后玩家”,都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言论自由。那么,这一收购的动机究竟为何?这种“强强结合”对数字经济市场与普通民众又意味着什么?

事实上,“言论自由”只是噱头,马斯克的最终目的在于构建一个横跨经济社会多领域、数字经济多层次的闭环商业生态帝国,这应当引起我们对数字经济时代垄断资本扩张的关注。

1.数字产业的分层与多重竞争结构

观察数字经济时代的竞争与垄断问题,不仅要重视水平维度的分析,还要重视垂直维度的分析。

数字经济时代市场中最大的变化并不是花样繁多的科技公司或平台型企业的出现,而是一个区别于传统市场结构的、需要从垂直维度观察的“多重竞争结构”的形成,这将是我们理解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竞争关系与垄断发生机制的重要基点。

在认识多重竞争结构之前,首先要看到数字产业的分层式特点,这是多重竞争结构出现的最直接的原因。

互联网产业中企业的业务范围并非雷同的,整个行业是由承担不同功能的具体层级形成的一个联合体。各个层级企业的主营业务虽然不同,但却互为存在条件也互相影响,共同构成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市场。这些企业由低到高大致上可以被划分为四个层级,即内容层、平台层、系统层和物理层。

一、内容层,即生产互联网内容和应用,或依赖互联网提供现实产品和服务的层级。

处于内容层的企业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提供线上应用的企业。这些企业生产的内容五花八门,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游戏、软件等多种形式。它们有些直接附着于平台之上,成为平台的直观内容;有些成为平台上的一个版块或一个小程序,由平台提供接入端口;有些则成为独立的应用,依赖于系统运行。

另一种是提供线下应用的企业。这些企业从事的通常都是传统行业,譬如零售、服务、票务等等,在经过数字化改造后依附于平台经营。

二、平台层,即为互联网中的内容提供平台式的服务支持,发挥门户或桥梁作用的层级。

平台层的企业主要有几种类型:一是搜索类平台,典型的如谷歌等,主要是为互联网中的其他信息和网站提供链接;二是门户类平台,典型的如雅虎、优兔、声田等,主要提供综合性的网络信息内容;三是社交类平台,典型的如脸书等,主要是为用户提供社交服务,在用户与用户之间建立连接;四是商业类平台,典型的如亚马逊、优步等,主要是汇集商业资源,为商家或自雇者提供“供需连接”。

三、系统层,即设计操作系统,为管理硬件与软件资源提供计算机程序的层级。

在计算机中,操作系统是其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基础性系统软件。因为它是配置在计算机硬件上的第一层软件,是对硬件系统的首次扩充,决定着对硬件的利用率和系统的吞吐量,也会为其他软件和应用的运行提供最基本的端口。

操作系统的存在极大地便利了程序员的编程,使其可以采用编译命令和代码,不需要再使用机器语言书写程序,也极大地便利了用户,使其仅仅依靠简单指令就可以对计算机进行操控。

四,物理层,即构建互联网真实载体,提供计算机和互联网基础设施与基础服务的层级。

处于这一层级的企业,涵盖了计算机和互联网领域硬件制造、协议设计以及相关服务的一切方面。业务内容既既有芯片、内存、主板、电源、显卡等物理零件,又有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连接设备,还包括光缆、微波、卫星、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

有物理层企业的存在,才有了大量的互联网接入设备,才使得网络覆盖和信息通讯成为可能,才能打通现实与虚拟世界间的路径。

产业上的技术分层给了多重竞争结构区别于传统市场的竞争特点。每一层级的企业一方面要面对行业内部的差异化竞争,另一方面由于技术牵绊,也要与其他层级的企业构成利益共同体。这使得我们不能再仅仅从同类型的直接竞争关系中分析市场问题,还要从整体市场的视角出发,看到层级间带来的相互影响。这便是多重竞争结构的意蕴所指。

譬如,内容层的企业在进行竞争时,不仅要重视同行间的质量与差异化竞争,其所依附的平台层的企业的流量也是影响竞争成败的一个关键因素。

处于更高维度层级的企业对于低维度层级企业的影响是更加显著的,因为它们提供的是互联网经济中的基础产品,把握着消费者迈入数字世界的大门,且技术难度较高、不易替代,因此低维度层级的企业会对其形成一种依附关系。

