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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实:妖魔化武则天,是政治需要,也是借鉴史学的需要

孟宪实:妖魔化武则天,是政治需要,也是借鉴史学的需要

孟宪实2022-05-11云阿云智库•讲史

武则天是一个颠覆者,是所有现存皇帝的潜在敌人。历史上的武则天虽然已经过去,但是防范未来可能出现的武则天则是皇帝和皇帝的史学家的神圣使命。妖魔化武则天,既是政治的需要,也是借鉴史学的需要。妖魔化武则天,可以使现在的君主更小心武则天式的人物,也使得有可能充当未来武则天的人知道篡权者的可怕后果。

作者:孟宪实

来源:《唐高宗的真相》

孟宪实 |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导读】 最近,上官婉儿墓志铭再度引发关注,一度冲上微博热搜榜首。

在上官婉儿生活的时代,宫廷女性的政治参与空前发展,以至于后世在评价她们时,争论颇多,赞誉有之,妖魔化也不在少数。其中,关于武则天的历史书写,更是争讼纷纭。

以下文字节选自《唐高宗的真相》,为我们审视那段历史,提供了一种视角:

【文/孟宪实】

现在我们看到的史书,以《新唐书》和《资治通鉴》为代表,竭力要把武则天描写成一个为了最高权力不择手段的女毒物,其实都是“事后诸葛亮”。他们为了妖魔化武则天,不得不把高宗写得很弱智。

其实,高宗没有任何问题,很聪明,很有作为。同时,武则天也没有任何问题,高宗在世的时候,武则天是无可挑剔的。后来强加给武则天的许多罪恶,不仅贬低了武则天,也贬低了唐高宗。如果武则天就是那样不择手段,当世之人哪有那么容易都上当的道理。以高宗的聪明,更不可能毫无觉察。

现在解释武则天的野心或者雄心,要么是隐藏得太深,谁也没有觉察到,要么就是后来突然觉醒的。现在这些妖魔化武则天的史书,其实没有坐实一件事情来证明武则天的野心早就存在。

关于武则天逐渐掌握权力的过程,关于武则天强烈的权力欲望等,只见于史家评论,而他们都没有举证出事实。现在的这些主流史书,他们的主要手法是把武则天写成一个罪大恶极的坏人,她没有基本的道德情操,丧尽天良而最后终于达成了她的罪恶目的。这些史书,从《新唐书》到《资治通鉴》,几乎都是同一套逻辑。

1

丑化武后 借鉴史学

为什么这些史书会如此仇恨武则天呢?因为站在唐朝的立场上,武则天最后篡夺了唐朝政权是事实,无法回避。传统史学的核心目标是借鉴史学,从另外一个意义上看,借鉴史学是一种功能性史学,就是为当代政治家提供历史借鉴。而所有的政治家以皇帝为中心,当然不希望篡夺的事件在自己的朝代出现,所以史学家们在相关问题上就会不遗余力。

武则天是一个颠覆者,是所有现存皇帝的潜在敌人。历史上的武则天虽然已经过去,但是防范未来可能出现的武则天则是皇帝和皇帝的史学家的神圣使命。妖魔化武则天,既是政治的需要,也是借鉴史学的需要。妖魔化武则天,可以使现在的君主更小心武则天式的人物,也使得有可能充当未来武则天的人知道篡权者的可怕后果。

为什么《新唐书》和《资治通鉴》对于武则天的妖魔化更热衷呢?我怀疑,这跟北宋女主政治关系密切。宋真宗的皇后刘娥在仁宗时期垂帘听政,身穿天子服,就曾经很关心武则天的事情。有的大臣还真的有劝进的意思,希望刘娥效仿武则天。

《新唐书》开始修纂是仁宗庆历四年(1044),正是刘娥已经去世,宋仁宗全面掌权以后。用妖魔化武则天阻拦后世的女主,正好体现了借鉴史学的政治功能。《资治通鉴》晚于《新唐书》,但在借鉴功能上也有同样的需要。