当高维度层级的企业占据了大量的市场份额时,会为依附于其上的低维度层级的企业带来一种垂直方向的利好。举个简单的例子,微软旗下的浏览器和办公软件等内容层产品之所以可以在市场上持续保持较高的份额,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们是Windows所提供的捆绑式产品。

当然,低维度层级的企业对高维度层级的企业竞争也有影响,譬如一个优秀的内容制作者也会给平台带来更高的流量,但由于低维度层级的企业所制作的产品技术含量通常不高,可替代性较强,即使竞争对手出现了优秀的应用也比较容易在短时间内实现赶超,因此这种影响力往往有限。

正是由于这种层级间的动态联系的存在,我们才无法再仅仅从同行业内部去探究企业间的竞争与垄断,而必须将其所处的经济生态圈视为一个竞争共同体,综合同行竞争、上下游产业竞争、跨界竞争等多个视角,从水平竞争与垂直竞争两个维度去考察企业间的竞争关系。

2.多重竞争结构与数字经济时代的垄断资本

对多重竞争结构的认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马斯克的真实意图。

不同层级间的动态联系使得越来越多处于高维度层级的数字公司意识到垂直整合的战略意义。垂直整合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减少对其他层级的依赖,另一方面还可以构建壁垒,限制中小企业进入市场。由于不同层级间不平等的依赖关系,一旦寡头们在维度较高的层级形成了独立和完整的业务闭环,就很容易向维度较低的层级延伸。

因此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生态”、“整合”等词汇成为了近年来数字资本家口中的常用词,而马斯克所设想的,正是基于自身的星链、汽车、人工智能等物理层产品,打通各层级,形成一个强大的生态闭环,在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拓展业务。而已拥有了规模流量与用户粘性的推特,正是向平台层拓展的一个理想对象。尽管推特以往的大部分收入都来自于广告,但被纳入马斯克的帝国之后却会成为联系各层级的重要连接,其经济价值不言而喻。

事实上除了马斯克外,近年来很多数字公司都已经开始跨层扩张,进行业务拓展与企业兼并。

譬如苹果公司,苹果所有物理层的产品如iPhone、iPad、Mac、Apple Watch等,都拥有与之匹配的系统层的产品iOS、iPadOS、macOS、watchOS等,实现了物理层和系统层生产制造的一体化。

在两者集成的基础上,苹果公司便很容易向低维度的层级延伸,开发更多的市场应用。在这种封闭式的系统中,苹果不同层级的产品表现出了优异的协同作用,产品之间也实现了无缝结合与完美匹配,创造出良好的用户体验,同时也提升了转移成本,用户一旦走入这个“围城”就很难走出,企业便可以利用这一闭环继续繁衍出多类产品。

因此我们可以判断,对推特的收购只是一个开始,未来马斯克极有可能继续通过收购、合作或自主研发的方式,向智能设备、操作系统、软件应用等领域继续进军。

与Meta等专注于平台的巨头公司相比,马斯克现有的商业帝国有着较为显著的优越性。因为处在最高维度的物理层的企业是整个数字领域竞争的重中之重,支配了物理层的供应链,就可以更容易地搭载自己的操作系统,推荐自己的平台,并顺势向应用层的各个领域拓展业务。

美国的各大互联网巨头公司,在近年来也纷纷有意或者已经介入硬件市场,譬如谷歌就在积极自研芯片,陆续推出了自己的手机、音响、耳机等,并将智能手表、智能眼睛、智能汽车等作为了重点的攻坚领域。

数字巨头们围绕着物理层进行接口大战,是因为内容层可以被浏览器切断,平台层可以被系统屏蔽,只有控制着人机接口才能拥有最高的产品安全和入驻其他层级最便利的通道。而Meta尽管曾创造了社交媒体奇迹,但对物理层产品的踏足并不顺利,这使其在竞争中始终难以获得稳固的业务结构,即便不惜以改名作豪赌,却依然无法从根本上扭转局面。

当然,我们仍需站在经济社会整体的角度去看待垄断资本家的行为。多重竞争结构的存在与数字资本家们的垂直整合会给数字经济时代的整体市场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第一,会破坏行业正常的竞争规则。

垂直整合并不仅仅是大企业扩张规模的行为,更是一种“降维打击”,它非常容易诱发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现象。

譬如在应用层,“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原本是会促进竞争的,因为数字平台可以帮助很多企业抵消掉地理位置、品牌成长度等天然的不利竞争因素,同时帮助初创的中小企业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和信息渠道,将大量的企业拉入到一个相对平等的统一大市场。不同类型的企业遵循着统一的市场规则,相对平等地获取客源,因而也会催生更具活力的竞争环境。

但是,当处在高维度层级的企业开始开发低维度层级产品的时候,正常的竞争秩序就会被打破。寡头们会使用大量的补贴支持自家应用进行不公平的价格竞争,为自家应用提供更加优质的配套服务,进行大规模的广告宣传,对竞争对手实行限流等等。而普通的中小企业往往资金、人力有限,很难在这种环境中获得竞争优势。

互联网有着强大的整合能力,可以无缝接入其他多个领域,一旦缺乏干预,这种不正当的竞争现象便会逐渐向社会各个领域扩展。因此在数字经济时代,与以往多是横向扩张的垄断公司相比,这种市场环境往往会催生相较以往规模更为夸张的寡头企业。

第二,会促进数字寡头对财富流向的进一步控制。

一旦数字寡头确立了垄断地位,随之而来的便是垄断价格与多个行业财富的集中。

首先,数字寡头形成了更为稳固的垄断地位,便更加容易通过垄断价格获得远超于平均利润之上的垄断利润。

其次,依附于高维度层级的应用层企业往往要承受极不合理的利润分配。因为它们没有其他的高维度层级企业可以选择,只能以微薄的价格去交换自己的产品。例如苹果公司就强硬地声称对苹果商店内的应用和应用内购买收取高达30%的佣金“非常合理”。

最后,在垂直整合和业务扩张的过程中,这种财富的集中又会扩展到社会各个行业,寡头们通过一个个子公司搜刮着社会各个领域的财富,在多个维度、多个行业中遏制中小企业的进入。这意味着数字寡头将站在这个时代财富吸食的最顶端,在多重竞争结构中,它们甚至可以在与企业核心业务完全不相干的领域拥有经济上的支配和统治地位。

因此可以看到,在福布斯近年来发布的全球富豪榜单中,从事数字产业相关领域的资本家已经替代能源行业资本家、金融行业资本家,成为最为常见的入榜者。

第三,会损害消费者福利。

垄断地位使得企业在推出产品时获得了极大的议价权,其产品售价往往要远超元器件成本和服务成本。以苹果公司为例,知名科技网站TechInsights曾对苹果公司推出的iPhone11 Pro Max系列进行拆解分析,其当年最高售价为1449美元,而元器件成本只有售价的1/3,即使加上营销和售后的各种成本,定价也远远高出了常规售价。

我们还容易观察到这样的现象,平台利用各类优惠和新用户福利吸引用户入驻,但在通过整合与垄断形成了受众规模和用户粘性后,寡头们就会收起低价营销策略操纵价格,甚至还会采取“大数据杀熟”等差别定价机制。谁还会记得我们当初选择电商和团购软件的初衷是因为便宜呢?在支付更高昂的价格的同时,消费者福利却没有提升。

由于市场上的寡头长期保持着缺乏竞争的状态,不但中小企业难以进驻,大企业也会失去活力,进而导致技术停滞,使得产品质量和用户体验优化缓慢。

在此次收购事件过程中,美国政府的反应也值得关注,如此大规模的收购并未引起当局的敏感。虽有反垄断倡导组织提出反对意见,但FCC已经公开表示不会阻止。

美国曾经历经了多次声势浩大的反垄断活动,因此在很多人的固有观念中,作为执法者的美国政府机关往往以垄断行为的对立者形象而出现。但通过梳理美国的反垄断历史就可以发现,只有垄断寡头们对市场和社会起到了严重的负面效应,危及资产阶级的整体利益,或出现了难以调和的阶级冲突与公众压力时,才会受到政府的宏观管控。资产阶级政府在本质上是资本的政治工具,其对数字寡头是存有依赖性的。