在历史研究的实事求是与借鉴史学发生冲突的时候,究竟应该如何选择呢?在今天,这已经没有问题,实事求是当然是首选。但是,古代政治背景下,史学家完全可能更重视借鉴功能。

《旧唐书》的资料来源主要根据唐朝政府编修的《国史》,而《国史》中当然不能实事求是地记载武则天,理由是能够理解的。因为武则天以后的唐朝,同样把武则天篡唐当作重大政治灾难。

到《新唐书》和《资治通鉴》写作的年代,能够参考的历史资料已经减少,再加上他们的借鉴动机,就使得他们走上了妖魔化武则天的道路。既然资料很少,同时又有妖魔化武则天的需要,他们会如何处理呢?我怀疑,除了增加评论以外,也采用一些文学的手法。试以《资治通鉴》为例进行如下说明。

麟德元年(664)年底,朝廷发生废后风波,高宗要废去武则天的皇后地位,但是最后并没有真的执行,而宰相上官仪却承担了一切严重后果。此事,我们在第十三讲已经进行了分析。此后,武则天大权独揽。《资治通鉴》卷二〇一记载道:

自是上每视事,则后垂帘于后,政无大小,皆与闻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生杀,决于其口,天子拱手而已,中外谓之二圣。

《资治通鉴》的这个说法,是有来源的,那就是唐朝编的《实录》,按照《资治通鉴》的解释,有些书如《唐历》更是过分,所以并不采用。

上一年武则天刚刚垂帘听政,转年是麟德二年(665),皇帝要封禅泰山,十月出发前往泰山,路经寿张,皇帝专门拜访了张公艺。张公艺一家,“九世同居,齐、隋、唐皆旌表其门。上过寿张,幸其宅,问所以能共居之故,公艺书‘忍’字百余以进。上善之,赐以缣帛。”

《资治通鉴》如此记录了皇帝访问张公艺一家的事,还记录了彼此的应答往来。寿张属于郓州,在今山东梁山西北。张公艺家,在北齐和隋朝都受到过表彰,原因就是九世同居,其实就是连续九代人都居住在一起,被历朝看作是家族和睦的典范。高宗对张公艺发问:九世同居是怎么做到的?张公艺似乎没有正面回答,而是书写了一百多个“忍”字给皇上。皇上对他提出表扬,还赏赐了丝绸布帛。

我不知道别人阅读这段文字后的感受,反正我的感觉总是摆脱不了对唐高宗心理的猜测。此前最重要的故事就是武则天掌握大权,皇帝拱手而已,如今看到张公艺百忍,让人禁不住联想到唐高宗。

唐高宗为什么要称赞张公艺的忍呢?难道不是因为唐高宗自己也是一忍百忍吗?那么,我的这种读后感受,究竟是自己接受暗示呢?还是《资治通鉴》设置的一个陷阱呢?《资治通鉴》可以自我辩护说,它并没有直接说唐高宗在百忍,它不过是叙述一个故事而已。《资治通鉴》究竟有没有暗示的意思,需要其他读者的感受证明。这里这样说也许有推测的意味,姑且设疑如此,请读者自证之。

武则天在当时,最大限度地超越了历史。当时人无法想象,后来的史学家站在政治道德的立场上,同样无法想象。他们除了妖魔化武则天,别无他法。后世对唐高宗的评价其实是妖魔化武则天的副产品,他也受到了不应有的对待。

2

公主之死

说到武则天的“最毒妇人心”,知与不知,都会想到无辜的小公主之死。

大约在永徽四年(653),武则天为高宗生下一个公主,但是这个公主不幸而夭折。公主之死,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最开始的记载是很简单的,《唐会要》卷三“天后武氏”条下是如此记载的:“昭仪所生女暴卒,又奏王皇后杀之,上遂有废后之意。”