从政治角度看,随着数字社会的形成,寡头垄断对于稳定资产阶级政府的政治统治有所助益。因为社会上的大量注意力都在向平台寡头汇集,便利了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传播。从奥巴马开始,互联网就成了资产阶级政府惯用的政治工具,随后“推特治国”的特朗普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从经济角度看,垄断利润一直是资产阶级榨取民众财富最重要方式之一,数字寡头集中了各个行业的资源与价值,加速了财富向少数人手中的集中。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发展,这些寡头公司又成为了美国掠夺世界的重要途径。

于是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从20世纪末经济全球化高速发展开始,美国的很多反垄断措施都不痛不痒,多是以企业自我改正和双方和解终结案件,再也难以见到拆分企业这样的严厉判罚。

美国政府希望帮助本国企业保持技术优势,因此即便当前市场上已经长期形成了几大数字寡头林立的局面,但只要寡头间的业务交叉可以推动各个企业形成持续性的创新动力,政府便通常不会对市场格局进行大规模的介入与调整。始于2019年,“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四巨头”反垄断如此,如今马斯克的收购亦是如此。

启示与建议

基于对多重竞争结构与此次收购事件的认识,可以得到两个方面的启示。

从国内市场的视角来看,要进一步深化对“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等问题的认识。反垄断的最根本动因,其实并非是企业拥有了多大的规模或市场份额,而是企业借助垄断地位对竞争规则的破坏。

数字经济时代的一些企业是具有天然的垄断倾向的,譬如平台层的企业就受到“梅尔卡夫法则”的支配。这种企业需要一定的规模去降低边际成本,而更大的规模也有利于汇集资源、节省交易成本、便利用户生活。

同时,在“摩尔定律”的时代,这种大企业的出现并不会在根本上影响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例如曾经在中国互联网界盛极一时的搜狐、凡客诚品、唯品会等,都已经被创新能力更强、更加符合时代需要的腾讯、字节跳动等公司替代。因此,应当为数字公司提供必要的成长空间。

但是,一旦企业开始运用多重竞争结构进行降维打击,就必须体现监管的力量。

譬如一些创新创业公司在进驻游戏、音乐、小说等内容层维度的领域时,却发现有平台层企业在借助自身的市场地位帮助该领域的子公司不断引流,这使其在起跑线上便无法获得与竞争对手等同的市场地位。

因此在反垄断的过程中,除了通过开放生态等方式抑制水平层面的垄断行为外,还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打破层级间的垂直连接,阻止企业形成经济闭环。当处于高维度层级的企业已经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时,就应当规制其向低维度层级延伸,以此保证良性的竞争和有序的市场秩序。

从国际数字竞争的视角来看,应当积极引导本土数字企业在高维度层级中攻坚克难。

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数字企业的显著短板在于国际化水平不高,而马斯克们会持续地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规模扩张。这一短板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仅限于经济领域,也使得中国在进行国际舆论和政治交锋时始终存在着天然的劣势,因此赢得国际数字竞争的战略意义无需赘言。

然而,由于企业的天然逐利性,本土各大数字公司都乐于优先向研发成本低、利润较高的消费、服务和金融领域渗透,造成基础科技、工业互联网、农业互联网等发展相对滞缓。

从物理层企业的比较来看,美国拥有着IBM、苹果、英特尔、思科等一众享誉全球的硬件制造商,而中国只有华为、小米、大疆等少数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拥有竞争力。且在芯片、手机射频器件等核心元器件上,本土的制造能力与国际一线水准尚有差距。这使得美国可以轻易制裁Tik Tok,但很多本土的数字企业在“出海”时却无法获得来自高维度层级的有效支持。

当前,中国的人才储备、基础理论水平、生产线工艺等已今非昔比,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发展环境推动了科技产品的消化吸收,而中国也拥有了任何西方国家都难以企及的基础设施建设、超大市场与应用场景,这些均为国产数字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利好。

因此,必须通过发展规划、制度建设、政策优惠等方式强化政府的创新引导功能,克服市场创新自发性带来的弊端,推动企业创新目标与社会发展相一致,在基础科技领域培育一批富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为中国赢得国际数字竞争增添重要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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