根据《唐会要》的这个记载,武则天和高宗所生的公主确实夭折,因为不知道死亡原因而且死得突然,所以称作“暴卒”。武则天充分利用了公主之死,采用悲情主义的诉求方法,把公主之死的责任推给自己的情敌王皇后。高宗看来是受到了武则天的影响,开始萌生废黜王皇后的念头。

《唐会要》一书,虽然是北宋王溥编辑的,但是吸纳了唐德宗时期苏冕四十卷的《唐会要》和唐宣宗时期崔铉的《续会要》,所以保存唐代国史资料比较多,向来为学者所重。这里的记录,也相对稳重。当时,王皇后联合萧淑妃与武则天斗法,武则天悲情主义的战斗技巧适合当时的情况。因为毕竟是母亲丧女,说一些丧失理智的话是可能的。而高宗看见受伤的母亲,也很可能同情心上涌。

高宗新生公主夭折一事,《旧唐书》没有任何正面提及,但是在《则天皇后本纪》的“史臣曰”中,却写下了这样的文字:“武后夺嫡之谋也,振喉绝襁褓之儿,菹醢碎椒涂之骨,其不道也甚矣,亦奸人妒妇之恒态也。”其中,后一件事是指武则天残酷对待失败了的王皇后和萧淑妃,而前一件事“振喉绝襁褓之儿”,可能就是指扼杀亲生公主的事。

《旧唐书》成书于后晋出帝开运二年(945),先后编写用了4年时间。为什么这件事没有写入《旧唐书》的正文,而是用“史臣曰”的方式表达出来?没有确凿证据。推测起来,大概这个时候已经有了武后杀亲生公主的说法,但是不能坐实,只好用这种更具有个人意见的方式表达出来。

《旧唐书》这种比较概括的说法,到了《新唐书》中凌空一跃,变成了非常具体生动的描写。《新唐书·后妃列传》的文字是这样记载的:

昭仪生女,后就顾弄,去,昭仪潜毙儿衾下,伺帝至,阳为欢言,发衾视儿,死矣。又惊问左右,皆曰:“后适来。”昭仪即悲涕,帝不能察,怒曰:“后杀吾女,往与妃相谗媢,今又尔邪!”由是昭仪得入其訾,后无以自解,而帝愈信爱,始有废后意。

在这里,公主之死的过程详细而生动。《资治通鉴》的记载,直接继承了《新唐书》,文字如下:

后宠虽衰,然上未有意废也。会昭仪生女,后怜而弄之,后出,昭仪潜扼杀之,覆之以被。上至,昭仪阳欢笑,发被观之,女已死矣,即惊啼。问左右,左右皆曰:“皇后适来此。”上大怒曰:“后杀吾女!”昭仪因泣诉其罪。后无以自明,上由是有废立之志。

仔细比较,《资治通鉴》这段文字基本采自《新唐书》。皇后看望新生公主,离开以后,武则天偷偷杀掉公主,然后伪装现场。唐高宗到场,武则天假装欢笑,掀开被子,发现公主已经死亡。询问左右,大家都说刚才皇后来过。于是皇帝大怒,认为是王皇后“杀吾女”。王皇后自然无法解释,于是皇帝开始产生废立皇后的念头。

以上基本情节,两书都是相同的。但是仔细观察,发现也有所区别。就《通鉴》而言,第一,首先增加“后宠虽衰,然上未有意废也”一句,把武则天杀亲生女以嫁祸王皇后的动机提前作了说明。

第二,武则天发现公主已经死亡,《通鉴》用“即惊啼”三字。《新唐书》写武则天的“即悲涕”,是在知道王皇后来过之后。把武则天“悲涕”换了地方,改作“惊啼”,看上去更加自然,证明武则天的表演更加天衣无缝。《新唐书》那种写法,发现公主死了不哭,而是立刻追查原因,情节转换不太流畅。而得知王皇后来过之后再悲啼,嫁祸王皇后的含义太清楚。

总之,按照《新唐书》的写法,武则天的表演还是有生硬之处。但是《资治通鉴》中写武则天哭的环节和描绘哭的词汇都有所改变,“惊啼”表明母亲刚刚发现女儿死亡,立刻反应当然就是哭,而用一“惊”字修饰哭,证明母亲是完全不知情的。

第三,《新唐书》说武则天杀死公主,用的一个动词是“潜毙”,偷偷杀死,没有更准确的动作,而《资治通鉴》使用的是“潜扼杀之”,显然“扼杀”是更具体的动作。这比《新唐书》,细节进一步明确了。但是,细节越生动越详细,越发引人怀疑。且不说《通鉴》对《新唐书》这种细节修改已经使得过程发生变化。我们要问的是,倾向合理化的修改,意图是什么呢?可是,细节如此考究的《通鉴》,在描写这件事的时候,却没有比较清楚的时间定位,因为《通鉴》把此事放在永徽五年的年底来叙述。按照《通鉴》的体例,说明此事具体日月不清楚。

作为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是这类史书的典范,对于历史事件时间定位的重视,《通鉴》也是典范。可是,在公主之死的问题上,《通鉴》可以花笔墨修改《新唐书》看上去不够合理的文字,为什么在更重要的时间定位问题上没有给出更具体的坐标呢?答案是无法得知了,但是看来《资治通鉴》对此事信息的掌握是有限的,以至于重要的时间定位都不能给出,只能在《新唐书》的基础上对细节进行“合理化”的修改。

从以上的这些记载,我们可以发现,公主之死的文字记录,有一个由简至繁的变迁过程,在该过程中,重要的信息如事件发生的时间没有得到进一步的确认,但是细节反而越来越清晰。

在中国古史研究中,曾经有过一个“层累地构造学说”,意思是古代的历史随着时间而越来越清晰,恰好证明是后人缔造的结果。文学史上也有类似的问题,作品在流传的过程中被不断地加工和创造,最后的模样与初始状况相去甚远。那么宫廷秘史,是否也有这种规律呢?所有的当事人都没有留下记录,那么后人是通过什么途径反而获得了更多的细节呢?所以,当我们面对的历史事实,有着一个由简至繁的描述过程的时候,这样的事实本身就值得我们提出疑问。

赵文润先生著《武则天》一书,在第四章专门列“关于小公主之死”一节,援引赵翼等学者观点,认为《旧唐书》比《新唐书》更可信。而对于骆宾王檄文不提及小公主之死,赵先生也认为太奇怪。如果确有此事,骆宾王会笔下留情吗?当然不会。

雷家骥先生认为,武则天杀公主,“大概仅有她自己知道而已,史官不知何据而书?既然史官如此记载,则或许果真有据,后人若无确证则不宜轻易予以推翻”。其实,总体上雷先生还是倾向肯定确有其事的。

武则天杀死亲生公主这种说法,在唐宪宗时期成书的《大唐新语》中也没有出现。最早提及这种说法的应该是《旧唐书》武则天本纪之后的“史臣曰”,而到《新唐书》的时候才大张旗鼓地传播开来。我们从现在的《新唐书》和《资治通鉴》记录文字可以看到,武则天杀人的过程是被全程记录的。一方面说武则天杀人只有武则天一个人知道,而且她不可能对别人提起,另一方面却有一个现场全记录。这个矛盾的现象,其实是五代甚至北宋以后才出现的。

关于武则天的文字记载,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妖魔化,追究起来,也不是没有背景。陈寅恪先生研究李、武、韦、杨婚姻集团,认为“李、武为其核心,韦、杨助之粘合,宰制百年之世局”。所以,武则天虽然最后失败,但是因为与李唐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百尺之虫死而不僵,武氏家族的政治影响依然存在。

然而,从历史的立场上看,唐朝前期两大失败,一是武氏代唐,二是安史之乱,历史的追究不可避免。为了避免武氏之祸的重演,借鉴史学很容易走上妖魔化武则天的道路上去。于是,一些原本荒诞不经的传闻也被历史学家采纳,武则天杀害亲生女儿的故事因此得到正规史学著作的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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